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提高至75%
发布时间:2017-04-14 15:36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2016年1月1日起,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提高至75%,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加强建筑雨水回收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5年石家庄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65%,2016年1月1日起将实行75%新标准,主城区内的新建建筑均要按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凡设计标准不达标将不允许开工。
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2016年,石家庄将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热水集中供应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并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能、污水源热能及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应用技术。
《通知》要求,市内新建项目必须考虑雨水回收利用,采用“渗、滞、排”技术,在此基础上鼓励采用“蓄、净、用”技术进行雨水回收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所有新建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使用中水回用技术,并加强中水设备维护管理。大力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加快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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