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呈正相关关系,没有绝对意义上无风险的理财产品,那么,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都将面临哪些风险呢?想必这些也都是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特别想了解的问题。
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使资产池发生损失的风险,资产池市场风险主要源自于资产负债久期的错配以及资产负债利率敏感性缺口。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由商业银行投入相关金融市场中去,金融市场波动将会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造成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很复杂,价格波动大,投资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大。比如,在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时,由于全球资本市场均大幅下挫,当时大多数与资本市场相关的理财产品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二)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作为金融市场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很多,而信用风险始终是其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也是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理财产品的投资如果与某个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相关,比如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投资企业信托贷款等,理财产品就需要承担企业相应的信用风险,如果这个企业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理财产品投资会蒙受损失。信用风险也叫违约风险。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理财产品是不保本的,虽然目前银行基本上施行隐性保本政策,但银行名义上不承担保证本金或预期收益责任。
(三)流动性风险:
某些理财产品期限较长或投资于难于及时变现的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在急用资金时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或面临按照不利的市场价格变现所致的亏损风险。为了能够减小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投资者可以进行资产配置,将一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于随时可以赎回的高流动性产品,以免用钱时不能够及时赎回。此外,需要关注的是,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巨额赎回的条款限制,一旦客户集中赎回达到一定比例,银行有权利拒绝或延期处理。
案例:李先生2009年1月购买某款一年期银行理财产品50万元,没有仔细了解说明书中的“存续期不可赎回条款”,在6月份突然急需用钱,才知道这款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是不一样的,中途资金不能被取出,这种情况下的风险便是流动性风险。
(四)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又叫“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因素使银行成本增加或实际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由于理财产品收益是以货币的形式来支付的,在通货膨胀时期,货币的购买力下降,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收益下降,这将给理财产品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损失的大小与投资期内通货膨胀的程度有关。
(五)政策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的众多风险中,政策因素不可忽视,政策性风险的影响最为重要,也最难掌控。特别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信贷业务,主要依据国家的经济政策来确定其投向和重点,政策导向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向标。受金融监管政策以及理财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可能不能正常进行,这将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理财产品本金损失。
(六)操作管理风险:
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其管理、处分理财产品资金的水平,以及其是否勤勉尽职,直接影响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收益的实现。“为了完成任务,实现个人发展目标,因此很多理财经理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过多地说了收益,而人为地弱化了风险。”这位资深人士表示,因为只要卖出去理财产品,这些理财经理才有收益,不管最终这个理财产品是否到达预期收益,这个理财产品的提成已经落入理财经理的口袋。因此投资者不能片面地相信理财经理对于风险率的论述。
(七)信息传递风险:
信息风险是指在共享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严重的信息污染现象导致的信息不准确性、滞后性和其他一些不良后果的一种相对冒险现象。商业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者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如估值、产品到期收益率等。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这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实现。
(八)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一般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谨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都知道“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但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却估计不足。很多投资者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类型、特点从合同条款中无法获得清晰完整的认识,有的甚至不看合同,只是单方面信任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盲目投资。“出现了亏损才想到去研究违约责任”。因此,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看清合同。在阅读合同时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由后及前。要看懂说明书,不妨先看后面再看前面,因为风险提示大多出现在说明书的末尾;二是由浅及深。因为浅色字是被故意淡化的,避免被投资者过分关注;三是由小及大。先看小字,再看大字。多数情况下,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亏损会被隐藏在小字号的说明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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