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孩政策的论文

发布时间:2017-02-24 13:43

全面二孩政策是我国为解决当前面临的人口、社会问题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的最新调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二孩政策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二孩政策的论文范文一:“单独二孩”政策引发的思考

摘要:在计划生育国策40年来影响造就我国人口发展奇迹的光环下,伴随人口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等社会问题,“单独二孩”政策酝酿而出。文章通过大量文献阅读参考的形式,对自建国至今的人口政策进行回顾,并从社会结构变迁、人口对经济影响及生育观念转变三个主要角度分析了政策演变的原因,并基于此,引入社会工作的三大宏观方法对现行的人口政策如何更好的与社会成员需求结合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人口政策演变;社会工作宏观方法;生育观念

一、当前人口政策下的生育现状

通过过去40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国策看来,近年来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极低水平,而我国在世纪初已进入老龄化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人口约占14%,即人口构成模型向“倒金字塔”转变。故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六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决议》,该决议表示,父母之间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该夫妇即可生育两个孩子。依据该政策,至2014单独二孩政策在20多个省实施。 旨在通过该政策的实施来调整我国的人口构成,缓解因老龄化带来问题。

二、1960年代来我国人口政策的变迁

纵观我国人口和生育政策的发展,大致可分为70年代前和70年代后两个阶段。70年代前我国的人口和生育政策并不明确,处于初步探索阶段。70年代后我国的人口和生育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逐渐更新和完善。

70年代前,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我国人口迅速增长。该发展趋势一直延续到60年代初期。直到大跃进失败,我国人口过多的严峻形式已经不容置否,且迫于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我国经济发展的缓慢,控制人口和节制生育的计划逐渐被提上政府议程。随即颁布《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公告,在部分省县号召计划生育,但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使得计划生育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我国的人口发展又处于了盲目发展的状态。

而70年代后,先是70~80年代我国逐渐形成了限制人口增长的“晚、稀、少”政策。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我国的经济逐渐下降,人口的数量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本来尖锐的社会问题更加显著。随后集中在整个70年代,该政策被提到议程上,进行了不断地丰富,对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惯性依然存在,80年代后,我国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都有一定的增长。因此,独生子女”政策,即紧缩的一胎化政策在全国开始推行。

进入90年代,标志着我国的生育政策逐渐多样化和人性化。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现实的生育状况和人口数量提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并对具体的人口数量做了预测。2001年12月29日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使得原来的政策性规定更加法律化和规范化。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被公布,该《决定》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意义和进一步完善做了具体的分析和规定。[4] 该《决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生育政策在21世纪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我国今后的政策调整和完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影响人口政策变迁的因素

自上世纪60年代来我国人口政策的转变,主要围绕70年代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中心。故主要围绕计划生育政策为主的人口政策为对象,分析前后影响其变化的因素。

(一)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标志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20世纪70年代后期则逐步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由此可见,人口政策调整是伴随社会结构的调整而调整变化的。新中国成立初,人口的增长带来的问题能够被及时提供的就业岗位所掩盖,而在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之后,我国人口又一次快速增长,此时国家人口与资源矛盾突出,人口的增长不能适应社会的转型,故在70年代后进行了生育政策的调整。

(二)人口快速增长对社会经济的滞后影响

建国初,因生产力的解放,促使了大批失业人群就业问题得到解决,这使得当局的政府部门产生了偏差的认知,认为只要发展生产力就能解决失业问题。对人口形成放任自由的态度,再加上传统的“多子多福”的概念导致人口增长的第一个高峰。而伴随人口的增加教育住房就业资源等问题频出,人口快速发展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滞后的影响,使得当局国家领导者认识到需要制定相关政策限制人口过快的自然增长,故在70年代初期,成立计生领导小组、计生机构等,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启动。而在80年代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计划生育政策得以完善。

而新世纪来,伴随我国迈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自上世纪7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仅通过实施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人口发展模式实现了由“三高”向现代型的转变,实现了世界人口发展的奇迹。但是相同的这样的人口政策带来的结果也具有两面性,近年来就该政策的实施形成了功绩论和问题论两派。前者认为,计划生育为经济发展提供了40 年的人口红利。[5]而后者认为,40多年计划生育特别是30多年独生子女政策制造了一系列重大人口安全隐患和经济社会风险问题。[6]于是有了2013年来新出台的“单独二孩”政策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修订。所以无论是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曾一度放开的人口政策,或是在当今社会因面临老龄化社会而重新调整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都体现出基于人口发展对经济的影响,而相应需要做出的人口政策调整改革。

(三)社会变迁带来的生育观念的变化

由传统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作为物质基础,儒家传统文化为信念支持,加之维护统治需要及传统继承制度上形成的“早,多,男”生育价值体系,逐步转变为围绕“晚,稀,少”的生育政策,形成的“晚生晚育,优生优育”观。

“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正处于传统生育观念转型时期,传统联合家庭中,老一代祖辈与当前年轻夫妻生育观发生剧烈碰撞,如何在这样生育观转变背景下适当调整人口政策是给政府做好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四、社会工作视角下新时期下人口政策改进的政策建议

(一)基于改变生育观念的一般建议

当前国内研究成果中提到的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一方面强调依然要坚持国情的推进计划生育的国策。同时,政策的调整也应结合实际,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处理,因为我们的人口分布是不均匀的,因此人口政策不搞“一刀切”。具体又包括完善教育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而针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养老体制和社会福利制度与完善养老资金投资渠道等。在生育观念方面,强调加大宣传作用,从宏观层面营造“男女平等”的观念氛围。禁止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提高社会经济水平,尤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通过改善生活物质条件,来影响原先根存于农村的生育观。

(二)社会工作宏观方法对人口政策调整的介入

宏观社会工作亦称做社会工作宏观实践,是指在机构和社区内引导积极的社会变迁的相关专业活动。主要包括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及社区工作三个方面,前两者的服务对象是机构而非直接的案主,又被称作间接工作方法,而后者的工作项目也来源于社会政策,同时需要借助社会工作行政的技巧进行实施。

1. 社区工作方法层面

社区教育主要是通过社区家庭教育模式在社区的婚育年龄成员间开展服务活动,它相信每个人都有学习和提高生活的能力,在社区中,工作者完全承担倡导者,组织者和各种教师的责任。对于新时期提出的人口政策,同时针对这一婚育群体当前的需求,包括结婚生子及接下来的教育抚养等,为了更好的使这一群体的需求在政策范围内得到更好的满足,社区工作者通过具体的在社区内进行政策教育的倡导,组织社区内成员进行“单独二孩”等最新人口政策的讲解分析并与社区成员进行分享讨论,使得适龄婚育的群体能够全面把握政策动态,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生育,树立正确生育观。

此外,在社区教育的过程中,针对社区成员的“学习反馈”,社区工作者及时的进行整合,同时向上级组织反馈社区成员针对政策中的新要求,以此向外倡导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即实现人口政策与居民需求的充分结合。

2. 社会工作行政层面

是指将社会政策转换为社会服务的过程,具体到社会工作机构即通过一系列管理活动,保证机构的高效运转,输出有效社会服务的过程,其直接服务对象不是案主个人而是社工机构。

(1)政府层面的社会工作行政

是政府的社会福利主管部门按照社会福利的政策和法律,在他们的领域的各种技术和策略的使用工作中,解决、预防和治疗社会问题。在人口政策方面,各省、市、区政府的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央政策的工作内容,注重因地制宜,促进各地区的人口政策科学、有效的落实。

(2)机构层面的社会工作行政

承接政府层面的社会工作行政工作,就机构所在区域,明确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对象范畴,并制定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群体开展具体微观的社会工作服务,包括开展互助小组、个案访谈等。

同时,在针对人口政策的实施方面,机构本身要注重发展一套计划以建立和维持有效的社区关系,以促进具体服务的开展。此外在服务开展中要进行预算与设施维护,以及对服务成效进行总结评估,以提升服务质量,给相关部门及利益群体以交代。

3. 社会政策层面

(1)公共医疗卫生政策方面

具体包括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两个方面,针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妻,在政策方面进行倡导维护其权益,特别是在生育二胎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医疗服务及生育后“第二孩”的医疗服务两个方面。促使建立新人口政策的配套服务政策。

(2)公共教育政策方面

同样的,政府有必要加大公共教育投资力度,确保新生人口能够接受充分的基础教育,同时设立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培养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人才。

(3)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体系方面

当代国际上的社会政策体系多以普遍的社会大众作为服务对象,其中涉及特殊的服务对象又主要是“老幼残妇”等这些群体。而伴随“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选择响应政策生育二胎的这一群体,可以作为新的“特殊人群”进行社会政策的保护。

五、结语

当前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老龄人口的增加及社会成员生育观发生转变等多方因素的作用,作为实施40多年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作为它的补充,尝试解决旧的人口政策带来的出生率严重下降、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等社会问题,其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不足之处。而作为新世纪社会治理领域的新秀,社会工作在人口政策领域也同样能够发挥不容小觑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翼.中国人口控制政策的历史变化与改革趋势[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8).

[2]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文献汇编(1981~1991)[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2.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3-11-15)http: //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5/c_118164235.htm.

[4]《人口与经济》编辑部.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新机遇和新起点努力开创新时期――全面解读中央《决定》[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7(02).

[5]徐俊,风笑天.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J].人口与发展,2012(05).

[6]朱秋莲.建国以来党的人口生育政策变迁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3.

[7]马小红等.中国人口生育政策60年[J].北京:北京社会科学,2011(04).

有关二孩政策的论文范文二:二孩政策的可行性研究

摘 要:在国家推行"单独二孩"政策的背景下,笔者根据国家之前的普遍二孩生育试点的结果,以及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的情况,初步探讨了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可行性的条件,以及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关键字:全面二孩;可行性

一、基本现状

从1984年以来,一孩政策覆盖了全国35.4%的人口,1.5孩以上政策覆盖了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了9.7%的人口,三孩以上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也就是说,二孩生育政策覆盖的人口总量几乎达到1.3亿人之多。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经过国家上级部门的批准在一些地区实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分别在下面五个地区做试点,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

甘肃省酒泉市是在西北地区经济处于前列,两孩政策在当地经过近十年波折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由 "控制人口"转向"优质服务"。其原因在于生育观念转变的,由于酒泉处于与新疆的交界,是古代的丝绸之路与茶马古道的必经之处,该地旅游业较为发达,移民较多,宗族观念较弱,所以生育观念比较开放。

河北省承德市是位于河北北部集"山、老、少、穷"于一身的欠发达地区。两孩政策的实践显示当地人口的各项指标转好,妇女总和生育水平低于1.6,农村低于1.8,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也一直低于8‰,当地的生育意愿经过近十年的转变促进了二孩政策的实施,影响当地生育意愿转变的原因主要包括就业情况和妇女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

山西省翼城县的经济水平处于中等,大部分是农户。国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当地开展的"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政策。通过实践其出生率达到了7‰~8‰的超低水平,自然增长率达到了2‰~3‰甚至接近零增长阶段。其生育观念转变的成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的医疗卫生水平、教育水平和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都促使当地人民生育意愿的转变,主动放弃生育二胎。

湖北省恩施州位于西南边陲经济条件十分贫穷,由于重男轻女观念存在,当地男女性别比很高,并且超生率很高,计生工作开展困难。实行二孩政策试点之后,当地生育率在一段时间出现了回升,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宽松生育政策的实施,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回落,而且性别比也趋于正常。

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前列,广东省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该省的男孩偏好比较严重,所以其性别比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整性别比是其计生工作的主要方面。自20实际80年代开始广东省就开始实行不同层次的二孩生育政策,但是由于广东省的流动人口数量过大,因此在实行二孩政策方面还是存在的很大困难。

二、二孩政策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但是若要全面推广二孩政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政策实施出现偏差,或控制力度不够,就会造成人口自然增长率的过快回升。

1、二孩政策与其它相关政策协调

从上面五个地区的调查来看,在实行二孩政策之后,生育率和性别比下降是因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计生工作逐渐由管理转为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才能转变,民众的生育观念才能转变,相对的生育率也就会维持在更替水平。因此社会保险制度和计生工作重心的转变可以看做是二孩政策得以实施的基本条件。如何将这两方面政策进行协调,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2、奖励政策的合理执行

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之后,逐渐产生多种奖励政策例如:独生子女证等。从上面的调查中发现部分实行"晚婚加间隔生育政策"的地区,一部分父母生育第一个孩子之后,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想再生一个孩子,所以暂时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但是当确定不想要第二个孩子的时候,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已经发生变化,这这段期间会出现衔接的问题。同时会出现的问题还有"双女户"的奖励问题等。政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它是一个相对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尤其是计划生育这样需要随时进行调整的政策,所以如何保证计生工作中奖励政策的合理执行也是保证二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3、生育政策的公平性问题

公平性问题在我国的各个政策和行业中都是存在的,同样在制定的生育政策中也不可避免的要提到公平性问题,城乡问题与性别问题是公平性的主要体现。原有生育政策问题中在城镇实行统一的独生子女政策,而在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或"晚婚加晚育的两孩政策",与此同时国家又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此时就会出现城乡之间的公平性问题,因为在农村一部分的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他们同样也是计划内的生育,符合计生政策,但是却没有机会获得奖励。现在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双独家庭可以生二胎"的政策,如果相关的政策协调不完整,同样会影响城乡的不平衡。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再婚家庭生育问题

流动人口比例越来越高,其流动性强的特点,导致计生部门管理难,因此,流动人口中超生的比例比较高,如何协调全国计生部门来监管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再婚家庭生育问题,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政策上来看,应该严格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而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应不应该对原有的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呢?笔者的观点是肯定的。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上来看,再婚家庭夫妻应该有一个夫妻两个人自己的孩子,这样也能使家庭更加和谐。在我国现今的高离婚率的情况下,再婚生育问题也不应该被忽视。

三、二孩政策推广的可行性与条件

1、经济条件和计划生育的水平

在上面五个地区二孩生育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在开始实施二孩政策时,总和生育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提高,但是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口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总和生育率又开始下降,最后达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开展二孩政策经济条件是保证。除了经济条件以外计划生育的水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只有在计划生育水平高,计划生育开展基础较坚实的地区才能保证二孩生育政策的合理执行,能及时对二孩政策的发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做出反映、调整。

2、政策推广的方式与时机

通过前期几个试点的经验,二孩政策广泛推广的时机十分的重要,在推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选择在全国人口生育率较低的情况下完成,一定要避过人口的高峰期,这样可以避免人口的短时间快速的增长,造成人口总数不稳定的情况发生,导致二孩政策失败。

此外,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展二孩生育政策,笔者认为,采用全面放开与结构性放开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合适,在一些计划生育工作较坚实的地区,可以全面放开,而在一些计划生育工作较薄弱的地区,则应该结构性开放,缓慢过度。

在实行二孩政策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段时间内人口的回升,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感到恐慌,而是应该合理面对,及时调整生育政策和计生服务力度来解决解决这一问题。短时的人口回升不可避免,只要是这一趋势在社会的可控制范围内就是可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的成果也越来越明显,但是为了保证中国的人口红利以及建立一个更具人文关怀的社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必行之路。

参考文献:

[1]顾宝昌,王峰.八百万人的实践[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李建新.山西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政策实施效果及思考[J].人口研究,1995,(2).

[3]谭克俭.翼城县实施"晚婚晚育加间隔"生育政策试试效果及思考[J].经济问题,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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