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3篇
各地宣传活动在世界湿地日2月2日举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一
2月2日是第20个世界湿地日。结合本届“世界湿地日”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为了搞好今年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西宁市林业局给三县林业局和四区农林局及相关单位下发了《西宁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西林资[2012]7号),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采取走上街头、走向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世界湿地日”相关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公众介绍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充分体现今年湿地日“湿地旅游”的主题,进一步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要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湿地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在第二十个“世界湿地日”宣传当天,市林业局组织西宁市林业站、西宁市森林公安局、西宁市野生动物园等相关单位,协同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儿童公园设立宣传点,举办了保护湿地的宣传活动,省动管局局长董得红、市林业局副局长肖昉参加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展出了以湿地的概念、湿地的效益、湿地与动物、湿地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了《湿地是“地球之肾”和“天然物种库”,保护它,就是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从高山到海洋,湿地在为人类服务》、《保护湿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巨幅宣传标语口号8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千余份。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湿地知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并热情地接待群众咨询。各县林业局在林区以板报宣传的基础上,分别在大通桥头和湟中鲁沙尔等主要城镇组织上街宣传。通过这次宣传,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湿地、认识湿地,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二
2016年世界湿地日为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湿地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我局紧紧围绕“湿地与农业”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环境的意识。现将开展湿地日宣传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我局充分利用“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梁建松同志担任组长,由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科研监测科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全局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以不同形式,同兴隆一小、报社、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世界湿地日活动”期间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共计报道4次,网络宣传7次。
二、真抓实干,做湿地卫士。
2014年1月,世界湿地日即将来临之际,我局针对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区域内碱蓬草的高度和密度、水位的高低等影响今年黑嘴鸥繁殖筑巢的具体问题,对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进行人工管理。一是在繁殖地周边修筑隔离沟渠蓄水,建立生态隔离带,减少了人畜干扰;修建闸门控制繁殖地水位和水环境,抑制碱蓬植被过度生长; 二是人工管理碱蓬植被,对于水难以控制的碱蓬植被,利用机械车辆拖倒高棵植被(植被平均高度超过90厘米,密度达到9300株/平方米),以满足黑嘴鸥繁殖需要,2014年1月管理植被面积1000余亩。通过我们人工管理,及时控制繁殖地内水位和翅碱蓬植被,满足黑嘴鸥需要,营造适宜繁殖的环境,为世界湿地日献礼。
三、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荣膺位列10大“魅力湿地”第一,是对盘锦湿地保护最大的褒奖。
在2013年央视组织评选“你心中最美湿地”活动,我局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准备影像文字资料、接待央视采访、组织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积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12日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活动通过在记者发现、网络投票和社会推荐的候选湿地中,由评委会委员初选出20处“魅力湿地”候选单位进行网上公示。最后评委会全体会议依据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景观特色、湿地文化底蕴、科学研究价值、生态经济与社会功能等标准,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20个入围湿地中脱颖而出,并荣膺位列10大“魅力湿地”之首。
在今年世界湿地日活动期间,我们借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为“魅力湿地”为契机,加大对社会的湿地保护宣传力度,1月8日,我局副局长李玉祥进入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演播室,与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克林一起展开了关于红海滩和黑嘴鸥、绿苇荡和丹顶鹤、蓝海洋与斑海豹三块内容保护湿地话题的访谈,1月12日,李玉祥局长参加盘锦电台“直播盘锦”的直播节目,接受盘锦湿地保护的专访,并与听众展开互动。
活动评选结束,1月我们积极着手实施保护区区徽的设计工作,经过征集各方面的意见,七次改稿,区徽图形已经基本确定。区徽设计的完成,为以后加大宣传盘锦湿地,扩大保护区知名度有不可估量作用。
四、拓宽渠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在世界湿地日活动期间,我们邀请中华环保基金会的5名志愿者与我们一起,为兴隆一小爱鸟班的孩子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湿地体验课,课上详细介绍了湿地的特点,盘锦湿地生物的多样性,同时和孩子们互动,启发他们保护湿地应该怎样做。课后我们一起与孩子们做手工,将折好的象征盘锦鹤乡的纸鹤一只只粘在事先我们准备好的图纸上。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三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湿地保护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在机构设置上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呈现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尤其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确立了湿地保护部门的职责权限,法律程序和处罚标准。在向海、三湖、雁鸣湖等三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颁布实施了专门的保护区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使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入全国前列。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省连续16年全面禁猎,湿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湿地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极大地促进了湿地及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使湿地保护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编制完成了全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十年规划。2012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准了《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这是我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极大地促进和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规范有序、又好又快的发展。
——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18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0个,省级湿地保护区5个,保护小区3个。建立湿地公园12个,其中有10个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立,使全省35%的天然湿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使大量湿地动植物的栖息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有了较大恢复和增长。据莫莫格保护区监测,2012年春季在莫莫格保护区停歇的白鹤达3800多只,占全球白鹤数量的95%以上,因此,莫莫格被国际鹤类基金会主席称为全球最大的白鹤停歇地。此外,还建立了省级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监测管理站,向海、莫莫格、龙湾等6个生态监测管理中心站,29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站(点),对加强湿地及野生动物科学保护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开展了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的湿地资源调查试点任务,查清了我省湿地资源状况,以及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利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情况,对全面加强我省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遏制湿地萎缩退化的趋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步伐,启动实施了“引霍入向”、“引嫩入莫”、“引察济向”等重点工程,为保障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的长效补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后在向海、莫莫格、哈泥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了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在吉林市的松花湖和长春市的净月潭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对重要湿地保护恢复都发挥了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广泛开展了湿地宣传培训与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及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保护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先后与湿地国际(w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鹤类基金会(icf)、全球环境基金(gef)等组织,合作开展了白鹤栖息地、保护区水资源管理及东北农业(玉米)——湿地示范等项目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面对吉林省天然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下降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现状,吉林省林业厅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这将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精神,进一步提高湿地保护意识,强化有效措施,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近阶段,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保护管理政策机制为动力,着力推进法治体系和保护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湿地宣传和培训,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措施,积极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吉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为了确保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出湿地的特殊作用,吉林省林业厅将着力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加大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建立和实行“重要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重要区域先行开展试点,待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二是着力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抓紧新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让优美的湿地景观扮靓吉林大地,为让吉林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对功能退化萎缩严重的湿地,积极采取退耕还湿、引水保湿、生态移民、污染防治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修复,努力恢复或增加湿地功能。
四是加大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我省湿地保护资金和项目支持的基础上,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稳定生态保护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五是增强湿地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积极推进以湿地生态景观建设为特点的生态城镇化发展。发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生态景观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活动,创建“湿地人家”等生态旅游品牌。重点扶持湿地芦苇业、湿地养殖业发展,全方位开发利用湿地生态资源。
六是强化湿地宣教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普及湿地知识,弘扬湿地文化。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入先进的理念、技术和资金,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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