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会议领导讲话

发布时间:2017-02-28 16:48

由于烟花爆竹生产的危险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也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最重要的一项任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会议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烟花爆竹安全会议领导讲话(一)

同志们:

今年以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总体基本平稳。但随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来临,我省先后发生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非法生产经营事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引起省政府和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10月11日,青岛市城阳区民超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月21日,郯城县郯城镇西关一街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4间房屋倒塌。

11月29日,曹县古营集镇寰兴烟花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9间工房受到不同程度损毁,其中,5间工房倒塌,4间工房的房顶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11月30日,平度市蓼兰镇大八里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间房屋严重受损,周围2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门窗玻璃震碎,石膏天花板脱落)。

一个月内连续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和非法生产事件,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地方和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问题。从我省近期发生的建筑、火灾等事故看,对于隐患排查的“五大战役”,有的企业根本未见行动。忙的只是上下各级安监部门。这种状况必须转变。

为尽快扭转事故和事件多发的被动局面,省局决定召开这次视频会议,紧急动员,立即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确保今年最后一个月到明年元霄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刚才,济南市安监局、德州市安监局介绍了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青岛市安监局、菏泽市安监局分析了本市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就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近期我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事件连续发生再次表明,目前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状况,还远远没有达到本质安全程度,我们的工作还也远远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与践行科学发展观、与落实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都是格格不入的。从最近省局组织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调研工作情况看,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第一,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年多来,经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管理,大力整顿规范,虽然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其主要表现,一是我省烟花爆竹产业仍还处在由作坊式向工厂化转变的过程中,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机械化水平低;工房安全设施简陋,A级工房普遍存在防爆设施达不到安全要求,一些老的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条件较差等问题。二是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偏低。据调查了解,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5%以上的从业人员是农民工,一线操作人员受教育程度大多在初中以下,虽然上岗前经过了规定的短期安全培训,但由于文化水平所限,这些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仍然不足。

第二,少数企业“三超一改”和“三违”问题比较突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危险工房作业人员超过核定人数、工房内存药超过核定药量、产品超出许可品种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在非危险工房里进行危险工序作业等“三超一改”问题仍然较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还比较突出。这是导致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多发、伤亡扩大的主要原因。

第三,部分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滞后。有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脱离本企业实际;有的企业规章制度多年不修订,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相符合,还有的企业虽然有制度,也上了墙,但没有相关的运行记录,成了一种应付检查的摆设,失去了有效指导和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

第四,部分批发企业管理粗放。主要问题有:库房的核定限存药量不规范、不准确;产品堆放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分类和规范存放;仓库内温湿度计失效、不作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现象普遍;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执行的不认真,有的甚至未建立流向登记;部分企业仓库内存在非法产品(公安部门收缴的)与合法产品混放,违章在仓库内开箱装箱现象;个别企业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场所陈列带药样品,有的还在批发场所直接买卖烟花爆竹产品等。

第五,非法生产活动屡禁不止。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铤而走险,从事非法生产活动,酿成事故,害人害已,教训惨痛。有些市、县(市、区)“打非”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加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出现反季节、反传统地区,且参与制作人员多为亲戚朋友,隐蔽性强等特点,取缔难度加大,致使非法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第六,基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烟花爆竹生产活动主要在农村或交通不便的山区。从当前的监管情况来看,县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乡镇级安全监管力量更加薄弱,且缺少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安全检查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部门多头管理,协作配合还欠协调,联合执法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有的地方还存在推诿扯皮,牵头部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打击成效不理想等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年底和明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吸取上述事故和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针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硬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一,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起到明年元霄节前,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以治理“三超一改”和“三违”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不留死角。要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厂长经理们要选拔责任心强、敢于批评、敢于同违章行为较真的安全员来监督。所有生产经营企业都要100%的进行隐患排查。生产企业的排查重点是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危险工序交叉作业和危险生产区和非危险生产区未分区现象,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存在“三超一改”问题,工房危险等级的确定和定员、定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品库、药库、涉药工房是否存在超量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批发企业的排查重点是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消防、防雷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产品违规混存或超量储存问题;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零售网点的排查重点是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过规定;是否存在前店后储;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等。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安全许可证,问题严重,且整改无望的,吊销安全许可证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二,立即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近年来,我省各级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在国家组织的烟花爆竹药物抽检活动中,我省均未发现违规产品,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与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部分地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对经营环节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检查技术手段不够等。尽管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没有安排检验检测机构到我省进行抽检,但是,我们仍然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省局将在各市、县(市、区)全面检测的基础上,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抽检。对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采购、销售违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坚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三,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确保经营安全。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尽快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案,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要在满足市场供应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格控制、压缩数量、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查。要明确规定零售点的最大储存量,严禁超量储存;明确固定的销售地点,严防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要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督促经营单位合法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或含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应由专业队伍燃放的产品。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吊销零售经营许可证。

第四,强化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监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落实驻厂安全监察员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从现在起到明年元霄节前,各市要分阶段组织2—3次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活动。企业要100%的全面自查并有自查记录,县(市、区)要对每一家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每一个零售店逐一进行检查,设区的市每次抽查企业数量要在50%以上。省局将对各市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进一步落实我省“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落实我省“政府统一领导,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非”机制,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突击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重点协调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和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设立专门的“打非”领导协调小组,切实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打非”活动,对重点村实行专人包村监督,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打非”工作落实到实处。要积极做好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态势,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六,严肃事故查处。各级安监部门要重视并加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要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今后,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许可证件停产停业整顿3—6个月,情节严重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凡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不得再申办该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

对非法生产经营事件,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发现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主要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各级安监部门通过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出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途径和措施,促进我省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集中人力物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各级安监部门是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彻底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当地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安全发展规划是烟花爆竹产业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我省烟花爆竹的发展方面,我们既不要不顾条件、盲目的发展,也不要因噎废食全面禁止、违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行为,科学发展应是实事求是。要通过制定好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落实技术、投入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本地区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政策。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各级安监部门要想方设法充实烟花爆竹专业人员力量,增加必要的装备,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以便于对烟花爆竹实施有效地安全监管,确保监管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明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0xx年,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22号文和17号文为主线,以烟花爆竹“安全年”为目标,加强安全监管,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实施安全许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打好烟花爆竹“春、夏、秋、冬”四个战役,力争不发生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努力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霄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销售安全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活动。

第二,扎扎实实的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明年全省开展“责任主体落实年”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都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具体研究落实措施。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20xx年,争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标准,50%达到一级标准。要做好企业规范提升工作。一是以烟花爆竹两个国家标准即将修改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开展整顿、规范、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选择生产企业进行机械化试点;三是积极探索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以班组为单位、以模范遵章、互帮互助为内容的安全达标活动,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结合国家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颁布实施,省局将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分期分批的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各市、县(市、区)安监局也要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确保新标准宣传到位。

组织好学习交流活动。在生产经营淡季,组织市、县(市、区)安监局监管人员和省内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赴省外烟花爆竹主产区学习考察,找差距、查不足,提高我省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五,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两次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在各市、县(市、区)全面检测的基础上,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抽检,抽检率达到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的20%以上。

第六,主动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同志们,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我们既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也要坚定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相信大家有能力、有办法干好这项工作。希望大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思路、扎实工作、埋头苦干,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为实现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预祝大家20xx年元旦、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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