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
环境是我家,美化靠大家。整治脏乱差,还大家一个美丽的环境,需要大家的支持与参与。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大力开展“社会治理、环境管理”总要求,创建市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内容的“三城”同创总部署,要求广大城乡村(居)民:
1、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坚决做到不做影响市容市貌的事、不损坏门前花草树木、不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停乱放。
2、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乱倒污水和垃圾,自觉保持门前卫生,做一个讲文明、讲卫生的高素质居民。
3、尊重村组保洁人员人格,积极配合保洁员工作,定时定点投放垃圾。
4、严肃纪律。根据《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罚则,有以下行为将受到城市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1)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和碎玻璃等废弃物的,罚款1元至5元;
(2)乱扔动物尸体,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的,罚款5元至25元;
(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罚款5元至25元;
(4)从楼内向外抛废弃物的,罚款5元至25元;
(5)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罚款2元至10元;
(6)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罚款5元至25元;
(7)流动摊点的经营者未按规定清扫、收集其产生的废弃物的,罚款10元至50元;
(8)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罚款10元至50元;
(9)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每污染1平方米罚款1元;
(10)临街工地不设围档,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以及工程施工阻塞垃圾粪便运输的,罚款100元至500元;
(11)厕所、化粪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时处理的,对单位每日罚款20元至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元至25元。
广大镇民朋友们,环境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真诚地希望大家迅速行动起来,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清洁乡村、美化家园,为家乡添彩,为乡亲造福。
梅江镇人民政府
7月20日
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篇二
中和镇的全体居民:
大家好!中和是我家,环境靠大家。为了美化环境,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2015年以来,中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十个全覆盖”暨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惠民工程,与各村屯同步开展了院墙改造工作,得到了镇区居民的全力配合和积极参与,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我们的镇区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我们各个村屯正在阔步前行。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不知您是否留意到我们的周围随处可见的垃圾乱扔、杂物乱放、废旧物品乱堆、违规占道等情况,为了进一步改变环境卫生现状,镇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捡垃圾、清河道、通边沟,动用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清理垃圾堆和随意堆弃的废旧物品,环境卫生整治初见成成效。
如何创造和保持一个文明、整洁、秩序良好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环境卫生整治涉及方方面面,但关键是要转变居民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公德心和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环境卫生的保持不是靠几名保洁员就可以做到的,需要全体居民共同努力,全体居民既是美化环境的建设者,同时也是美丽环境的受益者,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一位居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扎兰屯市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行动工作要求,我们向全镇人民提出如下要求:
1、树立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2、实行门前“三包”工作(包自家门前的环境卫生;包自家门前绿化浇水养护;包自家门前公共秩序),严格执行遵守门前“三包”的规定。
3、每户的门前院内,房前屋后,要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生活垃圾任何人不准乱堆、乱倒,要投入到垃圾箱内,每个人都要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整洁的习惯。
4、住户不要在街道两旁和胡同两侧长期随意堆放任何物品,特别是不能占道堆放废弃物品和建筑材料等,保持环境卫生。
5、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要保持道路两侧干净整齐,街道通畅。
6、拆除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以及影响交通的乱搭乱建。
7、支持鼓励各住户,对自家庭院进行适当的绿化,美化,栽花、植树;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自觉保持环境的整洁,不做有损环境的事。
8、请各住户在自觉做好自家环境卫生的同时,能够对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义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村委会举报。
与其事后的牢骚与不满,不如事前的关心和参与,每一位村民的参与、奉献和维护,是我们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让我们齐心协力,全民行动,整洁庭院内外,争做干净人家,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打造美丽家园,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为了营造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我县正举全县之力对城市环境进行百日综合整治,对随意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的将进行重点整治,请广大农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为了方便农民朋友销售自产的蔬菜等农副产品,我县在万昌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进门左侧开辟出一块区域作为自产自销区,照明、通风设施完好,还有专门的停车区。晴天不用晒太阳,雨天不用淋水,是您销售富余农产品的好去处,请您自觉进入我县指定的自产自销区销售农产品,并告诉您身边的农民朋友。
下一步,我们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法,引导广大市民进入自产自销区选购新鲜可口的蔬菜,您的蔬菜再也不用愁卖不出去了。农民朋友们,你我同饮万年一方净水,共享万年一片蓝天,请相信我们,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XXXX.X.X
关于环境整治的一封信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