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发布时间:2016-11-02 16:25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的延伸和社会化的不断进步,民众对于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法制监督、管理的愿望和需求不断提高,这意味着对我国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仅供参考。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德宽秘书长传达了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同志的重要批示,孙伟省长的批示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水利厅、省质监局、东营市法制办等9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还有9个单位作了书面发言,交流了各自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家的发言讲得都很好,各有侧重,各有亮点,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请大家认真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等一会,张德宽副秘书长还将发表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安排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成绩显著,在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构筑法治优势,服务发展大局,依法行政的推动力度明显增强。我们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积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年初印发了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从多个方面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本级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谋划、积极献策,充分发挥了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省政府法制办和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在青岛召开了中德法治国家论坛,展现了政府法制机构的良好形象。淄博市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建议。济宁市聘请了包括北大法学院教授在内的9位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市政府特别顾问,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东营市积极承办法律事务性工作,为领导决策、政策衔接、重大项目运作等出谋划策,妥善解决了机场复航、度假区开发以及油地合作等重大问题,他们还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寓执法、监管于引导、服务之中,得到了领导肯定。威海市着重规范和加强了行政调解工作,构建了矛盾纠纷的常态化解决机制。枣庄、泰安、日照、德州等市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抓依法行政关键环节,更为有效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好全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面总结我省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15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施行。二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细化了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加大了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考核指标的设置坚持科学务实、便于操作的原则,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考核工作,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肯定和表扬。目前全省各市均已开展了这项工作,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载体建设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鼓励支持大胆实践,推出更多的创新举措。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对典型地区和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比如,我们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遴选出8个设区的市、28个县(市、区)、5个省政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参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对莱芜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聊城冠县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探索相集工作的情况、济南和烟台等仲裁委开展“仲裁大宣传”活动等,以及省水利厅、文化厅、环保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我们都给予了关注和指导,并进行了重点宣传和研究。四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督促作用。省政府法制办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地、各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通过监督检查及情况通报,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紧扣群众关注这个主题,更为广泛地开展宣传培训。20xx年,是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亮点”频现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省政府法制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省推出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这部规章为重点,我们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省政府办公厅专门配发了宣传贯彻《程序规定》的通知,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举办了《程序规定》法制讲座,《人民日报》、《法制周末》、《南方都市报》、《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腾讯、新浪等多个网站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引起了较大反响。各市、各部门也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举办知识竞赛、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我们分层次、分专题、有重点地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有关《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的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举办了1期高规格的市厅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和7期《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培训班,培训人员1700多人次。全省各市、各部门也普遍展开了大规模培训活动,全省累计培训人数近30万人次。另外,全省还开展了其他方面的宣传活动。省政府法制办积极主动对山东省政府法制网进行改版升级,充分发挥其宣传平台作用,并编印了《20xx年政府法制年报》。日照市编发了《市长公开电话简报》,创办了《每周一案》、《每月一法》等刊物。潍坊市创新潍坊法制网站栏目设置,开通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成立了我省第一个由政府法制系统主导建立的,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平台。

(二)突出立法特色,推动和谐发展,制度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明显增强。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全年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40多件,其中,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出台省政府规章15件;济南、青岛、淄博三市起草审核出台了法规、规章23件。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和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20xx年法规、规章译审工作有序推进,基本上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翻译工作,目前正在准备出版发行译审汇编。

紧贴中心工作,通过制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根据姜大明省长指示,制定出台的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之外,我们还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根据现实需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发展、保稳定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定出台的《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制定出台的《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保税港区进行了规范,为促进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保税港区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制定出台的《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关于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对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急需项目,我们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抓紧运作。为依法推进我省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配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在短时间内出台了《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实现与《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的目标,利用不到4天的时间,起草并出台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保证了办法的按时公布实施。

着眼改善民生,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出台了《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为了保障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及时有效查处新农合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广大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出台了《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为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台了《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制定了《淄博市医疗卫生机构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注重吸取民意,进一步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民主性。立法草案基本上都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更加深入基层一线,立法听证更加务实有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都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济南市在编制立法计划时还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效果很好。

坚持法制统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行政强制法》在我省的正确有效实施,省政府法制办全力部署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强制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规和179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需要修改的有51处,涉及26件地方性法规和18件省政府规章。目前,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省政府于1月10日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也基本结束,省政府已于年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修改2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案草案)》。开展了对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等三部委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专项清理通知。经清理,废止2件政府规章、168件规范性文件,对 1件政府规章、7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强化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去年以探索各项体制和制度改革为重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推进阳光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把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工作重点。与省编办、省监察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府法发〔20xx〕26号),明确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的总体要求和清理依据、范围、工作步骤。组织专门力量对64个部门报来的685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749项行政处罚事项和71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正在着手进行行政征收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

提高执法能力,着力推动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和91个县(市)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平稳运行;泰山、刘公岛、莲花山、东平湖等风景名胜区和南四湖等资源管理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推进;济南、青岛、威海、临沂4个设区的市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的相集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以来,潍坊、滨州、淄博、德州、日照、菏泽、莱芜等7个设区的市又向省政府报送了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集工作的报告;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也正在积极调研论证。全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中心镇、重点镇达到了167个。同时,省政府法制办还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引导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向纵深推进。济南市开展“坚持服务至上理念、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活动。滕州市在全市启动“和谐城管”创建活动。菏泽市通过“说、劝、引、帮”,解决了70%的城市管理难题。滨州市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使城市管理更加和谐。泰安市联合驻泰部分高校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全民城市意识和法律意识。

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xx年共审核并新办行政执法证件44678人次,驳回不合格申请4023人次;对全省符合年审条件的3111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为29019名执法人员办理了年检手续,并为3059名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办理了证件注销手续;处理行政执法主体变更信息834个;办理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1985件。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到了公安部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中央电视台给予了专题报道。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罚没物资管理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监督,形成了体系严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年”活动。莱芜市聘请武警官兵对执法人员进行军事训练,严格执行全员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首席办案制度。青岛在全系统开展了“城管先锋”评选活动。烟台市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抽查、跟踪专查等方式加强了队伍的日常管理。

强化源头风险防范,着力做好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公布制度、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实质性审查。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市及省直各部门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8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件,增长率7.28%。其中,各市规范性文件 202 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59件,其中经审查,发现问题的3件,均进行了认真的沟通,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深化审批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明显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部署,各地、各部门把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推动中心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围绕中心,审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配合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和便捷,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已基本实现了网上办理。按照《山东省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我们还承担了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编制工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网络运行系统建设编制了脚本。目前,已指导45个部门、单位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流程编制,为构建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全程监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大局,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不断规范。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围绕落实省政府第230号令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断加强审批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青岛、临沂等地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审批大厅,拓展了大厅的服务功能。日照市成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东营市对原有的市级42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精简整合,并科学设置电子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强化电子监管。泰安市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对重新确定进厅集中办理的280项审批服务事项和70项收费项目,进一步梳理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分解承诺时限,明确实施条件,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淄博市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各项行政许可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潍坊、菏泽市分别颁布了《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行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密切与部门的联系,强化了对窗口的管理。

(五)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各仲裁机构立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仲裁功能,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公正及时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xx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869件,受理12009件,办结10111件,受案率达86.6%,办结率达84.2%;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124件。其中,省政府法制办收到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74件,办理国务院复议裁决案件19件,办理行政应讼案件113件,接待来访3000 余人次。各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达到10507件,比上一年增长了42.6%;受案标的额近7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39.2%。其中,有15个仲裁委的受案标的额超过亿元。

强化作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畅通复议渠道。各地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理性维权,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潍坊市在全市选定了7078名联络员,建立起市、县、镇、社区、村居五级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网络体系,全市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超过60%,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坚持“阳光办案”。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完善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机制,引入专家学者等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监督案件办理等方式,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注重运用协调、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把协调、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一年来,经全省各级法制机构事先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案件共有1800件,许多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创新,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目前,我省8个试点单位中已有6个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中5个试点单位实施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转协调,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政府加强了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代省政府拟定了《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市、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力争20xx年完成设区的市一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加强沟通,实现复议与信访、法院的良性互动。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行政复议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与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与配合中的法律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主动与信访部门联系,采取联合办公等形式加强与信访部门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衔接与配合,建立了案件转交、移交制度,将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移交复议机构办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

开拓进取,仲裁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仲裁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案源,提高办案质量,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济南仲裁委与济南电视台合作开播“仲裁与社会”电视栏目102期,被全国仲裁界誉为“开创了中国仲裁界、电视界先河”。潍坊仲裁委在全市镇街社区建立仲裁联络员制度,开展仲裁“进行业、进社区、进镇街”活动,并在重点企业和行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使仲裁在许多领域成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济宁仲裁委不断完善五种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打造“公正、和谐、诚信、高效”的和谐仲裁品牌,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

(六)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法制队伍的内在活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全面发展、均衡发展,我们一贯注重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一贯注重理论创新,一贯注重信息报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夯实基础,推动基层政府法制迈上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针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为工作突破寻找思路,并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推广有效经验、典型做法。继续加强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座谈研讨、专项检查、教育培训、组织考察等方式,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立足前沿,理论引领实践创新。适应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实践、新发展,省政府法制办强化前瞻性、应用性理论研究,不断推动理论创新,进行了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立法课题研究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公共资源交易等课题研究,参与了亚洲基金会的“行政法与行政程序项目”考察调研。济南、青岛、滨州、菏泽等很多市的理论研究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推动了工作的发展。

完善机制,信息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3963条,山东省政府法制网采用1156条,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196条,我省被国务院法制办评选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潍坊市的信息报送量排在了全国第一位,他们的政府法制网还被评为全国精品政府网站。此外,我们还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集中精力、集中智慧、集中力量,在更高的标准上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不平衡,有的基层政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在行政争议频发,案件数量上升很快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对出现的行政争议处理方法简单,对化解矛盾的态度不够积极;三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法制监督的权威性、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四是个别市和部分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不仅没有得到相应加强,还有所削弱,推进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很不相适应;等等。对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予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开展“行政程序年”之年。与新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使政府法制事业面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放在时代变革的大背景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一)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我省“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我省“十二五”规划结合山东省情和发展实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同时,就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快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根据发展战略的新内涵新要求,通过法制路径予以实施和推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是“十二五”规划赋予法制机构的新的历史使命。这一切增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也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视野、改革的精神,来审视和谋划政府法制工作,善于在宏观环境的变化中把握大势、抢抓机遇,使我们的工作紧跟时代节拍,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二)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大责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党和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几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要求山东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经济形势极为复杂严峻,当前经济仍在缓慢复苏,下行压力正在加大,整体形势十分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欧洲债券危机持续恶化,干扰复苏的因素正在增多。如何增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及时把党和国家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争议;如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虑在前,谋划在前,并在实践中来回答。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必须根据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征,坚持与时俱进,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束缚,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提高工作的全局性、预见性、针对性。

(三)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在20xx年3月中央政治局举行第27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依法行政作为保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加以推进,这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明确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要求。马凯国务委员在国家行政学院20xx年秋季开学典礼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成就、问题及重点任务作了全面的阐述。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如:省政府重点推进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行政调解牵头工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等等,尤其是《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赋予了法制工作机构新的工作领域和内容。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在繁重复杂的工作中抓大事、抓重点、抓关键,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政府法制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围绕中心,开拓奋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为主线,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xx年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穿工作始终;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把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机制贯穿工作始终;三是坚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切实把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贯穿工作始终;四是坚持提升素质、强化管理,切实把提高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五是坚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切实把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贯穿工作始终;六是坚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把做大做强依法行政的推动力量贯穿工作始终。

目前,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程序规定》,是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程序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一并组织落实,并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着力提升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执行力。强化规划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提升考核标准。今年,我们要配合“行政程序年”建设,把行政程序建设方面的内容充实到考核内容中去,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努力营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反馈,突出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实施的社情民意。四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除了要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得到顺利有效执行。对这一部法律和一部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省政府法制办会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在年初、年中和年末着力抓好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坚持促进转型发展与保障民生互动并进,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推动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体现地方特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注重为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提供制度支持。在经济领域,要重点抓好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创新型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社会管理领域,要更加突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着力推动机制创新。制定和修改法规、规章,要遵循立法规律,提高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和评估方法,探索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健全“立、改、废”有机结合机制。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的开放性,着力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众参与方式,拓宽听取意见渠道,扩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探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听证常态化、普及化的可行途径,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项目确定、起草、清理等环节制定社会参与的相关程序,并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

(三)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人民权利密切结合,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的亲和力。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要针对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新要求,按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程序规定》已经生效实施,其中对行政执法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希望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决杜绝重权力轻程序的问题。不断加强程序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健全行政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等制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回避、公开、当事人参与、诚实守信、保障救济权利等程序要求,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编制本系统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二是大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平。大力倡导和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分类指导。对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要严厉查处,及时依法妥善予以处理,切实提高执法效能,避免执法缺位、不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对一些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违法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违法行为,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依法先进行告诫、引导、教育,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再给予行政处罚。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要求,对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及时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五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要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则,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评查。坚持案卷评查工作的常态化。政府法制机构要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出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中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对评查结论指出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同时,继续做好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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