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

发布时间:2017-06-05 10:56

毕业论文是学生对四年学习情况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检验学习效果的一种有效途径。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篇1

谈公立医院管理独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摘要:随着近几年“新医改”政策在我国大部分公立医院的落实,医院对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工作愈发的重视,但是这一体制仅仅是在解决医患纠纷、处理医患关系方面得以利用,这并没有使法律顾问制度的关键性作用彰显出来,在这种体制的参与下,大多数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并没有从本质上实现改革的目标。

关键词:管理体制;法律顾问制度;构建

从以上简要的论述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信息:独立性强、完整度高的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与健全,是使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现彻底改革的主要内驱力,因此公立医院大力抓好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对独立法律顾问制度体系的内容进行解析[1],继而浅析这一新型管理机制实施的意义,最后探索这种制度在我国公立医院履行的业务形式。

一、参与独立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构建的内容

(一)健全法律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是该制度得以构建的基础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需要公立医院与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才得以完成的,独立法律顾问制度体系的构建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对医院的违法犯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纠正以及管控,对医院内进行法制宣传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并对工作人员提出合理的建议。总之作者认为健全法律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公立医院需要进行的工作有聘请一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医院的法律顾问机构、同时明确总法律顾问需要由高官人员承担的原则。

在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完整的情况下,公立医院的监督部门在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总法律顾问的全力配合下,有效的对医患纠纷以及医疗争端进行处理工作。本文作者之所以认为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对法律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的确立具有极为强烈的依赖性,是因为这一制度包含的各项内容能够从根本上遏制或者是杜绝法律风险势头的产生,法律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能够大力协助法律顾问对风险的节点进行及时有效、系统采集、规范梳理以及科学分析等工作内容,在这一特殊体系的协同下,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内容更加完整,它能够对医院风险节点进行准确的评估工作并编制有效的应对方案。总之,在法律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得以健全的基础上,独立法律顾问制度日趋完善化,同时这一制度将公立医院风险节点的处理视为一种常态工作。

(二)解析独立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2]

公立医院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需要目标、原则以及观念转变这三大版块内容的参与,换句话说以上这三项内容可以被视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内容,以下本文作者将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工作:

1.一个核心目标

在公立医院中,独立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以及应用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将法治化管理的格局得以有效的建立健全,此时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得以优化,那么在这种法治化管理的环境中,公立医院新型管理体系的构建是对“新医改”政策的落实与实践。总之,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目标可以认为是时刻坚持“依法治院”的管理理念,依法进行医疗事业的策划、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活动以及依法处理复杂的医患关系等项目。在法律顾问制度这一体系中,其构建的目标包括使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树立法治这一健康的意识,当制度的目标明确以后,公立医院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顺利的运行,医疗纠纷或者其他隐患问题得到科学的分析与妥善的解决。

2.两个指导原则

在独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原则一是将公立医院的合法权益朝最大化的方向演变,另一个原则是彰显律师事务所诚实信用。前一原则的落实需要法律顾问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时刻将医院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借助专业性、具体性以及有效性法律法规服务资源,那么在此基础上公立医院各种形式的法律风险就得到定性的分析,此时风险根源以及风险节点的科学预测协助了法律意见书的拟定,使院方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也就是说医院的合法权益有了基础的依托;诚实守信原则在法律顾问制度中是这样体现出来的,它要求律师严责遵守法律法规准则,以院方的意愿或者是权益为工作的出发点,获得的医疗卫生事业的文件信息对外采取不公开的的原则,这样律师顾问为医院提供的服务满意度才会实现最大化。

3.三个思想转变

思想的转变总体上可以被认为是服务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转变这是律师顾问体制得以实施的根本保障,此时要求律师顾问对医患纠纷等常见问题有先见意识,在事件未发生之前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防范工作,此时法律风险扼杀在萌芽中,在这样管理思想理念的辅佐下,公立医院参照法律法律开展治理、医疗政策的实施以及卫生服务事业的运行;第二种思想转变是向主动服务模式靠近,即法律顾问不是在法律风险产生之时去参与矛盾的化解工作,而是加强与院方各科室之间的关联,定期的进行法律事务的采集与汇总工作,对有苗头的法律风险事件进行及时的预防;第三中思想转变是团队整体服务观念的形成,这是是对个体法律风险服务的有效转型,总法律顾问参照医疗事业中各种法律风险的属性、特征将职责细化,这样在公立医院中医疗卫生事业、行政事业以及后勤事务都有与之对应的法律服务。总之以上三个思想的顺利转型,使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质量得以提升,专业法律顾问以及主管法律顾问的法律效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在转变的环境中,我国公立医院的各项医疗活动井井有条的、依法进行。

二、浅谈公立医院中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的作用

(一)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起到了强化的作用

外聘形式以及内设形式的采用,使公立医院大大小小的医疗纠纷事故得到及时的处理。独立法律顾问制度更为贴近内设形式,它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化解医生与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之间的矛盾,它发挥着监督的性能;

(二)对我国社会整体化体制的构建起着导向的作用

从微观的角度对公立医院独立法律顾问制度进行分析,它使医院营造规范性的管理格局,同时也维护了求医者的合法权益,时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原则,调节好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规范性、法治性的求医环境被构建,那么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景也是和谐而光明的。

三、探究法律顾问的业务种类

(一)使医院的合同管理机制得以完善

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与健全,使各类合同谈判工作就有专职律师以及专职法律顾问的参与身影,这样与药品耗材采购有关的合同、租赁合同以及房产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有了保障;

(二)参与医院投资、投招标以及院内房产建设工作

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是对“新医改”政策的追随,此时公立医院的产权实现明确化,权责落实清晰化。在法律顾问制度的配合中,我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权益得到充分的施展,专职法律顾问以及总法律顾问等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对医疗事业的各项投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对合作方的产业结构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医院在投资模式的选择以及投招标形式的选取进行规划,法律意见书的编写使我国公立医院的投招标以及其他建设工作得到全面的保护。

四、结束语

其实,在我国公立医院独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是对国外医院管理体制的借鉴,在这一体制落实的基础上我国的医患关系简单化目标就会尽快实现;当然这一法制性管理体制的健全也可以使我国公立医院中医疗暴力事件发生的几率变小。总之,本文作者认为,独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公立医院的建立健全以及落实应用,一方面可以杜绝医疗服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它维护了患者以及院方的合法权益,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叶世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下的法律顾问制度之构建[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

[2]李建海.深化国企改革条件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路径选择[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8.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篇2

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摘要:一个国家必须要通过法律制度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高校刑法学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思维能力。本文针对刑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目的在于通过对刑法教学现状的分析,透过法律思维能力的视角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刑法教学;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策略

一、刑法学习要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增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是刑法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刑法学习中,会接触到众多的刑法概念、理论、条款以及法律逻辑和判断推理,形成了学生对刑法的认知,其法律思维能力也会在学习中逐步地构建起来。但是我们的刑法教学往往停留在一般知识的阅读和掌握上,还不能够通过刑法学习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建立起来,看问题的角度,对于社会事物理解和辨析还不能站在法律的维度上,没有独到深入的眼光,缺乏专业的视角。刑法学习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关系在于认清其中的内在的联系,不仅仅满足于掌握了多少理论知识,关键要看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多少,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否具备将来的职业需要。

(一)刑法学习的根本目的所在

法学教育就是让学生通过法律的专业学习具备今后就职所需的法学理论,通过专业的学习和实践掌握将来就职法律技能,关键还是要对他们法律思维能力进行综合培养,使他们能够通过所学的法律知识对面临的法律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1]法律思维能力一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来获得,另一方面要通过实践来锻炼自己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进行缜密的法理分析。可以说,没有职业所具备的法律思维能力,将无法胜任以后的法律工作,也是刑法教学不成功的重要标志。

(二)法律执业所必备素质

法律工作者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它面临的工作对象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每一个案件都带有自己的独特性,复杂多样。在任何案件中,人是整个案件的核心,由此而引发复杂的逻辑关系,仅仅通过理论的分析还不能看到问题的实质,就要借助法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相关的经验进行判断,最终得出正确的结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不是法律理论,而是利用法律思维能力而表现出来的逻辑思维能力,透过事物表象看到本质的本领,这需要过硬的专业水准和优秀的综合素质做保证。[2]

二、要促进学生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的认知

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几乎包括了法学原理中的所有基本知识,鲜明的特点体现着法律的严肃和严谨。在司法实践中,优秀的法官不但需要丰富的理论知识,他的法律思维能力才使法律成为真正的武器。刑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更为成熟和严谨,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到国家建设,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这就要求刑法教学的重点要放在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上,使他们能够对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有个正确的认知,形成自己的稳定的逻辑思维方式,才能够对社会事物有个全面准确的判断。

三、构建学生法律思维方式

(一)刑法观念的树立

刑法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过程,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不能急于求成。一是,从提高认识开始。传统的刑法观念在部分学生中形成了一定的印象,比如刑法就是用来惩罚犯罪的,通过罚款和限制人身自由来制裁,自己将来就会成为那个制裁者。这种观念只看到刑法的表象,而没有认识到法律的本质意义。通过学习要让学生树立起刑罚不是目的,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法律的最终责任。二是,要判明罪刑法定的观念。就是说,要让学生明白,所有的犯罪指控都应以刑法的规定为准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能定罪。[3]但是这其中就不能死扣法律条文,需要学生从僵化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用法律思维方式来理性地分析罪与无罪的界定。

(二)创新刑法教学方式

刑罚的内容庞大复杂,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学生学起来枯燥无味,这就需要刑法教学方式的创新。[4]首先,要改变传统的的课堂灌输教学方式,因为填鸭式的方法很难使学生形成深刻的记忆,对于概念和理论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水过地皮湿,就会给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造成障碍;其次,在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经典的案例,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来促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构建,对于刑法条款的应用有个更为直接的感受;再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就需要刑法教学从课堂上走出来,通过实习和实训亲身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去,感受刑法应用的氛围,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用于实践的能力。

综述

刑法学习是法学的重要课程,它对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相当重要,要让学生通过刑法学习,全面接触刑法概念中的所有理论内涵,通过实践锻炼获得全面的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郑绪诚.试论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读书文摘,2015(10).

[2]龙江.浅析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法制博览,2015(22).

[3]张少会.刑法教学相关问题研究[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01).

[4]银福成.浅析对比教学法在“刑法学”教学中的运用—以“犯罪的主观罪过”内容为例[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26(01):112-115.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