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言实词推断有“五法”

发布时间:2017-03-14 23:30

“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是2004年版《考试说明》保留内容,提高文言文的阅读能力,归根到底就是要能根据上下文的语境推断重要实词的词义,同时“理解并翻译文中的重要句子”最终也要落实到实词的推断上,因而掌握推断的技巧至关重要,本文拟结合近几年高考相关试题具体阐述。

高中文言实词推断有“五法”

一、、因文定义法

由于任何一个实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只可能有一个意义,因此考生可因文来定义,即根据具体的上下文语境来判断某个实词的具体意项。如2004年春季高考北京、安徽卷B项“乃皆易十二蹑”,根据上文“旧绫机五十综者五十蹑,先生患其丧功费日”可知,此处“易”应为“改变”,而题干中将其解为“交换”,显然脱离了语境,是错误的。再如2003年春季高考安徽、内蒙古卷第11题C项:“以中益怒,曰:‘丞慢我。’慢,诋毁。”,此处的“慢”,是否作“诋毁”解呢?上文讲“知县周以中巡视田野,为部民所詈。捕之不获,怒,尽絷(拘禁,笔者注)其乡邻”,吴履到任后,察之冤情,在未通知周以中的情况下,“立释之”,在周以中看来,是对自己的“大不敬”,是傲慢之举,这样分析后可知,此处的“慢”显然应该解为“傲慢,不敬”,而非“诋毁”。由如2004年高考江苏卷第11题B项“绩力争不变,使者不能夺”,题干解作“强迫”显然也是望文生义,由上文不难推断应为“强行改变(他的主张)”,天津卷第11题C项“一日一夜与虏相及”,题干解为“达到”,据原文“遂上马,令军中:‘后出者斩。’一日一夜与虏相及,击,大破之”可知,此处应为“追赶”意。

二、联想迁移法

近几年文言文考查都坚持“课外材料课内考”这一原则,即考查的语段和内容是学生陌生的,但知识点却是课内的,可从学过的文言篇目或熟知的成语典故中找到相关依据。因此考生拿到考题时要运用联想,充分调动大脑中的储存信息,进行灵活迁移。如2003年高考全国卷第11题C项:“恐为身祸,每遇人尽礼遇,优待”,中学教材中出现过的“遇”的义项有:相遇(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际遇(斯固百世之遇也)、接触(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待遇(盖追先帝之殊遇)、对待(不如因而善遇之),语文读本中有“遇人恭谨”(《汉书?季布传》),也作“对待”解,根据上下文语境,不难发现此处“遇”应该解作“对待”,而不是“优待”。

由于不少成语中保留了古文言句法及一词多义现象,因此解题时将联想的触角指向自己熟悉的成语典故,也是解答文言实词题的方法之一。如2003年春季高考北京卷第7题D项:晏子见疑于景公,出奔。成语有“东奔西窜”“狼奔豕突”,都作“逃跑、逃亡”讲,根据上文语境,此处的“奔”也应作“逃亡”解,与现代汉语中的“奔走”显然不同。再如2004年高考辽宁卷第11题A项“韩轨遂投城遁走”,句中“投”是否作“投奔”解呢?据上文“敌见,惊退。逐至东门,左右稍集,合战破之”,再联想到成语“投笔从戎”,可知此处“投”应为“扔掉,舍弃”。

三、语法推断法

古汉语有其特殊的句法结构,任何一个实词与其前后的词构成特定的语法关系,因此考生也可从句法结构入手“破题”。如2002年春季高考全国卷第12题D项:(孙)登辞疾不受(急速)。从句法关系来看,“辞疾”即“辞以疾”,是“以疾辞”的倒装,全句犹言“登以疾辞而不受”,即“以有病为借口推辞不接受孙权的赏官”,题干中解释为“急速”显然不对。又如2002年高考北京卷第17题,要求翻译“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一句,其中关键是对“多”的解释,从句法来看,“管仲之贤”是一个名词性的偏正短语,整个句子的谓语只能由“多”担当,可见“多”只能是动词,联想到学过的“夫古之让天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五蠹》)中的“多”为“称赞、赞美”,以此代入本句中刚好相符,因此全句意为:人们不赞美管仲的贤明却赞美鲍叔能够识别人才。不少考生将其译成“天下像管仲这样贤明的人不多”是错误的。再如2004年湖北卷第11题C项,“昌期少年,不闲吏事”题干中将其解作“空闲”是否正确呢?根据语法知识可知显然是错误的,这里的“闲”在句中应为谓语动词,而“空闲”是形容词,根据上下文语境可知应该解作“熟习”,古语有“闲于兵甲,习于战攻”(《战国策?燕策二》),可资佐证。

四、互文对举法

几个结构相同或相似的句子,其相同位置上的词语往往具有相同、相近或相对、相反的关系,这种特殊的互文对举现象在古汉语中非常普遍。有时同一句中相对应之处的字词也具有这种性质,因此有时用互文对举法可帮助你快速判断。如2002年高考北京卷第7题D项要求判断“去郑而之许”中“去”与现代汉语的异同,“郑”和“许”同为地名,都作宾语,“之”为动词“到”,“去”与“之”相对,可见应为“离开”,刚好与现代汉语相反。再如2001年高考全国卷第11题D项为:齐人追亡逐北(败逃者)。“追”与“逐”相对应,且同义,那么“亡”与“北”也应同义,“亡”为“败逃者”,那么“北”也应为“败逃者”,可见原题中的解释是正确的。

五、通假代入法

通假是古汉语中特有的现象。有时对文言文中某个实词无法理解时,不妨从通假角度考虑,从声旁或形旁角度出发,以另一个可能与之相通的字代入试解,往往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如2003年春季高考北京卷第7题B项:吾说晏子之义。此处如不从通假角度考虑就难以理解,这里的“说”通“悦”,以此代入,符号上下文语境。再如2002年春季高考上海卷第21题,要求将“知者创物,能者述焉”译成现代汉语,相当一部分考生得的是零分,究其原因,乃不明此处“知”通“智”,它和后面的“能”相对,根据对举性完全能够判断出来,全句意为:有智慧的人开创一门新的技艺,有才能的人对之加以传承。再如2004年湖北卷第11题D项“昌宗从旁趣说”,这里的“趣”就是通假字,通“促”,意为“催促”,否则就讲不通。

此外,文言实词的推断还要求考生必须掌握必要的古代文化常识,近几年试卷中时有涉及,高考已考过“乞骸骨”(告老还乡)、“下车”(官员刚到任)、“春秋”(年龄)、“结发”(男子成年)等。再如2004年高考北京卷第11题D项“讼者多两让而止”,句中“两”命题人解作“再次”是否正确?据上文“后有欲诤讼者,其乡闾父老遽相晓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一句,考生如知道古代诉讼的双方称为“两造”,就可推知此处“两”应该解做“双方”,而非“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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