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债市面临的成长烦恼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6-11-21 16:04

少年债市面临三方面的成长烦恼

一是什么才是适合我国特色的债市发展模式。当前市场出现关于债市统一与否的讨论。对此,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不能笼统地看待统一与否,而要看是否有利于市场的快速发展。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债市曾是统一的,不存在监管竞争,但却长时间裹足不前,甚至“深度昏迷”。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规模仅为243亿美元,不及同期韩国的十分之一,仅为日本的四十分之一。1998-2004年的6年间,市场规模仅增加230亿美元,不及目前一个月的发行规模。而随着2005年短期融资券“备案制”的实行,尤其是2007年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制”的实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才算正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可见,统一与否并非债券市场发展的决定条件,真正激发市场活力的是“备案制”尤其是“注册制”所体现的市场化理念。

二是我国债券市场如何消除制约创新的“藩篱”。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的发展,主因在于正确的市场化理念指引和自上而下的创新机制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创新相比,这种创新思路既可有效避免创新过度引致风险积聚的弊端,也能充分拓展市场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当前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监管做法,比如对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规定,对部分投资者投资特定债券品种的限制,对自律组织在监管体系中的定位未予明确等,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创新空间,成为市场发展亟待消除的“藩篱”。

三是债券市场如何尽快成为资本市场的主体。成熟经济体中,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的规模依次从小到大,呈金字塔结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体。我国资本市场则呈现“股票市场大,债券市场小”的倒金字塔结构,且这种结构还在不断强化。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募资总额连续3年居全球首位,募集资金比同期美国市场高出56%,分别是日本、西欧和中国香港的7.9倍、1.15倍和1.4倍。与股票相比,债市规模则要小得多。因此,当前需给予债市更大政策倾斜,尽快扭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倒金字塔”结构,确立债市在资本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发展债市需做到“三坚持,三防止”

为充分发挥债市作用,当前需妥善处理好市场成长中的各类问题,遵循规律,尊重现实,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市场特征的债市发展之路。

一是坚持市场化的理念,务必防止重走行政审批的老路。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首要就是统一市场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适度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审批,不能再走“重审批、轻市场”的老路。而秉承市场化的理念和操作,充分发挥“注册制”的作用,也是当前欧美债券市场的通行做法。

二是坚持推动创新的步伐,务必防止为创新设置过多“藩篱”。要赋予债券市场更加宽松、稳定的创新环境,而对于创新过度可能带来的风险积聚问题,在自上而下主导的模式下则不必过于担忧。尤其是,这种自上而下的创新模式需要以适度的监管竞争存在为依托和土壤,否则将容易产生创新集权,最终结果将是创新严重不足,于市场发展非常不利。

三是坚持弥补“短板”的策略,务必防止“倒金字塔”结构强化。市场参与方面,适度放宽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的门槛和法律限制,拓展各类投资者参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资信评估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设计;市场发展方面,少一些利益之争,多推出一些普惠市场的得力举措,少一些细枝末节的纠结,多一些市场观念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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