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7-03-14 17:58
2014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2014年,天津高温津贴随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基数上调而提高,由去年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每人每天24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计入工资总额,且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当中;同时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此外,每年6月到9月,用人单位还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全部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标准为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对相关政策仍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社保咨询电话12333。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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