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会议讲话

发布时间:2016-11-06 18:42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重道远,前景光明。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民族工作会议讲话范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讲话范文(二):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xxx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xxxx年的工作。今天上午,大家列席了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微微,省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xxxx年的工作成绩,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

xxxx年,对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胜利召开,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有了根本遵循;这一年,省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合二为一,民族宗教工作力量更加强大;这一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团

结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在民族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件事:一是把握中央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机遇,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上取得了新成绩。xxxx年是民族工作调研年。年初,我们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对民族工作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调研,调研范围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涉及近30个省直和市县单位,我委在服务协调调研组活动的同时,还集中力量撰写了7个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国务院调研组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委举全委之力筹备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协调动员43个省直厅局、14个市州和24个民族县开展了五个层次的调研活动,形成了306份调研报告,同时我们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还组织力量赴贵州、广西等五省区考察取经,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任务。二是认真履行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单位职责,在创新推进方式上探索了新途径。在继续抓好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和服务国家民委派驻联络员等工作的同时,去年我们重点抓了片区金融扶贫工作。我们通过争取有关方面出台支持性政策、拨付引导性资金和组织银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扶贫向纵深拓展。湘西自治州成功举办了金融扶贫座谈会,州政府与省州各金融机构签署银政融资意向597亿元、银企合作签约金额174亿元。我们还与新华社联手,调研推介了怀化、邵阳等地的金融扶贫经验,国家民委领导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马凯、汪洋和国务委员杨晶对武陵山片区金融扶贫的创新举措作了批示和肯定。同时,我们认真协调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新一轮逢十庆典项目建设,加大力度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支持政策,推动清理落实各项民族优惠政策,有效维护高校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民族地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千方百计为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注入活力。三是按照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上推出了新举措。去年,我委争取国家投资4200万元,重点引导实施了4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点项目,带动社会和民间投资6亿多元,特色村寨已成为民族贫困地区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委与旅游、住建、扶贫等部门一道,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起草了进一步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同时与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一道,成功举办了“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有力提高了特色村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评选表彰和活动引领上迈出了新步伐。去年,我们组织评选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2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受到了国务院表彰;同时启动了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极大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还在岳阳市成功举办了全省第八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弘扬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我们在全省民族地区各级院校中首次举办了以“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社会反响强烈。

在宗教工作方面,我们突出了以下工作重点:一是大力开展教风创建,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年初,召开了第二届全省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部署了深化教风创建工作,采取各市州、各教分别办点、以点带面的形式推进。10月,联合省委统战部举办了以“同心促和谐•聚力正教风”为主题的xxxx年全省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谈心活动。认真贯彻中央10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积极指导佛教、道教界开展文明进香、规范放生活动,推动生态寺庙、生态宫观建设。深化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规建造露天佛像,调查清理“寺庙被承包”和宗教活动场所“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积极推进认定备案工作,至今共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40人。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部署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换证。二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引导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宗教团体评价制度,在年中和年底对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及负责人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导基督教“两会”顺利完成换届,指导邵阳、永州、岳阳、长沙、怀化、衡阳、常德等地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推动湖南圣经学校和省基督教办公场所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帮助省天主教“两会”、省道教协会、省佛教协会推进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指导省佛教协会开展湖南佛教首届讲经弘法月活动,指导省伊协举办新“卧尔兹”全省巡回演讲,指导省基督教“两会”开展纪念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神学思想研讨和本土音乐交流会。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全年累计捐献助学款2487万元,社会好评如潮。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大局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抵渗、安全、维稳领导体制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省市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严防大型宗教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稳妥处理部分天主教徒赴上海佘山“朝圣”事件,抵制“达洼宣教团”来我省非法活动,防范藏传佛教在湘的非法活动,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妥善处理了一批涉稳事件。四是积极开展基础调研,切实推行依法行政。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条例修订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成立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创新课题组,边试点边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办法》修订意见。围绕“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深化宗教界教风建设”、“发挥宗教团体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等重要课题广泛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成果。结合调研制订了《行政审批工作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下放2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xxxx年,我们还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合并、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各市州的民族宗教工作也各具特色、亮点纷呈,我这里不再一一列举。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省民族宗教系统全体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区大力支持的结果。回顾过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民族宗教工作要干大事,必须把握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要有突破,必须抓住机遇;民族宗教工作要有地位,必须搞好调研;民族宗教工作要打开局面,必须善于协调;民族宗教工作要赢得支持,必须搞好服务。这些成绩和经验,是我们继续前进的起点,也是我们提振信心和坚定决心的基础。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的趋势不断强化,但影响民族关系与宗教和谐的因素也在增加;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薄弱,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大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最主要、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既要吃透基本精神,又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和定位新时期我省的民族工作。就当前来说,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一要牢牢把握“五个并存”这一民族工作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用“五个并存”精辟概括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这“五个并存”就是民族工作的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逻辑。面对新常态,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方向,切实振奋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二要牢牢把握加快发展这一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庄严承诺,也是民族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我省民族地区大多是贫困地区,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所在。当前,我们要把握2020年这一时间节点,把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民族工作的总抓手,帮助民族地区在不同基础、不同起跑线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经验证明:民族贫困地区要后发赶超,实现跨越式发展,差别化政策是第一推动力。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都针对民族地区出台了含金量高、力度很大的差别化政策,这些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是撬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最为有力的杠杆,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不放、全面贯彻落实。三要牢牢把握维护团结这一民族事业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要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优势和特点,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把工作重点放在与各族群众的交流和交心上面,坚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多培养、融洽相互之间的感情,凝聚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的正能量。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强共性,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大力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要牢牢把握法治化这一民族工作的“总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历史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一步用法治精神引领民族事业、用法治思维谋划民族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当前,要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民族法治体系;要坚持严格执法,建立高效的民族法治实施体系;要强化宣传和监督检查,建立严密的民族法治监督体系。

根据以上要求,我就做好今年的民族工作,再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首先,要围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把落实的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拿出自己的“自选动作”,实实在在地解决民族地区的问题。同时我们将建议省委的政策性文件不定密级,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明责促落实。其次,要精心办好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同时把学习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的核心内容,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今年,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层面将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民族地区州县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民委主任培训班,我们拟参照中央的做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第三,要认真开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行动,重点是督查省直有关厅局、14个市州和24个民族县,督查行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促平衡”,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总结经验、突出上下联动、突出典型引路、突出抓政策细化实化。

二是创新推进方式,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经验表明,作为民族工作部门,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创新推进方式,在于选准突破口、把握切入点,这样才能做到“四两拨千斤”、“牵一发而动全身”。第一,继续深化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上半年,要与省政府金融办、商务厅和怀化市政府联手,精心举办武陵山投资贸易博览会,出台全省性的金融扶贫支持政策,推动签约一批银政银企投融资合作项目,通过强势推进金融扶贫等特色工作,保持湖南在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上先行先试的势头。第二,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坚持把特色村镇作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头戏来抓,作为我省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的第三战役来抓,作为民族地区推进全面小康、发展休闲旅游和升级城乡建设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我省拟重点支持200个左右特色村镇建设,形成十大乡村旅游精品圈、点、线,打造百亿大产业,带动30万贫困农民奔小康。近期,主要是抓好编制专项发展规划、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多方整合资金、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隆重推出最美特色村寨和摄影大赛展、召开特色村镇建设推进会议等基础工作。第三,认真编制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开展这项工作,是国务院“十一五”以来的明确要求,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也是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抓这项工作,目的是把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脚到规划和项目上来,为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规划保障。要积极协调,努力构建规划引领民族地区发展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一方面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编制好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一方面是积极推动民族地区与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搞好对接,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级和部门规划笼子,并争取项目优先实施、资金优先安排;一方面是协调省有关部门搞好武陵山片区开发中长规划与国家及各部委“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对接,争取武陵山民族地区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规划之中。第四,继续动员民委委员单位聚力支持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民委委员制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机制,也是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的重点是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搞好逢十庆典项目建设,衔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政策干货”和“真金白银”,同时借鉴外省经验,尝试组织民委委员单位到民族地区开展现场调研和现场办公活动。

三是紧扣创建主题,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紧扣“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第一要抓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的参赛参演组织工作,以此为平台,讲叙湖南“好故事”、展示湖南“好身材”、传播湖南“好声音”,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第二要深入贯彻国家在广东召开的涉疆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制,使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第三要加大力度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主要是持续抓好已有政策的清理落实,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帮扶责任制,支持民族乡通过逢十庆典建设实现隔几年上一个台阶的目标。第四要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特别要将增强文化认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抢占21世纪人心争夺战的“制高点”,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牢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第五要更加关注民族地区民生事业建设。民生连民心,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贴近民生抓发展,始终把教育和就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今年将召开全国第六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我们要着眼贯彻落实,及早展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要组织精兵强将,重点抓好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题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性政策。同时,继续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示范点和传承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抓好少数民族卫生和科技工作。

三、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抓手,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必须把握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宗教领域的新变化、新趋势。当前,受人们思想价值观念多元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信教人数呈增加之势,与宗教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增多。“教会网站”、“电子教会”、“电子牧师”等网络组织兴起,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限制,宗教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人们对宗教的认识和态度更加多元,对宗教的兴趣、认同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宗教的社会影响力有所扩大。涉及宗教问题的观念冲突、利益矛盾和社会关系更加复杂。“乱建滥塑私设”、非法传教、借教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宗教的世俗化、伦理化、人间化的发展以及商品市场理念、科技手段的引入,使境外势力找到了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的新突破点,对我渗透、干扰和破坏活动日益加剧,出现渗透事件多、范围广,渗透组织增多,渗透形式多样,渗透重点转移等新特征。从宗教界内部来看,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少数教职人员出现了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争名逐利、弄虚作假等现象,个别的教职人员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爱国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桥梁纽带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宗教人才培养和宗教团体建设任务艰巨。对宗教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站在维护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化认识,积极主动应对。当前,最根本最管用最紧迫的应对之策,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努力推动由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向主要依法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首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法律信仰,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立法先行,先立后办;与现行法规相冲突的,应当先行修改,先修后办;需要废止的,应当依法废止,先废后办;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的,应当及时释法,先释后办。处理宗教问题,情况越是紧急复杂、越是关键时刻、越是矛盾突出的,就越要自觉坚持依法决策和办事,防止凭个人意志左右宗教工作、用运动的方式处理宗教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和判断,xx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总结《宗教事务条例》颁行10年来的实践经验,积极筹备《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在xxxx年内完成《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修订。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一方面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帮助广大宗教工作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鼓励宗教界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维护法律权威,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在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法规,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县、乡、村三级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二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要巩固教风建设和专项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细化标准,深化试点,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宗教场所财务监管工作,推动专项工作经常化;继续深入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完善的有关问题,推动解决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等问题;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佛道教方面存在乱象的整治,刹住“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地方出名”及人为助长乱建庙宇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之风;继续依法加强藏传佛教向我省传播的管理、流动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天主教教区的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工商团契的管理、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维护我省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宗教关系和谐;继续加强宗教涉外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出访团组、来访接待、捐赠审批、因私出境、证照管理等宗教涉外事项等专项制度,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继续完善和强化“虚拟宗教”、“网上宗教”的管理措施,抵制消极现象,遏制极端思想,禁止非法活动。

三是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要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教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教务活动管理制度,完善宗教团体民主评价机制,指导相关团体依章依规完成换届工作,确保新老交替正常有序。组织开展宗教界人士恳谈活动,举办宗教界人士读书班、培训班、高级研修班,加强宗教院校的办学指导。支持开展读经讲经解经活动、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以基督教中国化为主旨的神学思想研讨活动、“宗教慈善周”活动、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文明敬香”活动和“合理放生”活动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要巩固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成果,积极协调并解决遗留问题,探索设立宗教教职人员社保救助金,推动市县宗教团体和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加强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积极推动省基督教“两会”办公场所及圣经学校项目建设进程。要依法保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稳妥处理城市拆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支持宗教界在法治建设、公益慈善、对外交往和增进两岸四地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也是中央决定召开宗教工作会议的谋划之年、实施之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一切的。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干部、要害在作风。

第一,要把调查研究坚持摆在首位。事实反复证明,“调查研究有多深,民族宗教工作就能走多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最大特点是“政策加工厂”、“顶层设计室”和“信息中转站”,这就决定了调研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牛鼻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话语权,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最大的权力就是话语权。可以说,我们端的就是调查研究的碗,吃的就是调查研究的饭,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饭吃。怎么开展调查研究?总的要求是“忠于职守、精于谋划、工于结合、善于总结”,具体要注意以下环节:一要突出把握大局。当前,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来谋划民族宗教工作,围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来运筹民族宗教工作,围绕已经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中央宗教工作会议来引领民族宗教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市州和各处室都要尽快确定今年调研的重点课题,选题要聚焦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贯彻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新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优化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和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建设等等,都是今年调研选题的重点领域。三要实行战役推进。坚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集中人力物力搞大制作。重点课题必须领导带头、全员动手和责任到人;必须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必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部门联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必须继续完善调研成果评审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表彰奖励机制和联系会议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研究基地建设;必须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成果交流活动;必须在把握机遇推动成果转化上狠下功夫,打通调查研究的“最后一公里”。

第二,要把转变作风贯穿工作始终。“民族宗教无小事”。在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不是变弱了,而是更强了。这就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观点、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必须能够严格区分政治问题与非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与非原则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做好团结稳定和引导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增强党纪国法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既在大是大非上不踩红线,又在小事小节上不犯糊涂,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这里要特别强调,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既不是“清水衙门”,也不是“世外桃源”,必须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必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推进政务公开,必须严格项目资金、行政审批和机关财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这项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把广大的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民族宗教工作的群众性,决定了这是一项有感情讲感情的事业。在过来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要我们真正把民族地区和宗教界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群众就会对我们有感情,就会拥护党委和政府;反之,如果高高在上、居高临下,以“救世主”或“管理者”自居,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不懂得广大群众的喜怒哀乐,就会脱离群众,就不可能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第三,要把机制建设紧紧抓住不放。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争取全党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总的来说,就是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进一步发挥省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发挥省民委委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发挥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的职能作用,发挥乡村社区、民族联谊会和宗教团体等基层组织的基础作用,特别要注意发挥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主体作用,举各方之力,齐心协力推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事业。当前,各级政府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之中,一方面我们要抓好民族宗教机构的合并工作,成了一家人,就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同心同向同力做好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协调解决基层基础建设问题,推动实现省委提出的“形成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而且办成好事的工作局面”。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民族工作会议讲话范文(三):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之际,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民族工作会议,这是我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新时期我市民族工作,把握新机遇,确立新思路,研究新措施,调动各方力量,为实现我市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奋斗。明全同志将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请大家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组成部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江泽民同志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都强调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共同思想,这充分说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我们党和国家整体事业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要用大体二十年的时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进行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因此,推进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实现了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

同时,我们要看到,民族问题往往与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相联系,国际上一些地区的冲突和战争,一些国家的分裂和解体,大都与民族问题有关,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和本质没有改变,我国的民族关系受到来自境外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达赖分裂集团、“东突”恐怖组织等与反华势力相勾结,加紧在境内实施渗透策反和暴力恐怖活动,给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干扰。这些都给我们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以强烈的警醒。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历史责任感。

我市是多民族的市,现有彝、回、苗等40多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12.32万。“两县一区”幅员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的41.91%,是全市林业、水能、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主要富集地和全市、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地区,也是经济发展的潜力之所在。尤其是马边、峨边两个彝族自治县是全省除“三州”以外的唯一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自治县政策待遇的金口河区还有共安、和平两个彝族乡。民族工作不仅在全市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省内也有着特殊影响。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始终围绕民族地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加强领导,通过坚持实行对“两县一区”的分类指导与区别对待、坚持实行对民族地区每年一次的工作汇报制度、紧紧抓住强化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帮助这一重要环节,深入落实民族政策,加速发展民族经济,努力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确保了“两县一区”和全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还比较落后;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二、奋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新跨越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务必要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八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增添措施,确保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改变民族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制约着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落后状况,力争在两到三年内使两县一区的交通状况有根本性的改观。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水利设施,提高有效灌溉面积,解决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二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我市民族地区处于长江水源涵养区,又是生态环境脆弱区,必须突出生态环境建设。要认真实施好以两县一区为重点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两大工程,落实好“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要以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三是加速发展特色经济。要按照“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思路,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依靠科技进步,抓好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水电、高能耗加工、绿色食品、矿产、旅游等产业,形成有特色的区域经济。

四是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力度。我市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结合西部大开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解决好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要坚持治穷与治愚、治病相结合,集中精力继续抓好“四大”扶贫工程。把扶贫开发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结合起来,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造血”功能。

五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要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强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使全市各族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把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作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努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对口支援,切实办好寄宿制学校,同时搞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切实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各族人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关系,确保民族地区长治久安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关系和民族地区稳定,不仅事关民族地区改革、发展与稳定,而且事关全市、全省的稳定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的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一方平安,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全市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要面向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邓小平民族理论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全社会“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意识,使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观念深入人心。要坚决防止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情况发生。

加强反分裂斗争和彝区禁毒斗争。针对那些以民族和宗教为幌子,利用群众虔诚信仰,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国内外敌对势力,我们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充分认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旗帜鲜明地作坚决的斗争。要在彝区继续开展禁毒斗争,加强有关毒品对人民群众、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民族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要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依法加强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宗教事务、宗教活动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健全机制,多渠道排查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确保得到及时妥善解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保护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各族群众过上更加安定幸福的生活。

做好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城市民族工作和散杂居民族工作是我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城镇和农村散杂居少数民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民族乡的扶持力度,为民族乡和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办好实事、解决具体困难。通过切实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益,尊重民族风俗习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搞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领导。全市各级党政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民族地区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对党的十六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全面引向深入。要带头实践“三个代表”,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自己做起,一切为了老百姓。要把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人民的关怀,体现在具体工作上,落实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上。要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认真研究和正确运用做好民族工作的传统经验和新鲜经验,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

二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不仅体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且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去年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为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要以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尽快修改和完善两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并落实好对金口河区的自治县待遇问题;要着力抓好自治法具体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使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与政府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都逐步走上法制轨道;要坚持和完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别对待和特事特办,狠抓具体的民族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效的民族执法监督机制,适时开展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违反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得到及时纠正。

三要努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加强民族地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上级党委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地区实际,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十用十不用”的标准,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同时,民族地区既要重视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也要注重选拔汉族干部,形成各民族干部共同奋斗的局面。要利用这次区县换届的契机,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

四要深入基层,多办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深入民族地区,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中间,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要认真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少数民族扶贫移民搬迁和自发迁居等问题。真正做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同志们,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重道远,前景光明。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战略目标和我市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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