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的文章

发布时间:2017-06-13 12:49

城管在如今可不是一个非常容易的工作,经常要顶着莫大的压力,那么怎么做好城管呢?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城管工作的文章,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城管工作的文章1

三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过硬,执政为民上水平的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各大队、一县三区区域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封闭式执法培训。课上,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办就执法权限与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对城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自己的追求(衣、食、住、行)和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历史原因,城管没有一个行业指导部门,全靠队伍边管理,边探索,能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高层开发商、中层小店、低层小摊小贩、弱势群体)。管理上涉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队员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不强,服务部到位等。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发言权了。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在“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中,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十乱”行为,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因为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扣“三保一弘扬”,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关于城管工作的文章2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关于城管工作的文章3

此次实践亲临执法第一现场,听了很多,看了很多,经历了很多,可谓心得体会颇多。

首先,是对城管这个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进一步的了解。因为以前都是通过媒体来了解这支队伍的且大多都是不好的报道,如今深入他们之中,以一个同行的身份来看待他们和他们的工作确实得到了很多不同的体会。

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绝对不是很多人说的“强盗”、“流氓”!我试着将这支队伍分为三类:素质差、脾气暴躁、对行政执法事业没有真正认识的一类。他们主要是一些协管和雇佣临时协管员(国务院已下发批文,命令禁止行政执法部门聘任临时执法人员,对已聘任人员应予解聘和调离,这对优化执法部门人员配置,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社会公信力有巨大的帮助)他们往往行事急躁,易走极端,行为不知检点,没把自己当作一个国家执法人员看。

对于这类人执法部门内部甚至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应给予大力整顿,从制度上杜绝这类人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从制度上教育执法队员不要成为这类人。而对于我们老百姓,对这类人也应该大胆检举接发,但要保持克制,深知以暴制暴于己于人都不利。国家刑事执法部门对于违法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制裁。我们所谓的映像不好无非来源于两个方面,即亲眼所见和媒体报道。

我们亲眼所见的就是这类城管败类,但这类毕竟不是大头,只是极少数人,我们不应以片盖全,看到一两个败类就全盘否定整个行政执法队伍,这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也显然是错误的。而媒体喜欢报道什么?当然是新闻,越爆炸越好,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管理社会日常小事的执法部门,没什么大新闻可以报道的,唯有那样的“暴力新闻”才够爆炸,它毕竟是国家执法部门,国家执法部门和暴力挂上钩当然会引来巨大的关注。

也可怜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平时工作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唯有到出事的时候才够资格上一回新闻。以城管为业,只是在其位谋其政平平凡凡工作的一类。此类是行政执法队员中的大多数,像我在实践中遇到的大多数人都是属于这一种人。他们或是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或是深知这一行的难处和“危险”所在,只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他们深知自己是国家执法人员,代表着政府,是纳税人养着他们,城管是他们的职业,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对得起政府,对得起纳税人,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依法执法,违法必究。但同时他们也深知他们工作的特殊性,工作在社会的最基层,直面矛盾,如果处处和这矛盾对抗于己于人都不好,所以他们懂得变通,懂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灵活机动,以理服人,尽量不让矛盾激化。显然这一类人占据了城管人员的大多数,从本质上看也不难理解。无

论是城管还是公安、军队都是国家机器维护部门,其人员也是由平平凡凡的人组成的,并没有那么神秘。第三类,就是那些刚正不阿,完全按章办事且具活力,积极创新的人。这类人主要是刚进这一行的高学历年轻人,怀着一腔热情和性格刚直的人。他们其实是城管届的精英,但将他们放在基层的话,因为直面现实的矛盾和周围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的大多数人会被同化成第二类人,一小部门被同化成第一类人。由上可见,城管部门绝不是什么“土匪”、“强盗”,却也存在这一类人。城管内部有这么一种说法,就是讲城管分为两类,即“鸽派”(被人打和砍的)和“鹰派”(打和砍别人的),虽然有点极端和不全面性,但也足见这行人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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