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申请培训费请示范文

发布时间:2017-03-29 08:39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下文是关于申请培训费的请示范文,仅供参考!

2017年申请培训费请示范文

2017年申请培训费请示一

县财经领导小组:

根据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劳社函字[2007]368号传真通知,我局3名干部到喀什叁加自治区举办的《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培训时间9月12日至14日,9月11日报道,由于单位经费紧张、无法解决这次培训经费,请恳县财政领导小组解决4000元(培训费、材料费、住宿费、来回路费)的培训经费为盼。

民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7年申请培训费请示二

XX局: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州局的培训工作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培养人才原则,先后安排了人参加了XX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推动了单位内部培训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由于参训人员多,参训地点远给我局培训经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产生了余万元的经费缺口。因此,恳请州局为我局解决缺口培训经费万元为谢!

特此报告

XX局

二〇XX年十月十七日

2017年申请培训费请示三

中央综治办定于**月20日至22日,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办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的通知》(综治办〔20**〕158号)和《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川综治办〔20**〕66号)精神,要求我县乡镇所有综治专干和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必须参会。现请求解决此次所需培训经费(含培训人员食宿费)贰万元。

以上请示,恳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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