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一
高某某:
你与我所于2013年3月14日签订一份风险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你与XXX、XXX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委托我所的律师代理。我所按照合同约定指派XX律师和XX律师承办该案。XX市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月XX日受理了该案,并于XXXX年XX月X日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你于XXXX年X月XX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于XXXX年X月XX日裁定准予撤诉。但至今你都未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规定,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根据以上规定,现特通知如下:我所决定解除与您签订于XXXX年X月XX日的《风险代理合同》,该《风险代理合同》自本合同通知书到达您之日即解除
特此通知!
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为:(2010) 民委代字第 号 ,约定甲方因与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事宜,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业务。现由于情势变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10年12月23日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本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传真会签
甲方: 乙方:
2011年8月8日 2011年8月8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三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电话:0731-88285888
甲方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乙方为 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条 律师费的约定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时间: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通知书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