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土地证办理流程是啥

发布时间:2017-05-10 14:27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好多人反映关于扬州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土地证办理流程是啥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信息,希望大家能对我整理的内容得到一些启发。

扬州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土地证办理流程是啥

扬州买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

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扬州买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二、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三、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四、工作时限:20日;

五、需提供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4、房屋拆迁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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