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4 13:42

二手车买卖合同是指政府为规范 二手车交易市场设定的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保护双方权益的地方性细节法规。对于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订立地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厂牌型号: 车牌号码: 已行驶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状况: 需要说明的情况: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部分: (二)车身外观部分: (三)发动机部分: (四)电器设备部分: (五)其他: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地点) 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 □现金□支票□汇票 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养路费缴付凭证 □其他 。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 %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

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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