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办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6-15 17:49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限期办证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限期办证通知书范文一

王君瑞同志: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劳动合同书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五大连池市支行《关于给予王君瑞开除处分的决定》农银五发[2016]70号,我行拟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农银劳合[2015]230028276号),请你于2017年1月16日前,来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逾期不到者,支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大连池市支行

2016年11月15日

限期办证通知书范文二

限期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通知书(存根)

单位:

经济性质: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

从业人数:

电话:

附:本通知书于 年 月 日收讫。

监督机构(章)

收执人(签)

限期办证通知书范文三

沾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限期办理通知书

沾工商通字〔2012〕12041601 号

沾益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经查,你单位于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等连续五年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年检手续,也未开展经营活动处于歇业状态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前到沾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等连续五年的企业年检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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