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房贷新政苏州市区落地 园区仍未执行

发布时间:2017-04-13 11:56

自9月11日起,苏州市区对已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新政策,即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同时,编辑也致电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后获悉,目前园区并未有此政策。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9月1日编辑致电苏州市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未接到通知。

日前,公积金住房贷款新政在苏州市区落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从9月11日起,下调为20%,无购房面积限制。

随后,编辑也致电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接到任何调整通知,扔按照原标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3成执行。

此外,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若想享受20%的低首付,必须是纯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如果是组合贷款的话,则必须符合商贷的规定,目前商业贷款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5%。

编辑算了一笔账,二套房公积金低首付款降至20%,但目前苏州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限额为45万元;家庭贷款高限额为70万元。在高只能贷款70万的前提下,也就意味着职工只能买总价在87.5万的房子,就目前苏州普通住房的均价来看,公积金新政对改善型置业其实整体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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