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1-03 11:49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一

高某某:

你与我所于2013年3月14日签订一份风险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你与XXX、XXX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委托我所的律师代理。我所按照合同约定指派XX律师和XX律师承办该案。XX市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月XX日受理了该案,并于XXXX年XX月X日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你于XXXX年X月XX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于XXXX年X月XX日裁定准予撤诉。但至今你都未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规定,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根据以上规定,现特通知如下:我所决定解除与您签订于XXXX年X月XX日的《风险代理合同》,该《风险代理合同》自本合同通知书到达您之日即解除

特此通知!

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为:(2010) 民委代字第 号 ,约定甲方因与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事宜,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业务。现由于情势变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10年12月23日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本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传真会签

甲方: 乙方:

2011年8月8日 2011年8月8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三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电话:0731-88285888

甲方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乙方为 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条 律师费的约定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时间: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