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散文推荐
林语堂的散文幽默闲适,他会从生活中捕捉有幽默感的事物并透出哲理。并且在读他的散文后,可以看出他是以一种超脱与悠闲的心境来旁观世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林语堂散文,供大家欣赏。
林语堂散文推荐: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林语堂散文推荐:论解嘲
人生有时颇感寂寞,或遇到危难之境,人之心灵,却能发出妙用,一笑置之,于是又轻松下来。这是好的,也可以看出人之度量。古代名人,常有这样的度量,所以成其伟大。古希腊大哲人苏格拉底,娶了珊蒂柏,她是有名的悍妇,常作河东狮吼。传说苏氏未娶之前,已经闻悍妇之名,然而苏氏还是娶她。他有解嘲方法,说娶老婆有如御马,御马没有什么科学,娶个悍妇,于修身养性的工夫大有帮助。有一天家里吵闹不休,苏氏忍无可忍,只好出门。正到门口,他太太由屋顶倒一盆水下来,正正淋在他的头上。苏氏说,“我早晓得,雷霆之后必有甘霖。”真亏得这位哲学家雍容自若的态度。
林肯的老婆也是有名的,很泼辣,喜欢破口骂人。有一天一个送报的小孩子,十二三岁,不识道送报太迟,或有什么过失,遭到林肯太太百般恶骂,詈不绝口。小孩向报馆老板哭诉,说她不该骂人过甚,以后他不肯到那家送报了。这是一个小城,于是老板向林肯提起这件小事。
林肯说:“算了吧!我能忍她十多年。这小孩偶然挨骂一两顿,算什么?”这是林肯的解嘲。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林肯以后成为总统,据他小城的律师同事写的传记,说是归功于这位太太。书中说道,林肯怪可怜的,每星期六半夜,大家由酒吧要回家时,独林肯一人不大愿意回家。所以林肯那副出人头地,简练机警,应对如流的口才,全是在酒吧中学来的。又苏格拉底也是家里不得安静看书,因此成一习惯,天天到市场去,站在街上谈天说理。因此乃开始“游行派的哲学家”的风气。他们讲学,不在书院,就在街头逢人问难驳诘。这一派哲学家的养成,也应归功于苏婆。
关于这类的故事很多,尤其关于几个名人临终时的雅谑。这种修炼工夫,常人是学不来的。苏格拉底之死,由柏拉图写来是最动人的故事。是政府说他巧辩惑众,贻误青年子弟,赐他服毒自尽。那夜他慷慨服毒,门人忍痛陪着,苏氏却从容阐发真理。最后他的名言是:“想起来,我欠某人一只雄鸡未还。”叫他门人送去,不可忘记。这是他断气以前最后的一句话。金圣叹判死型,狱中发出的信,也是这一派。“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大有火腿滋味”。历史上从容就义的人很多,不必列举。
西班牙有一传说:一个守礼甚谨的伯爵将死,一味朋友去看他。伯爵已经气喘不过来,但是那位访客还是喋喋不休长谈下去。伯爵只好忍着静听,到了最后关头,伯爵不耐烦对来客说:“对不起,求先生原谅,让我此刻断气。”他翻身朝壁,就此善终。
我尝读耶苏最后一夜对他门徒的长谈,觉得这段动人的议论,尤胜过苏氏临终之言,而耶苏在十字架上临死之言:“上帝啊,宽恕他们,因为他们所为,出于不知。”这是耶苏的伟大,出于人情所不能及。这与他一贯的作风相同:“施之者比受之者有福。”可惜我们常人能知不能行,常做不到。
林语堂散文推荐:中国人之聪明
聪明系与糊涂相对面言。郑板桥曰:“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为尤难”,此绝对聪明语,有中国人之精微处世哲学在焉。俗语曰:“聪明反为聪明误”,亦同此意。陈眉公曰:“惟有知足人,鼾鼾睡到晓,惟有偷闲人,憨憨直到老”,亦绝顶聪明语也。故在中国,聪明与糊涂复合为一,而聪明之用处,除装糊涂外,别无足取。
中国人为世界最聪明之一民族,似不必多方引证。能发明麻将牌戏及九龙圈者,大概可称为聪明的民族。中国留学生每在欧美大学考试,名列前茅,是一明证。或谓此系由于天择,实非确论,盖留学者未必皆出类拔萃之辈,出洋多由家庭关系而已。以中国农工与西方同级者相比,亦不见弱于西方民族。此尚系题外问题。
惟中国人之聪明有西方所绝不可及而最足称异者,即以聪明抹杀聪明之聪明。聪明糊涂合一之论,极聪明之论也。仅见之吾国,而未见之西方。此种崇拜糊涂主义,即道家思想,发源于老庄。老庄固古今天下第一等聪明人,道德经五千言亦世界第一等聪明哲学。然聪明至此,已近老猾巨奸之哲学,不为天下先,则永远打不倒,盖老猾巨奸之哲学无疑。盖中国人之聪明达到极顶处,转而见出聪明之害,乃退而守愚藏拙以全其身。又因聪明绝顶,看破一切,知“为”与“不为”无别,与其为而无效,何如不为以养吾生。只因此一着,中国文明乃由动转入静,主退,主守,主安分,主知足,而成为重持久不重进取,重和让不重战争之文明。
此种道理,自亦有其佳处。世上进化,诚不易言。熙熙攘攘,果何为者。何若“退一步想”知足常乐以求一心之安。此种观念贯入常人脑中时,则和让成为社会之美德。若“有福莫享尽,有势莫使尽”,亦极精微之道也。
惟吾恐中国人虽聪明,善装糊涂,而终反为此种聪明所误。中国之积弱,即系聪明太过所致。世上究系糊涂者占便宜,抑系聪明者占便宜,抑系由聪明转人糊涂者占便宜,实未易言。热河之败,败于糊涂也。惟以聪明的糊涂观法,热河之失,何足重轻?此拾得和尚所谓“且过几年,你再看他”之观法。锦州之退。聪明所误也。使糊涂的白种人处于同样境地,虽明知兵力不敌,亦必背城借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日人一战。夫玉碎瓦全,糊涂语也。以张学良之聪明,乃不为之。然则聪明是耶,糊涂是耶,中国人聪明耶,白种人聪明耶,吾诚不敢言。
否所知者,中国人既发明以聪明装糊涂之聪明的用处,乃亦常受此种绝顶聪明之亏。凡事过善于计算个人利害而自保,却难得一糊涂人肯勇敢任事,而国事乃不可为。吾读朱文公《政训》,见一节云:
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事过去为事。挨得过时且过。上下相咻以勿生,不要理会事。且恁鹘突,才理会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有人少负能声,及少轻挫抑,则自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刻方为圆,随俗苟且,自道是年高见识长进……风俗如此,可畏可畏!
可见宋人已有此种毛病,不但“今世士大夫”然也。夫“刻方为圆”,不伤人感情,不辨是非,与世浮沉,而成一老猾巨奸,为个人计,固莫善于此,而为社会国家计,聪明乎?糊涂乎?则未易言。在中国多—见识长进人时,便是世上少一做事人时;多一聪明同胞时,便是国事走入一步黑甜乡时,举国皆鼾鼾睡到晓,憨憨直到老。举国皆认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之圣贤,而独无一失计之糊涂汉子。举国皆不吃眼前亏之好汉,而独无一肯吃亏之弱者,是国家之幸乎?是国家之幸乎?
然则中国人虽绝顶聪明,归根结蒂,仍是聪明反为聪明误。呜呼,吾焉得一位糊涂大汉而崇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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