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7-06-22 19:49

导语: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一)抓教育,提高全员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认识。

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天与纳税人打交道的税务执法人员,要想从根本上堵塞职务犯罪的渠道,必须“医于发病之前”,要在抓好干部思想教育,使税务人员真正认清职务犯罪严重后果上下功夫。从教育入手,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执法为民、廉洁从税的职业意识,真正做到权为纳税人所用,情为纳税人所系,利为纳税人所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

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税务机关应与检察院签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成立预防指导小组,同时设立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工作,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为税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拓出新的局面。

2.开展工作调研,找准预防职务犯罪的切入点。

要对当前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预防职务犯罪的切入点。以强化“两权”监督为核心,抓住“三头”、盯住“三点”、把好“三关”。所谓抓住“三头”,即加强组织领导抓“龙头”、开展警示教育抓“源头”、坚持防微杜渐抓“苗头”;盯住“三点”,即盯住重点岗位人员、重点工作环节、重点工作部门三个重点;把好“三关”,即把好税收征收关、税收管理关、税务稽查关。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国税机关必须狠抓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国税干部的执法水平。应有计划地对税收实体法及其法规、规章、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税收相关法律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并采取以考促学的办法,对考试不及格的进行待岗培训处理,对考试成绩优异的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全员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坚持教育为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教育”活动。

要注重从思想上引导国税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教育活动。如组织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的法纪讲座,提高法制素养和法制观念;开展以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开展“三观”教育,教育大家算好人生“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小区、进家庭活动,形成组织倡廉、社会崇廉、家庭促廉的良好氛围。加强行业作风教育。在人员调动前、乔迁新居前、婚丧嫁娶前、重大节日前、业户开业前、补税罚款前,分别以不同形式,专门进行提示和预警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教育,使国税干部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廉政防线。

(二)抓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机制

1.分解税收执法权。

要结合征管和机构改革,将税收执法按照完善、监督、制约的要求,从机构设置和岗责体系上进行分离,实行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四个环节的适度分权,形成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实行权力制衡。在深化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一级稽查体系,实行选案与查案分离,查案与审理分离,处罚与执行分离,以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或某个人身上导致的腐败现象发生。在税务行政处罚、检查处罚和减免税工作中实行局长办公会研究,集体把关签字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批等。同时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应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流程,有效地杜绝税收行政审批中的腐败现象发生。

2.改进税收服务方式。

通过计算机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实现“人机结合”和“以机管人”,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促使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大大减少。应把改善税收服务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采取多种贴近纳税人的服务措施: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规定纳税人询问的第一位税务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对所办事项不得推诿;二是实行限时服务制,对纳税人提请的符合政策规定且手续齐备的涉税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杜绝无故推诿扯皮制造权力寻租的现象;三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纳税人前来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要求在一个办税窗口受理,通过内部传递将全部事项办理完毕,避免多个部门与纳税人频繁接触;四是实行延时服务,规定在申报入库期各办税服务厅白天不关门,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延时受理纳税申报。通过以上措施遏制税收征管中拖而不办、效率低下,以税谋私等职务上的腐败现象发生。

3.强化税务行政管理。

人财物管理是集中在各级主要税务领导手中的重要权力,是滋生腐败和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应大力推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严格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有效地预防和制约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一是在人事管理上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在经费收支上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对经费支出要规定限额实行先书面申请再批准支付制度。经费来源只准由上级局拨付,不准接受任何单位馈赠,不准搞两本账。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对基建装修工程、计算机、车辆、办公器材等大宗物品统一实行政府采购。

(三)抓监督,减少职务犯罪的行为空间

1.实行政务公开。

在税收执法方面,采取不同的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税收执法事项都进行公开,并注重公开的真实性,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杜绝个别税务人员说了算,以税谋私的现象发生。

2.组织巡视检查。

上级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地听取下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工作汇报,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地方党政部门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3.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按照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审查证据资料、审查程序、审查定性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审理的案件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

4.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

要对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核定及发售、减免退税、税务稽查等重要执法环节和审批事项进行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责任制标准扣分追究责任,对能自行改正的要责令及时改正,确有问题的要坚决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案例分析】:

吴中请来党员干部旁听 职务犯罪庭审

3月6日,吴中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旁听席上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聚精会神,正仔细聆听郭巷街道环卫站原副站长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案的庭审,这些旁听人员都是同在郭巷街道工作的党员干部。

今年以来,吴中区纪委已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2次,共有130余名相关党员干部参加了旁听。据了解,建立职务犯罪庭审针对性旁听机制,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是吴中区纪委深化标本兼治、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探索,通过选择全区职务犯罪中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组织案发单位和行业条线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既注重以身边的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又注重发挥条线行业的震慑作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坚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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