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异地贷款已施行

发布时间:2017-04-14 15:12

中山市民们注意了,今年9月份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中山市实际上在2015年初已经允许市民异地贷款。小编整理了在中山用公积金贷款的常用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中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异地贷款已施行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申请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没有这种优惠呢?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运作,即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视市场需要和借款人信用情况上下浮动,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贷款,不能浮动利率,所以没有优惠利率,但相比于商业银行所谓的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是偏低具有特有的优势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否区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3、开发商不接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可告知我中心,我中心将会对此作与开发商积极协商并规劝其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楼盘不受理公积金贷款属于其个体商业性行为,是否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都是其的一种自我选择,于法规上公积金中心并无权对此作硬性规定。

4、在外地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和肇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5、购房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商业贷款吗?

可以的。这种贷款称组合贷款,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

6、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转按揭)?

由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并以住房贷款支付了部分房款,因此,借款人与银行之间是债权债务的关系,故此,借款人应首先要取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方能办理有关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7、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如部分提前还贷,还款利息会减少?如何办理?

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并不需要交违约金,申请提前还贷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利息也相应会变化。办理提前还贷,直接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有关疑问直接向受委托银行咨询。

8、停缴公积金3个月的能申请贷款吗?

不能。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我中心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半年或以上方可提出申请。

9、装修、车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10、农村的集体用地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土地证》载明的功能须为国有出让性质。

11、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贷款发放后,贷款申请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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