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产品家还是企业家?
最近两年来,我倾向于回归到一间公司最直接的结晶——产品与服务的框架下去衡量企业家,以至于曾有一些偏激的想法:一个企业家如果没有率队打造出一款能给用户或客户带来独特价值的产品(服务),那他不能称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一个对产品(服务)缺乏钻研精神与钻研能力的企业家是“可耻”的;优秀乃至伟大的企业家,一定是从产品家起步。
这样的想法当然简单片面,或算是笔者对中国商界这些年种种浮躁不无愤激的一种“反动”。看中国企业家群体之来处,他们多以整合资源起家,善于架屋叠床,经常把一个企业瞬间开枝散叶、弄得繁复无比,便于持续玩各种腾挪、资源再组合的游戏;再看这个群体之去处,投资竟成实业家之宿命、之最现实的选择…… 于是一头一尾,烟消云散,还有多少人在兢兢业业在为现实的产品、现实的价值创造去投入、去坚持、去朝思暮想、去要死要活?所以我一直甚为赞同格力在珠海一隅呐喊并坚持的“工业精神”,泛指开来,我以为这指的是一种对产品(包括技术、质量、创新性、易用性、成本等等)孜孜以求的“产品精神”,不止在制造业,在消费领域、互联网领域,同样需要它。
当然,乔布斯更加强化了包括我在内的人们对产品与产品家的推崇。不复赘言。
但抛开愤激与刻意,客观来看,衡量企业家的唯一标尺不可能只是“产品”,否则失于天真与单薄。现实随时在给出例子。地产商绿城的房子,被消费者乃至同行誉为精品,所有人都能体察到绿城团队做产品的用心与高水准,但不幸的是,绿城公司,却滑行在负债累累、近于破产的边缘。万科是业内更早认真造房子的公司。很多年前,华润刚入股万科成为其大股东,那时华润老总宁高宁对王石有一句类似的建议:万科做房子做细节没问题,但做企业,还得有大视野。埋头造精品房子的绿城,可能就跌在这个大视野、大感觉上。
最近采访刚从联想集团退下来的柳传志。我问他,都是从PC业起家,乔布斯创业也就比你早几年,现在苹果与联想的差异这么大,人们也经常评价联想的创新性等问题,你怎么看?柳传志认为,乔布斯极大的重心是产品创新,而他自己是把更多精力投放于联想的“百年老店”问题。我又问他哪一种关注的境界更高,他说,对于国家与产业来说,可能前者更有价值,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活下去、活得久是最重要的。
柳传志的这个视角与《基业长青》非常接近。《基业长青》作者吉姆·柯林斯显然是一个公司派而非产品派,在他看来,HP创始人休利特和帕卡德最终的创造品不是声音示波器,也不是袖珍型计算器,而是惠普公司和惠普之道。索尼创始人井深大最伟大的“产品”不是随身听或特丽珑电视机,而是索尼及它所代表的一切。他直接在书中呼吁,“必须改变看法,从把公司视为产品的桥梁转为把产品看成是公司的桥梁”,企业家要当造钟者,而不是敲钟人。
可能读者读到这里糊涂了,你一开始力呼“产品家”,怎么写到这又搬出《基业长青》的“造钟论”来?你到底哪派的?
我不是非此即彼。事实上我认为,醉心于产品(创新)的“产品家”与专注于文化与机制建设的“企业家”同样可贵,同样有可能通往伟大。
此外,关于“产品家”,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1、和20年前的创业不同,现在新创企业要存活发展下去,创业者往往得先成为一个 “产品家”,你必须得在某一个点上锤炼出独具价值的产品与服务。2、不幸的是,中国目前的环境似乎还不太支持一个像乔布斯那样的、纯粹的“产品家”走向大成,你不能只会与产品、消费者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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