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意向书

发布时间:2016-12-22 09:58

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就经济活动的某个问题,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表示合作意向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项目投资意向书,仅供参考。

项目投资意向书一:

尊敬的盱眙县委县政府领导:

自我方与陈局长沟通后,拟在盱眙县投资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以来,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各级职能部门的重视与配合,更坚定了我们在盱眙县进行大型投资的信心。

经过对盱眙县的经济坏境、消费特征、区位交通、发展趋势等系统专业的网络初步调查分析,我公司有意向在盱眙县进行大型商业类综合体建设。

现拟定项目一级指标如下:

一:欧亚达百货商城项目

占地面积:40亩

业态组合:大型服装商贸城、大型家居精品商贸城、大型百货商城、大型超市、精品美食街、影院娱乐城、休闲健身运动城等多功能复合型业态组合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以上

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

入住品牌:500个以上

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每年)

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

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

年产业带动值:1.5亿元以上

二:欧亚达国际家居商贸城

占地面积:150-200亩

业态组合:大型家居综合城、大型建材综合城、大型五金综合城为主,配套美食街、影院娱乐城等多功能复合型业态组合

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以上

投资金额:4亿元以上

入住品牌:700个以上

纳税额:2500万元以上(每年)

就业人数:2000人以上

年销售额:6亿元以上

年产业带动值:3亿元以上

我们一定将此项目建设成盱眙县乃至淮安地区最大的商贸流通平台,成为盱眙县标志性工程!

请县委县政府对此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批复为感!

顾家家居集团

顾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投资意向书二:

甲方:

乙方:

1. 经过甲乙双方多轮洽谈,乙方确定在投资建设 光伏电站 项目,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名称: 项目

二、投资方: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投资规模 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 投资,公司地址位于,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组建的销售及电力资源开发、并购、建设、运维、投资管理等主营业务,以并购和建设光伏电站为基础,不断扩大资产规模,打造再生能源的电力第一品牌。

公司现有员工人,以高素质,高标准,高激情的企业团队来塑造企业梦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

公司自创办以来本着“市场为导向,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来拓展海内外发展空间。立足,放眼世界各地。重点发展电力匮乏地区,已联合生产厂家和电站建设企业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的经营模式:一、租赁土地或屋顶,我方投资建设,电费优先售给土地或屋顶业主,剩余部分并入国网。二、于土地或屋顶方合资建设,共同投资。三、土地或屋顶方自己投资,我方负责建设并网,一站式服务。

公司将围绕满足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电站建设和新型农业与新能源电力结合为战略目标,打造高端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综合水平实力。坚定发展信念,以人为本,创新结合传统文化与新概念。竭力服务新能源事业。

由于山东硕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在建设 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亩。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亿元。项目建设期限为 个月,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 ,年盈利 亿元,实现税金亿元。

四、选址意向

项目选址方案一

项目选址方案二:

五、乙方提出:(1)享受 当地 最优惠的土地价格;(2)享受招商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本意向签署后,乙方应在15日内提供企业资信证明文件、项目简介、工艺流程等资料。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5日内经认证确定厂址,并与乙方商定项目引进协议。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项目投资意向书三:

甲方: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乙方: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宿松县二郎镇(地方公路局二郎道班住址及后面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 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二郎道班后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13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宿松县委松发[2010]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镇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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