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会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17-03-21 09:01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 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是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并具备法定量罚情节的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哪些情况可以从轻处罚?从轻处罚分别从哪几方面来判定呢?下面由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一)犯罪客体方面

1、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7、防卫中侵害第三人的;

8、所谓“大义灭亲”行为造成的犯罪;

9、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有一定责任的。

(二)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

2、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4、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5、违反非刑法法规、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6、特定义务来源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7、防卫不适时的;

8、避险不适时的;

9、避险中的自救行为;

10、冒险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三)犯罪主体方面

1、偶犯、初犯;

2、年逾古稀的老年人犯罪;

3、一般残疾人犯罪;

4、先天发育不良或后天疾病影响而智力低下控制力弱的;

5、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的。

(四)犯罪主观方面

1、间接故意较直接故意为轻;

2、疏忽大意过失较过于自信过失为轻;

3、激于义愤的犯罪(非“大义灭亲”的犯罪);

4、犯罪目的、动机特殊,反映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的;

5、对犯罪无违法性认识的;

6、假想防卫;

7、假想避险;

8、坦白交待罪行的(非自首犯);

9、认罪态度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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