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经营模式
传销活动,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传入我国以来,对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破坏,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传销的经营模式吧,希望能帮到你。
传销的经营模式
传销真正能挣到钱的,只有上面几个操盘手而已。传销洗脑中有一个过程首先先把您原有的梦想打破,又或是挖掘人深处的痛苦,然后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梦想,而这种梦想是建立在看起来很合理,而且利益又非常诱惑人的前提下。至于传销为什么会害人,这个也很简单,很多人的梦想被建立起来以后,有些人取出所有的存款,甚至贷款家族式的来从事这个行业,最后发现这个梦想是一个不能够实现的幻想,而又有很多的亲人和朋友跟自己去做了,也有很多人和自己的情况也都一样,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可想而知了。最好的结局是失去了金钱,相对比较好的结局是失去了金钱的基础上,也失去了亲情和友情,最坏的结局就是所有的都失去了,还造成了家破人亡的局面。像这样的情况下,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传销会害人,以及让人想起来就切齿的原因了。其实,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传销团队领导人为什么走向团队转型与嫁接的道路了。倡导绿色直销、倡导理性直销、倡导和谐生活!
传销的基本信息
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1998年5月25日自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
传销的基本简介
“传销”(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传销即指MLM(Multi-level Marketing),不论其是单层次传销还是多层次传销,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传销的发展历程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
1993年,随着未经注册或注册未被通过的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官方开始重视该行业。
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至此传销在中国进入第一个平静期。
1995年~1998年,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之后随着国务院禁令的发布,进入平静阶段。
由于传销在中国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
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费(多为38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
1997年底~1998年初,中国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
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
传销的混乱阶段
到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为渐成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
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
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
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如一瓶定价只有十几元的护肤品经过传销人层层转手,最后交易价格竟然高达1000多元。大多数传销组织像“老鼠会”式的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整个体系像倒金字塔畸形发展。
到1995年~1996年,中国全境从事传销的人员多达数百万人,多为从农村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
从1995年到1996年,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长沙县的星沙(长沙县治,长沙星沙开发区所在地)传销人员人数不到1年时间人数从数万人聚积到数十万人;当地居民大发横财,房价暴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住房价格由之初的一二百元猛涨至一二千元;地方商业消费骤然彪升,出现暂时的经济繁荣,地方保护主义抬头。
这期间(并非现在)由于绝大多数传销人员被亲戚、朋友或同学以介绍工作为手段欺骗的人员,只要进入此地和介绍者见面,人身自由就被完全控制,手机、身份证被扣;即刻要求新来者以各种谎言动员家庭急速汇款,金额一般在3000~5000元;
这时新来者想摆脱或者传销者中间退出完全不可能,由此导致的纠纷、斗殴、凶杀层出不穷,人员混杂,地方治安一片混乱。此时当老会员越来越多,而新入会的人越来越少,造血机制几近枯竭的时候,庞大的营销网络即面临崩盘危险,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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