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12 12:57

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你对存款保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存款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存款保险的范围

哪些机构会参与存款保险?

境内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为全面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存款保险保障外币吗?

单位或个人的本币或外币都参与投保

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仅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其他经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将少数特定存款排除在存款保险保护范围之外,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

存款保险有哪些情况不赔?

1.存款丢失

之前,各地频出存款丢失事故,存款丢失金额甚至高达亿元。存款丢失一般是银行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监管方面的问题,比如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银行存款丢失不是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更非银行面临破产倒闭,所以存款保险不赔付。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求助法律手段。

2.银行理财产品亏损

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本金亏、收益不达标、理财变保险等情况,也不属于银行经营问题,存款保险也不赔。存款是银行的负债,是储户的债权。理财是金融产品,有风险分级,银行代为管理,是储户的权益,风险自担。

3.代售理财产品亏损

银行通常会代售大量债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如果此类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或是资金亏损,银行保险不保。银行代销的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不在“存款”的定义中,这种投资行为,银行只是扮演“商家”的角色,而非产品的“厂家”,也正因为如此,代销的银行出现倒闭的话,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资金的运作和安全。

《存款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四条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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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的基本分类

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

1、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2、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

1)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的信心。

2)建立专业化机构,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置有问题银行,节约处置成本。

3)事先进行基金积累,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置银行。

4)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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