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14 09:10

今天小编给大家为您整理了2016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司法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司法局范文一: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抓住“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这个契机,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会议,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根据“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对部分乡镇(街道)、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同时,根据市督导检查指标,组织人员精心准备、选好抽查点,准备好文字材料、台帐,迎接上级检查。通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准备,掀起了普法和依法治理新高潮。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等地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法律书籍16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同时派员组织人员到开展迎奥运法律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为村民赠书、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深受村民欢迎。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5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300多本。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在省、市命名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等14个村又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继续抓好3个“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取得一定成效,并向全市推广,现创建工作现已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抓好全市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当地参加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2、关口前移,化解矛盾。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从1月15日至3月15日,在全市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安定、和谐。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晒口街道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居民对双友公司排烟粉尘污染问题反映较多,对此走访相关企业,协商解决办法。

2016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司法局范文二:

县司法局20xx年1至6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责任明确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十分明确,并能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局班子内部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局班子其他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县司法局党政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之一狠抓落实。一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禁令,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项目,制定了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由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20个司法所、局机关5个内设股室、公证处、律师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三是制定了《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全县20个司法所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及公证处、律师所负责人分别与局党组书记、局长签订了责任书;四是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分别签署了个人廉政承诺书和廉洁家庭行为公约。

三、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干部队伍,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县司法局今年1至6月开展了以下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坚持在干部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二是继续在干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在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学习政法战线先进人物张章保、杨竹芳,纪检战线先进人物刀会祥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激励热情、弘扬正气;四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和“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五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难逃其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插翅难逃—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受贿案警示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半年来,一是在决定司法所年度公用经费核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司法所所长人选推荐上报、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等方面,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了民主集中制,加强了集体决策和对权力的民主监督制约,努力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廉政拒腐关口。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县司法局关于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澜司发〔20xx〕13号),《县司法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澜司发〔20xx〕16号),建立了行政行为监督领导小组,确定了本局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行政行为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和监督防范措施,对本局行政行为监督作出了承诺,局班子成员也对个人行政行为作出了承诺,并在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自查,半年来县司法局关键岗位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与各项规章制度相悖的行为。

2016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司法局范文三:

据统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期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62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85件,已调处85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82件,调处成功率为96.4%;属于行政调解的103件,调处结案96件,调处结案率为93.2%;属于司法调解的174件,调解结案(含调解撤诉)96件,调解结案率为55.2%。防止民转刑事件2件,涉及4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1件,涉及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47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2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8万元。上半年,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2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293件,调处成功率为97%。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涉及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460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1、安置帮教,增进和谐。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为摸清底子,从1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内刑满释放人员759人,-内解除劳教人员61人;原单位安置93人,落实责任田629人,社会救济11人,从事个体经营95人,其它方式安置350人,被帮教释解6667人,重新犯罪2人,重新劳教1人,脱管漏管(未衔接)92人,有犯罪倾向的8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许多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

2、延伸律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和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3家律师事务所挂点10个社区,与所挂点的社区签订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设立律师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立标示牌,并为挂点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市公证处挂点1个社区,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公证法宣传及公证业务咨询活动。二是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制定了律师年度考评制度,对律师的工作业绩、公益业绩、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和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内容进行考评,凡有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之一的律师评定为不称职律师;加强对违纪违法律师的调查处理。律师何某因违反规定,我局及时派员调查并上报市司法局做出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在各律师所就何某被行政处罚一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律师公证业务稳步发展。在新《律师法》实施和《公证法》实施二周年之际,采取召开座谈会、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对《公证法》、新《律师法》的宣传。上半年全市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4家,承办各类案件277件,代写法律文书32份、解答法律咨询169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61件,解答咨询115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

3、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6件,受援人数39人,解答法律咨询296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8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8万元。“148”法律服务在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信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全市“148”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34人次,接待来访群众744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57件,提供上门服务243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20件,调解各类纠纷245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95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135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7.5万元。多次得到省“148”协调指挥中心的表扬和肯定。

4、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上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7家,代理民事案件57件,调解民间纠纷241件,代写法律文书124份,解答法律咨询99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了乡(镇、街道)经济建设发展。

5、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签到、签退、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凡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予以批评,责令立即改正。

6、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树形象”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省委八届三次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展开讨论。同时,举办全市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根据安排,现“全员学习,提高认识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已转入“深入查摆,整改问题阶段”。在前一阶段活动中,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会、专题报告会、专题宣讲会等各类会议5场次,提出学习讨论题或学习专题3个,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5篇,出简报、专栏等3期。

7、切实推进党建、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加大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共建带创文明村(居)、互联互动活动,支持下沙镇分站村9000元;开展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干部职工捐款11000元;为“爱心超市”捐赠各类书刊380多本。加强平常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8、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局机关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办公桌椅全部更换;为148指挥中心、公律管股各配备了1台电脑,使局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司法所的装备条件。按照规范司法所创建标准,上半年又为司法所配备了5辆警用摩托车,6台电脑,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司法助理员收编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龙头”,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基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重点,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切实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要求,精心培育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创建过程中,突出法治实践,使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

3、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和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认真组织“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继续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奥运会期间和国庆、春节期间的,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和国庆、春节的祥和安定,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2、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尤其是做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使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五薄二册”,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程,从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业务工作方面,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4、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继续积极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落实省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148”工作,认真开展“三比”活动,兑现四必承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各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加强司法所管理。全面完成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力争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有突破。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3、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干部建设,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业务、纪律、作风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更加廉洁、高效、务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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