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你赶上最后一趟车了吗?
长期以来,厦门以优越的居住环境和发达的经济水平吸引着很多外地人前去居住落户,“购房入户”政策自然也成为异地置业客群关注的焦点之一,厦门的“购房入户”政策至今已经执行了多年。但是2013年12月9日,厦门市发布了关于取消厦门购房落户政策的通知,宣称用两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厦门购房落户政策全面取消。
取消厦门购房落户政策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从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项目,不再有购房落户的资格;
2、2015年12月31日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的商品住房,仍按“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3、2016年1月1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岛内外全面取消)
也就是说,从元旦起,如果你想通过购房落入厦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所购的商品房必须在岛内,并且面积必须达到150平米以上,同时该地块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拍下的土地,此外,你的购房日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另外,这条政策传达出的重要的信息是:从2016年1月1日起,不管你买的是岛内还是岛外的房子,且不管面积多大,都不能再厦门落户。
那么,厦门为什么要取消积分落户政策呢?
有关人士透露是为了严控岛内开发强度而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控制居住用地供给,取消外地人落户,限制居住人口。
厦门取消积分落入政策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呢?
对想通过购房让子女入读厦门名校的购房者来说影响巨大,厦门教育资源丰富、配套设施齐全,“入户入读优质学校”也是开发商销售房子时的一个推销策略,但现在这个政策对于中等收入人群影响较大,特别是那些想要把积蓄用来为子女改善教育条件的,他们不可能通过“购房入户”,选择到理想的学校。
那么,2016年1月1日之前购房但是交易尚未完成有积分落户的资格吗?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也是就说只要在2016年1月1日前完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依然可以按照购房方式落户厦门。
对于在201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已购买厦门商品住房的市外人员(含岛外),只要市国土房产局出具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具的档案摘录证明,即便到了2016年1月1日之后,仍可以按照购房方式办理落户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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