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手续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5-05 16:35

在出租房子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在签定租房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都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保障了我们的居住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下出租房子手续,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这方面的知识。

出租房子手续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出租房子手续

1、双方需要提供的资料: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双方签定租房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所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3、携带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4、只有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1、房屋出租人、受委托人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履行房屋租赁及出租房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且按相关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要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承租人在使用房屋的时候,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在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通过对出租房子手续,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出租房的一些手续。为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明确房屋出租人的一些责任和义务和房屋承租人要安全使用房屋,承租人在承租的过程不得出现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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