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香港女艺人的一封信
香港女艺人的存在价值,就是要服务香港人的需要。香港人怎样看待女人,全反映在大众对待女艺人的态度上。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给香港女艺人的信,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给香港女艺人的一封信篇1
香港女艺人:港人最想看你堕落
有报道称受陈冠希照片事件的影响,阿娇在过去一个月的广告收入从七位数下降至单位数:零。在同一天,属英皇机构旗下的梁洛施则传出被香港首富之子以一亿元「赎身」,至于所「赎」何「身」,媒体似乎有意保留神秘面纱,让传闻得以在梁洛施到底是现实中的灰姑娘,还是下一个娱乐天后的问号中燃烧。燃烧什么?当然是大众对于女艺人的一贯矛盾:既对她们充满「范特西」(fantasy),又放不下对她们的怀疑、不屑、鄙夷、羡慕、妒忌、贪婪和憎恨。
媒体用「忽然富贵」形容身价暴涨的梁洛施,说明了在大众眼中,女艺人的「惹火」不是在于她们是「艺人」,却因为她们是「女人」——折射出我们的「七宗罪」,无非是「性」字作怪。没有「性感」作为先决条件,任一位女艺人才华盖世,「她」都不会成为头条人物。女艺人在香港娱乐圈的宿命之一,是不可能逃脱集体恐慌的投射。天后级如李嘉欣、刘嘉玲、杨千嬅、郑秀文的价值是「什么时候嫁得出去?」,玉女派如邓丽欣、傅颖、吴雨霏、江若琳、周丽淇等则是「床下倒底藏了谁?」。
也就是说,香港人想在女艺人身上看见的不是如何「多才多艺」,而是身为现代女性风流和堕落。
这种心理为何不会在我们看待西方女艺人,如碧昂丝或麦当娜的时候出现?
一来是有了文化差异的距离,我们不会直接把自己投射在她们身上;二来是西方女艺人的最大不同处,是工作与家庭没有必然冲突。但在地球的这一边,在嫁人象征「不用再捱」的前提下,女艺人和一般妇女可以全无分别——对幸福的追求,就是找到照顾自己一生的那个「他」,从此不用靠自己。
女艺人:先女,再人,后艺
所以,女艺人三个字在香港人眼中的排名一定是(一)女;(二)人;(三)艺。「艺」是用来谋生的手段,它与个人修养大可无关。「人」是通过性格、观念来被体视,但当一个(女)人的价值完全是建立在别人对她的「性」的欲念时,「女」当然是排在首位。今天的女艺人必然要将「性感穿在袖子上」,其实是对大众的妥协——失去对性感的敏感,只剩下一双有什么便看什么的眼睛。
香港女艺人的存在价值,就是要服务香港人的需要。香港人怎样看待女人,全反映在大众对待女艺人的态度上。当香港人相信人生意义是追求金钱、物质的满足,「女艺人」自然也是金钱、物质的化身,每次亮相都要迎合大众的欲望,因此才必须金光亮丽(glamorous);更要笑面迎人而不能拥有男艺人耍酷耍帅的「特权」。「卖笑」一词从来只有形容女性,即便男人要「卖」,也不可以和女人「争宠」,否则便是主动降格,请人看不起自己。
虽然「卖」笑的女(艺)人其实也没有很被看得起。《霸王别姬》中的张国荣和巩俐便在电影海报上分到两句标语;「戏子无情,婊子无义」。两种都是古老的行业,它们都能存活在今天,当然是有其价值。但中国人就是爱跟自己过不去,明明需要「娱乐」,但又看不起「娱乐」;明明看不起「文化艺术」,但又把「文化艺术」说成高不可攀。女艺人正是卡在这样的情意结中而弄到高不成低不就。也可以说,从香港女艺人在过去十年的价值衍变来看,也反映出香港女人和男人的「两边不是人」:我们何尝不是因为人生中的各种高不成低不就而每每对自己又爱、又恼、又恨?
你有没有发现今天的女艺人已不可能以T恤、牛仔裤、布鞋、不造头发、不化妆的面貌示人?以前的女艺人不但经常用这一面来标榜自己的清丽,还要戴上眼镜,有意无意告诉大众她是「有文化的」。文化是时间和历史累积的成果,有文化的女艺人不是不会穿金戴银,但当Dior、Prada、Hermes穿在她身上时,她散发出来的glamour和魅力是双倍的,因为「文化令一个人懂得品味」,于是她不可能是只人工做的电灯泡,她是明星。
给香港女艺人的一封信篇2
你不会称张曼玉为「女艺人」
你不会称张曼玉为女艺人,因为我们对她的需要是精神上多于物质上。她是精神图腾。她代言的任何商品在我们眼中不会盖过她的气质。所以真要说到「利用」,是她在代言商品中找到自己的舞台而不是她被商家消费。那么,张曼玉是如何从过去女艺人身份提升至今日的女明星地位?完全是天赋异禀?但她在选美会中不是屈居亚军吗?如果说是运气比人好,她的感情生活不是一波三折?香港人总是迷信天时地利,独是不信个人努力的重要性。张曼玉的成果,有很多还是靠她的独立精神所造就的吧——她为什么要远走巴黎?她为什么要学会另一种语言来生活?她为什么比一般香港女艺人多了选择?答案似乎十分显浅:张曼玉知道人生不能没有选择,所以她把时间用在开拓潜能之上,而那便等同于给自己带来选择。
一如萧芳芳少女时代修读电影,成年后转攻心理学;张艾嘉以编剧、导演为丰富自己与别人生命的手段;如果画画在郑秀文的生活里继续扮演积极的角色,游历对吴倩莲继续发挥重要的影响,我们的女艺人便可以改写「女艺人」三字在港人心目中的排名次序——艺术到底是人类修为的反映,故此,拥有可以跟人分享经验的能力,当然是「人」排在「艺」之前,至于性别,「女」当然也很重要,但起码「她」已不用再为充满歧视意识的观念而服务,把「她」排在最后,不是轻视女性,而是庆幸女人的「性」毋须永远只是工具或商品。
绝不能cheap的天条
商品才有廉价和昂贵之别。香港女性经常挂在咀边的「cheap」字,却是用来形容「女人」的自我价值。太容易答应男性的邀约是cheap,主动向男性表示兴趣更是cheap中之cheap。真要剖开这个cheap来看看内部构成,马上便突显出它的道德意涵:贱。
「贱」是量化的形容词。香港不可能有太多张曼玉张艾嘉,是香港女艺人的宿命之二——大众花钱进入风月场所就是为了购买风花雪月,谁会想在夜总会里与圣母聊天?相比女明星的「高不可攀」,「唾手可得」才是识趣的表现。「贱」因而正中大众下怀。因为它代表不用要求自己、不需要互动、不需要过程、不需要花费脑筋,没有特色的东西会源源不绝,得到不会太高兴,错过也不值得可惜。
很多女性用cheap来形容其它女性,或以它来警告自己不能犯下cheap的错误,便是针对上述「贱」的两个意义:一,不能太容易被得手;二,女人若是千依百顺,就得不到男人的珍惜。
女性长期在这种欠缺自信的阴影笼罩下看世界、看人生、看自己、看别人,难免会把对「贱」的投射引伸出第三重意思:那些条件比她好的女性,都成了可能抢去她的幸福的敌人,因为她们比自己积极,比自己主动,比自己cheap(贱)。
八卦周刊及媒体能以抹黑女艺人而赚大钱,是这个社会对女性的双重歧视所致。男人歧视女性,是觉得「她」除非全无姿色,不然一定会「引人犯罪」;女人歧视女性,则是在认同男人的观点之外还多踩一脚:把自己不能达到社会预期的「美丽」的愤恨,藉对消费揭秘和丑闻发泄在女艺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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