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新年即将到来,为了市民们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新年,请市民朋友们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新年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欢迎阅读。
新年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一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新年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市区上下团结拼搏,众志成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创建工作,在基层、在一线涌现出许多生动感人事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此,谨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大家羊年吉祥,合家幸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打造文明城市新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欢乐喜庆、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市文明委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文明过大年”活动倡议:
一、干净有序过大年。共同呵护公共环境,不乱倒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净化、美化环境活动。文明交通记心头,开车不争道抢行、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向车外乱扔杂物,车辆行人不闯红灯。
二、崇德友善过大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美德善行;学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见贤思齐;关爱军烈属、残疾人、困难户,邻里互助互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弘扬新风过大年。做文明有礼的泰州人,心中有礼,出行有礼,见面有礼,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节俭养德,文明用餐,不剩饭、不剩菜,在饭店用餐多余饭菜打包带走,共塑舌尖上的文明;外出旅游做文明游客,爱护公共设施和旅游景点环境。
四、欢乐祥和过大年。心怀感恩,常回家看看,多陪伴父母家人,走亲访友礼轻情重;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绿色健康娱乐活动,远离黄赌毒;文明上网,不听谣传谣,不沉溺网络游戏,不浏览低俗信息。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争当文明新风的传播者、践行者,共同过一个文明和谐、红红火火的大年!
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月9日
新年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
《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暂行)》已于2016年10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在商丘市环城高速以内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将临,为更好贯彻落实《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暂行)》,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环城高速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商丘市公安局
十一月二十日
新年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日,各地火灾亡人事故频发,冬季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量增加,加之春节临近,节庆活动频繁,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时期,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灵武市公安消防大队特别提示您:
1、购买烟花爆竹要选用合格产品,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燃放时注意消防安全,远离污水井盖、下水道井口等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沼气。买回家的烟花爆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源。禁止在人群、居民住宅、公共场所等区域燃放;
2、春节临近,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疏散通道可燃物,谨防室外飞火。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清除家中火灾隐患;
3、注意充电消防安全,尤其对电动车进行充电,不超负荷,不私拉乱接电线在自家楼下进行充电,以免电动车短路发生火灾。统一将电动车停放于车棚,切勿停于楼道内堵塞逃生通道;
4、进入公共场所首先要了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要有秩序撤离,不乘电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向着火点相反方向撤离。如果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当安全通道被堵时,可将上半身探出窗外呼吸,切不可跳楼;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选择私家车外出时,应注意仪表不亮、冒烟等自燃征兆。若在自燃初期,车主可以利用车载灭火器紧急扑救;
6、发生火灾不要贪恋财物,捂住口鼻弯腰逃离火场;
7、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8、提倡家庭购买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保证着火及时发现,及时警示呼叫,提高家庭消防安全系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通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反映和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灵武市公安消防大队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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