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必须登报声明吗?如何登报声明
在还没有遇到要使用土地证书之前,估计很多人都不会重视土地证书的重要性,但其实在房屋交易中土地证书也是要办理过户的,所以在土地证遗失后一定要及时补办,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如何登报声明呢?
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
1、定向安置房的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一般是两个月,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
2、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土地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4、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具体标准由各地登记机构自己掌握,一般来说,不宜短于一个月,也不宜长于3个月。也有的地方只需要15天即可。
5、也就是说如您找到了土地证就不用申请补发了,因为补发权属证书具有否决原土地证书的效力。既然您已失而复得,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如何登报声明
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一般是两个月,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
1、办证大厅窗口受理查档并出具登报资料;
2、办证大厅窗口受理申请、预审出具的遗失登报资料;
3、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4、出具的登报声明资料通过之后,土地权利人就可以登载遗失声明。
以上就是关于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是否必须登报声明以及定向安置房土地证遗失后如何登报声明的介绍了,如果以上的地盘应用者以地盘应用权作价向公司、企业法人或者与他方树立公司、企业法人等,则发生地盘应用权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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