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6-11-04 14:58

近几年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房屋租赁大量涌现,必然产生许多纠纷,那么在签订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的座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城17幢1803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00411293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18548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付款方式:1、乙方每 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 天支付下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 ,气 ,电表 。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有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应按实际结算。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九、乙方租用的物品有: 洗衣机、 冰箱、 彩电、 热水器、 床、 微波炉、 电话、 饮水机、 沙发、 衣橱、 餐桌、 椅子、 煤气灶;其他 。

十、甲乙双方在此证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二)本房屋租赁用途: 。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押 付 ,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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