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时间:2017-05-05 14:14

自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将于2016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仍按原登记办理,实施日期及相关事宜另行通告。

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原有证书继续有效,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  

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主城区设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  

市国土资源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海大厦、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设立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受理全市主城区各类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及市局委托的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等登记申请,可当场办结领证。  

1.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江干区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电话:87008160;  

2.平海大厦办证大厅:上城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电话:89830003;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四楼),电话:87926030;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城区白石巷256号,电话:87939822;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电话:87654121;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电话:58237052;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电话:87396179;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9898535;  

10.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  

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多少  

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2009〕168号规定,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  

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不收费  

自2016年6月1日起,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下沙)和之江旅游度假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含原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记资料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档案资料)。  

需查询2016年6月1日之前登记的房屋登记档案纸质资料,请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杭州市开元路40号,咨询电话:0571-87068826)办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  

服务网点及地址:  

1.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服务大厅: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电话:88227566、88227569;  

2.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3.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A10窗口,电话:89898535;  

4.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8110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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