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

发布时间:2017-06-02 13:37

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完善税制的关键时期,营改增是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来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进行了一年多的时间,根据国家总体部署,今年8月1日,“营改增”即将在交通运输全行业开展试点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分析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以来的总体情况,进一步统一认识,配合财税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全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是国家基于近期国际国内形势所采取的重要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改革红利,释放内需潜力,增强创新活力。具体来讲,“营改增”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完善税制。“营改增”按照简化和规范税制的内在要求,基本消除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改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有利于促进工业领域主辅分离、专业化分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营改增”强调和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可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这次“营改增”政策出台,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时机把握得好。这次改革非常契合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和突出问题。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依然存在,形势严峻复杂;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面临着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和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这次“营改增”税制改革,目的是通过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这对于调整产业结构,特别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营改增”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

二是顶层设计得好。本次“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设计,充分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是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多年局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国外的成功做

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税率设计上,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试点行业上,选择了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和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为保证“营改增”试点的平稳进行,本次改革延续了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同时地方财政部门配套出台了财政扶持政策。可以说由于顶层设计得好,政策支持及时,使得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是节奏安排得好。这次税制改革本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目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经在上海、北京等9个省(直辖市)顺利地实现了税制转换,这一阶段已经完成,做到了过程平稳、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第二阶段,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也就是今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试点工作,目前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制度设计更加完善;第三阶段,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面对我国各地区复杂情况和增值税政策的复杂性,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做法,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次“营改增”税制改革选择在交通运输行业进行试点,是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信任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交通运输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有力支撑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当前,交通运输发展仍然面临着供给能力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效率不高、实力不强的突出矛盾,存在着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发展方式粗放尚未根本解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运输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道路运输行业,客运集约化发展进入到攻坚阶段,经营主体资源整合压力凸显;货运市场集中度低,企业数量多、实力弱,骨干龙头企业比重小,行业转型升级手段不足;此外,道路运输行业是能源消耗大户,在提高能源效率、控制环境污染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这次“营改增”税制改革,为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与动力,我们只有顺应改革,科学谋划,积极落实,才能不断推动交通运输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快实现交通运输发展的新跨越。

总之,我们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既要充分认识“营改增”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更要深刻认识“营改增”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战略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配合财税部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

二、交通运输行业试点总体平稳有序

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已经一年多了,我部一直在跟踪试点情况,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配合国家财税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据统计,截至20**年底,9个省(直辖市)交通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共计16.1万户,占全部试点企业的15.7%。从各地区交通运输业试点情况看,总体运行情况比较平稳。从现有政策和实施情况看,试点取得的突出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优化了现行税制环境。“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抵扣机制发挥作用,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税制环境。

第二,降低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从各试点地区反映的情况看,一是试点行业(地区)税负总体下降。据统计,去年9个试点省(直辖市)全部试点企业平均减税面达到95%左右,减税额426.3亿元。就交通运输业而言,从部分试点地区试点情况看,也实现了全行业减税。如,20**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全年共减少税收0.84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减少税收0.8亿元。二是中小企业普遍减税。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税负总体下降,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增税面不断下降。以上海市为例,去年全年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税面逐月下降,税收增加的幅度呈现“前高后低、逐月下降,渐趋平稳”的特征,从20**年7月起,全行业已连续6个月出现单月税收总额净减少(减税企业减税额大于增税企业增税额)的情况。

第三,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加快了设备更新改造。“营改增”消除了专业分工的税制障碍,促进企业由原来的小而全、大而全,向服务外包、主辅分离转变,推动了不同产业的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发展。如广州市地铁公司在试点后扩大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外包,成立专门的管理公司,使之成为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由于“营改增”后增加了设备采购的抵扣,从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鼓励了科技创新。如上海交通运输集团以“营改增”为契机,去年全年购入固定资产5000万元,进项税抵扣额达到738万元。

第四,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后,适用税率、计税方式、计税依据等全部按照新税制执行,二三产业之间、试点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抵扣链条被打通,企业管理工作做得越好,能够抵扣的税额就越多。为更好地适应税制变化,企业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 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相应进行了调整。很多企业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多个方面完善了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如广州市惠尔通物流有限公司通过规范合同管理和物资采购、允许子公司独立核算等措施,在避免税负增加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内部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此外,“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纳入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下游企业(比如说制造企业)购入交通运输服务可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总体上有利于增加对交通运输服务的需求,拉动整个行业发展。

当然,“营改增”试点是一个逐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策的过程。比如,在试点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税负有所增加。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做了一些分析,究其主要原因:一是试点范围还较窄,发生在非试点地区和非试点行业的费用无法抵扣;二是交通运输行业初期投入大、沉淀成本高,存量设备多,更新周期长,加之受经济形势影响,新购设备有限,当前可抵扣进项税收较少;三是企业对增值税税制还不太熟悉,尚不适应新税制要求,存在进项成本“应抵未抵”的情况等。

国家财税部门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针对交通运输行业试点情况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出台财政扶持政策,上海市率先对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其他纳入试点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类似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年共拨付扶持资金约15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补贴了交通运输的增税企业。此外,财税部门还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包括延续部分营业税优惠政策,明确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试点前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产提供租赁服务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明确港澳台运输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等。国家这些政策的出台确保了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在此,我们对各级财税部门一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支持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在这里,还要强调,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必然会造成某种利益关系的改变和调整,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到一部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这是不可避免的。就“营改增”而言,实行的增值税制度,包括适用税率、抵扣规定是统一的,而企业情况则是千差万别,即便是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段的纳税情况也会不一样,不同企业的税负变化更是不同的。对少数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要正确分析增加的原因,从发展的角度看,随着试点地区和行业的扩大,企业业务范围的拓展,以及有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到位,进项税抵扣将会更加充分,企业税负也将会更趋于合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这次将“营改增”在交通运输行业的试点工作从9个省(直辖市)扩大到全国。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按照部党组部署和传堂部长的要求,部在今年4月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配合做好交通运输全行业试点工作,今天召开这个视频会议也是贯彻落实“营改增”工作的一项措施,更是一次动员、经验交流会。下面,就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再提几点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营改增”试点是一项新工作,在新开展试点的省市,很多同志可能还不了解,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关心、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一方面,要学习掌握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宣传“营改增”税制改革精神、重大意义、主要政策内容,及时传达财税部门的工作部署与有关要求。部将通过政策问答等形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中国交通报将予以大力配合支持,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全力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增强企业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实操能力,确保试点工作在全行业顺利实施。

(二)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掌握试点的相关情况。

“营改增”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加快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转变管理理念,突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选取典型企业动态跟踪了解“营改增”试点情况、税负变化情况,帮助企业分析税负变化的原因和适应税制改革应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对试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财税部门和部财务司反映,部也将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国家财税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他们关心的难点问题。

(三)把握改革契机,引导交通运输转型升级。

这次“营改增”税制改革给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带来了有利的机遇,我们要主动适应税制改革要求,以“营改增”为契机,加快促进行业的转型升级。交通运输有关企业要全面、理性地看待“营改增”的影响,不应过于看重税负水平的短期变化,而应该全面分析“营改增”对企业市场拓展、业务增长、利润增加等方面带来的积极影响。尤其是,企业要积极优化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实现主辅分离、专业化分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要更加注重企业内部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调整财务核算体系;加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增加可抵扣进项;适当调整商务收费策略,用好用足现行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积极结合“营改增”税制改革,研究出台相关的行业政策,引导企业把握发展的新机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的局面,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核心业务,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即将试点的22个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配合国家财税部门做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试点的9个省(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好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试点工作。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推进“营改增”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纪守法、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禁止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健康顺利实施。

同志们,“营改增”是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经济、政治决策,对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主动适应,共同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

谢谢大家!

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二】

尊敬的韩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这里我就地税部门如何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服从大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

营改增是财税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当前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全省地税系统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营改增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业务的领导具体抓,各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更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迅速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到岗、到时。目前省局已明确将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列为今年各市州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可以参照省局办法采取相应措施,以加强领导力度。

二、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营改增试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5月底,为争取工作主动,我们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政策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就专题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了先期培训和工作部署。在视频会议的基础上,这里再明确几点具体工作要求:

1、把握政策,严格界定试点服务范围。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的政策规定,按照我省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共同确定的试点服务范围界定,正确掌握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范围,准确界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2、实事求是,准确提供基础信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量大、质量要求高。按照视频会议的部署,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在20**年6月10日前将我省“1+7”纳税人名单、基础信息归集整理,按照“属地管理、同级移交”的原则提交给同级财政、国税机关。到目前为止,全省基础信息移交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个别尚未完成基础信息移交工作的地税机关,要加快工作进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基础信息的移交工作,不拖全省营改增工作的后腿。在提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过程中对某些服务项目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存在争议的,地税机关应主动与同级财政、国税机关沟通。沟通后仍有争议的,由市州国、地税局汇总后分别报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由省国税局、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协商处理。各市州地税局应在6月20日前,将核实确认后的试点纳税人信息汇总,报送省局。

3、优化服务,抓好税收征管。一是要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宣传辅导,充分利用“12366”热线、地税网站、纳税大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二是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前,要继续做好发票供应和税款征收工作。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试点纳税人20**年8月份前仍须向地税部门申报纳税。期间,地税部门发票不能停供,营业税款应及时征收,相关纳税服务不能有丝毫松懈。三是营改增试点实施后,要继续做好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营改增只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其他地方各税仍然由地税部门征收,此次改革只移事不移户,工作量并没有减少。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移交后,各级地税部门要及时跟进,做好地方各税的征管工作。四是要主动与国税部门沟通衔接,了解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后续信息,杜绝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留下“两不管”的真空地带。

4、抓住契机,落实国税窗口代征地方税费工作。营改增试点后,地税部门长期依托的“以票控税”征管手段将受到较大冲击。为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省局已就营改增试点后国税窗口代征地方税费问题多次与财政、国税衔接,并向省政府作了汇报,省政府已基本采纳了我们的方案。各级地税部门要以营改增试点工作为契机,主动向本级政府部门汇报,尽早与财政、国税、国库、人民银行衔接,力争在我省营改增工作的初始阶段,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保证地方各税费应收尽收。

同志们,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与财政、国税等兄弟部门一起,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共同把我省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做好。

谢谢大家!

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三】

同志们:

刚才,楼部长作了很重要的讲话,我们要认真领会、狠抓落实。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着眼发展全局,充分认识营改增的战略意义

营改增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作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从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一,这是一项举一役而贯全程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李克强总理提出,本届政府是改革的政府,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乃至各领域全面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则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营改增双扩围这一战打好了、打漂亮了,不仅将增强税制的统一性、合理性,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而且将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整个改革趟出新路、摸索经验,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第二,这是一项谋一域而促全局的改革。营改增虽然实施于财税领域,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不仅得益于改革减税效应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激励,更体现为增值税有利于分工的制度效应对社会生产方式的引导。营改增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升级、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等效应,正是在社会生产分工不断细化中得以实现的。它适应了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时代要求,顺应了以制度创新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客观规律,因此,它施于一域,利于全局。

第三,这是一项牵一发而涉全球的改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愈来愈紧密地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营改增以后,我国税制进一步实现了与国际通行税制的接轨,促进了服务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既有效地提高了服务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增强了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这不仅有利于积极创造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全面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也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特别是它将进一步在全球经济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树立我国政府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齐心聚力,切实做好营改增组织工作

确保营改增升级版顺利推进,对我们来讲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是各级税务部门稳中求进、科学发展的机遇,也是广大税务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机遇。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上下齐心聚力,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

(一)齐心聚力将步调融入到部门间的协同共进上来

营改增是在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前期试点之所以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很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得益于各部门的齐心聚力、协同作战。这一点非常重要,务必坚持。各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方式,共同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税务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对改革工作的支持。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联系,充分交换信息,全面加强沟通,协同一心、步调一致,全力推动这次改革。

(二)齐心聚力将行动落实到国地税的精诚合作上来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国税和地税部门作为营改增中承担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更应该精诚协作、通力配合。特别是国税和地税之间的征管工作交接,是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的第一步。两个部门都要从改革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做好基础税源摸底、征管范围调整、管理档案移交等工作。国税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地税部门提出与改革试点相关的征管信息需求,地税部门要及时全面地将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向国税部门提供,确保既不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留下“两不管”的真空地带,又避免因衔接不到位而出现争抢税源等问题。只要大家能以大局为重,就一定能实现营改增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圆满完成好这一改革重任。

(三)齐心聚力将责任体现到各岗位的协作配合上来

营改增涉及到税务机关内部很多单位,分管领导之间、处与处之间、岗与岗之间、前台与后台之间,都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改革。要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将工作责任到岗、明确到人、落实到位。要采取倒排工期的做法,加强对过程的控制与监督,分阶段验收与评估,分重点排查与攻关,确保改革试点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务求缜密细致,全面落实营改增各项任务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营改增工作涉及面广、十分复杂,要取得预期成效,关键也在于细节,必须将工作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把任务完成得更出色一些。前不久,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就推进营改增的相关工作梳理出80多项具体任务,其中涉及各地的有60多项。这里,我结合一些重要的工作和时间节点再强调几点:

(一)缜密细致完成试点前各项准备

从现在起到7月31日是试点的前期准备阶段,只有90多天了,各项工作繁多。归纳起来,要做到五个方面的准备到位:

一是政策制度准备到位。配合财政部在进一步完善已有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的同时,针对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和发行等行业,补充修订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同时,根据扩大试点的实际需要,调整制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税款入库等征管制度和办法。

二是基础工作准备到位。逐户核实纳税人经营情况,确定试点纳税人名单,5月31日前完成地税向国税的管户交接,并及时做好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核定和用量测算,加快发票印制和供应,确保7月31日前自开票纳税人所需发票领购到位。

三是技术保障准备到位。逐项对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进行评估分析,抓紧做好综合征管、电子申报与缴税、防伪税控与稽核、出口退税与协查等相关系统的修改、调试与升级,加强和改进对纳税人端涉税系统的技术管理与服务。及时弥补小型机、服务器、存储器等硬件设备缺口,确保软硬件配置到位、保障有力。要做好金税三期工程扩大试点工作,为营改增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平台。

四是业务力量准备到位。一方面,要层层加强营改增业务培训,集中精兵强将承担营改增各项工作,依靠高素质业务队伍,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另一方面,要建立对口支持机制,由已开展试点的税务部门分别与今年试点的地区结成对子、传送经验、对口帮促,充分发挥先期试点的“雁阵效应”,促进后期试点全面推行。税务总局将在近期作出专门部署。

五是应急预案准备到位。对试点后可能面临的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系统运行、政策适用、税负变动、骗税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要进行充分考虑,并一一准备应对预案,切实增强试点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缜密细致确保试点中运行顺畅

从8月1日试点正式启动,到9月中旬试点后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是检验新老税制能否实现平稳转换的关键时期。要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确保这一期间试点运行顺畅。

一是确保试点当日系统顺利上线。从8月1日零时起,各试点地区所有营改增相关业务系统要全部开启,并组织部分纳税人进行系统功能验证,确保各功能启用正常、运行平稳。

二是确保试点当月发票顺利开具。一方面,要保证所有自开票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能顺利开出;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试点初期代开票申请可能较为集中的问题,切实满足纳税人代开票需要。同时,国地税部门还应继续加强配合,积极处理好部分试点纳税人新旧普通发票的衔接与过渡问题。

三是确保试点次月申报顺利进行。各级国税部门要最大程度地为试点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提供便利。加强财税库银系统衔接,增设办税通道和咨询辅导窗口,确保试点纳税人如期、有序申报。

(三)缜密细致做好试点后动态监控

9月中旬纳税申报期结束后,要重点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所面临的新问题,深入评估和分析所发生的新变化,促进改革试点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一是密切加强税负变动分析与应对。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分时段、全方位掌握其税负变动情况。对税负上升的纳税人,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好已有的过渡性政策安排;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其充分把握增值税制度特征,调整和改进经营管理,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减轻税收负担。对税负变动异常明显的,要密切跟踪并及时上报分析材料。

二是严密做好骗税风险分析与查处。针对少数纳税人可能发生的虚开发票等骗税风险,要从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等方面严防严控,健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风险应对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下半年,税务总局将联合财政部、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良好的改革运行秩序。

三是深入开展试点效应分析与评估。各地要全面做好与改革相关的经济数据和税收数据采集工作,从税收与经济、税收与民生的角度,全面掌握试点运行态势,深入开展改革效应评估,务求评价成效客观全面,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提出建议合理可行。

需要强调的是,在试点前、试点中、试点后整个改革推进过程中,都要充分重视做好保障工作,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要优化纳税服务,从政策辅导培训、税控器具配置、技术服务支持、办税流程指引等方面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确保惠民的改革能够便民。要加强宣传引导,重视和回应纳税人关切,增进纳税人对改革的认同与支持,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强化纪律约束,坚决防止改革中弄虚作假、隐瞒虚报的行为,坚决防止抬高收入基数、虚增收入规模、隐瞒纳税人实际情况等现象。

同志们,发展要有新局面,改革就必须要有新开拓。营改增这个历史重任落到了我们肩上。希望大家深化共识、凝聚力量,勇于担当、坚定开拓,以百倍的信心和努力,出色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向历史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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