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辞职

发布时间:2017-06-23 15:49

导语:《劳动合同法》在加强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方面,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作出放宽调整。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辞职

1、人事行政部提前30天将书面通知及离职手续表发给员工。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

(1) 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 员工手册,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2) 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 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 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 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内容延伸:

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另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一)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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