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招商书范文3篇

发布时间:2016-12-06 18:15

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然而在庞大的加盟大军中,真正成功的却少而又少。那是因为没有在加盟时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加盟之初应该制定完整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盟招商书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加盟招商书范文一:

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保证完全诚信履行本合同,并拥有上述能力,保证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完整资质,此为订立本合同的基础。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山市厨之宝电子厨具有限公司” 红外线燃气灶、抽油烟机、灶具、消毒柜、热水器、浴霸等系列产品在 地区特许加盟商。 二、合同执行期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整)。

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xxxxxx

四、首批进货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货款并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2、首批进货货款金额为(大写) 万元¥ 万元。 五、乙方特许加盟形式:

专卖店 8米专柜 6米专柜 4米专柜 六、建店费用支持

1、店面修费用 元(大写: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2、样机铺底 元(大写: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3、各项费用支持全部以货物形式在首批提货中体现,不返现金、不转货款;

4、样机铺底款项乙方必须定期返还给甲方,返还日期为:年 月 日。

七、促销费用:

1、甲方特别提供乙方年度销售总额的4%作为促销费用额度支持;

2、战斗机不计算促销费用支持,但列入销售规模内;

3、活动费用产生后,凭发票、照片和相关凭证在额度内核销并转货款。

八、特许加盟要求:

1、乙方店面门头必须更换、使用符合甲方VI要求的门头;

2、店面修、专柜制作必须根据甲方VI标准执行;

3、专卖店内、甲方专柜上不得陈列和销售不属于甲方公司的产品;

4、上诉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有建店费用支持和样机铺底支持,同时取消合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5、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产品的销地质量检测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及相关文件,甲方负责第一次的检测费用(乙方凭检测费用发票、检测合格报告核销),以后费用由乙方承付。

九、本合同执行期内,为共同完成乙方经销地区的市场销售,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按时供货。

十、供货及相关细则

(一)价格体系

1、离岸价:本年度实行“离岸价”(乙方在甲方指定仓库提货的价格)。

2、结算价格:

按甲方发布的《厨之宝合作特许加盟商产品价格表》执行,如有新品增加,按甲方发布的最新的价格表执行。

如遇生产成本、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供货价格,以甲方正式价格文件为准;

为支持市场开拓,甲方将提供超低价格的战斗机型抢占市场份额,此部分机型提货额不能超过系列产品提货总额的20%,否则取消该品类机型供应。

(二)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指客户直接到总部财务缴纳)、转帐、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3、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时,结算价格上浮1%作为银行贴息。

十一、市场管理

1、甲方产品实行“发货编码跟踪监测制度”。乙方在货物签收后即表明对该批产品编码区间的确认。

2、区域控制: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货物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流通,并做好货物流向登记,跨出规定区域流通则视为“冲货违规”。发生冲货,除责成乙方回购冲货产品外,并处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的罚款,第三次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十二、资格考核:

乙方如出现如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销售未达到累计月度计划销售任务的80%;

3、抛售或零售价超低;

4、区域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乙方的行为违反特许加盟要求,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和特许声誉;

十三、售后服务

(一)零配件管理

1、 新客户首批进货按当次进货额2%(含售后维修费用)给予配件支持;

2、 已合作客户配件按每批进货额1.5%(含售后维修费用)发放配件,超过额度部分按

《2008年度厨之宝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3、 配件额度节余部分可在销售年度结束后直接转为货款;

4、 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

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二)退换货规定

1、所有退换货业务必须向公司提交申请,经公司相应程序确认并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将不计算退换货金额;

2、批量质量问题退换货产生的运费、产品维修费等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所有退货金额只能转为其他产品货款,不得直接返还现金;

4、滞销品应包完好,未开箱。一年内的滞销品按九折(基准价的90%)结算。

5、超过一年的滞销品按八折计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6、外观损坏产品按七折(基准价的70%)结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7、退回产品缺失零部件的,依据《厨之宝配件价格表》中的价格,按价在办理退货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四、其它重要规定

1、 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任何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2、 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涉及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类文件必须经甲方区域办事处经理审核,报甲方营销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总部批准、盖章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等一律无效。

3、 如需乙方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营销公司签字批准并由甲方出具有效《委托书》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十五、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A、 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B、 乙方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C、 如乙方违反解除合同后应负之义务,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力,不能再做出任何使公众误以为其仍是厨之宝经销商式合作伙伴的行为。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解决,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管辖法院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裕民十一村 地址:

电话:0760-2222363 电话:

传真:0760-2222703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加盟招商书范文二: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特许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特许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特许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特许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特许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特许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特许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特许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饰与配置

1、特许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特许加盟店店铺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特许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特许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特许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特许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特许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特许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特许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特许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特许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特许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特许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特许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特许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特许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特许,或以“______”特许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特许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特许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特许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特许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特许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特许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特许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特许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特许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特许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特许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特许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特许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特许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特许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特许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特许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特许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特许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特许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特许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特许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特许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加盟招商书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特许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特许加盟费20000元。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

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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