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高中语文必修二《谋攻》教案

发布时间:2017-06-06 14:25

《谋攻》是《孙子兵法》的代表作,被选入高中语文教材里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师大版高中语文必修二《谋攻》教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语文《谋攻》教案

教学目的:

一、学习紧扣中心,恰当地运用正反对比的论述方法。

二、掌握有关虚词的用法及词类活用等古汉语的有关知识。

教学要求:

理解“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一著名军事思想的积极意义。

教学重点:

学习紧扣中心,恰当地运用正反对比的论述方法。

教学难点:

掌握有关虚词的用法及词类活用等古汉语的有关知识。

课时安排:

两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作者、作品简介:

板书课题、请同学读课文注解,教师补充。

二、解释词句(边读边讲解,补充课本所未涉及的,重在句意。)

第一段:凡:大凡,副词,用在句首,表示对一般情况的总括,常出现在总结经验、概括规律的用语中。全:完全、使„„整个降服,用作使动,全国:即“使全国”,意思是“使敌国整个降服”。下文“全军”“全旅”“全卒”“全伍”中的“全”用法同此。如何识别某个形容词在句中用作动词,并且是使动词呢?这要从具体的上下文来分析。假如一个句子的谓语是形容词,这个形容词后面还有一个名词,它们的关系不能解释为修饰关系时,应该考虑到可能是动宾关系,即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了,然后再分析它们之间是否是使动关系。“全国为上”,是用动词“为”表示判断的判断句,译为“„„是„„”形式。“破国次之”,是用动宾短语“破国”作主语,用名词“次”直接作谓语的判断句,译时相当于“„„是„„”。善之善者:是名词性的“者”字结构,这里指代情况或办法,译作“„„的”。“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是用名词性的短语直接作谓语,用副词“非”表示否定判断的判断句,构成“„„非„„”的形式,译成“„„不是„„”。

屈人之兵:动词的使动用法。如何识别某个动词在句中的用法是使动词用法呢?最重要的依据是具体的上下文。假如一个句子里的谓语动词及其所带宾语之间的关系不能用一般的支配关系来解释,或者虽然能这样解释,却不符合文意,这时我们就该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使动关系,那么这个动词就是致使性动词。其次:其,用在表示顺序的词前,表示顺序,可根据上下文适当译出,或不译,不得已:实为“不得(不)已”的省略,意即“不能不这样”,也可译为“无可奈何”。蚁附之:蚁,像蚂蚁那样,名词作状语。此攻之灾也:是用指示代词作主语,名词性短语“攻之灾”直接作谓语的判断句,“也”帮助判断,译为“„„是„„”。下面“此谋攻之法也”与此句类同,于天下:介词结构后置,译时移到动词“争”前。

第二段:十:即“十倍”,由于古汉语中量词不发达,数词常常单独运用,来表示数量,译时应补出适当的量词。十则围之:即“(吾)十(于敌),则围之”的省略,这是个表示条件的紧缩复句。“(吾)十(于敌)”表示必要的条件,“围之”表示在前面条件下产生的结果,

中间用连词“则”连接,所以译成“(我军)十倍于敌人就包围他们。”下文的五个紧缩句同此。倍:两倍于敌。

第三段:夫将者国之辅也:是用名词性短语“国之辅”直接作谓语,句中用“者”表提顿,句尾用“也”帮助判断,构成“„„者„„也”式的判断句。夫:发语词,无实义。故君之所以患于军:“之”字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此处可以不译。“所以患于军者”,“所字短语”作主语,“所以„„者”,表示“患于军”的情况。由特殊指示代词“所”,加上介词“以”,加上动补短语“患于军”,再加上特殊指示代词“者”,组成一个名词性短语。其中,“所”字指示,“者”字称代。患,祸患,这里是造成祸患的意思,动词,“于军”,介宾短语,作“患”的补语。“君”,作定语,修饰以患于军者。三军既感且疑:并列关系的紧缩句,“既„„且”,“既„„又”的意思。三军:古时大国多设三军,称中军、上军(左军)、下军(右军)。这里是军队的统称。

第四段:“知可以战„„不御者胜”,几个分句结构相同,都是“者”字短语作主语,“胜”作谓语,只是“者”字短语的内部结构有所不同。五者:意即“五种情况”。“者”附在数词后面,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指代有关的事,可译为“„„种情况”。一胜一负:“一”副词,“一„„一„„”的格式,表示两个行为并列关系,可译为“有时„„有时„„”或“或„„或„„”等。

三、范读

教师读,使学生体会句子之间意思的连接或间断。

四、作业

反复熟读,能背诵,完成三、四题,思考一、二题。

第二课时

全文要领(结合检查作业,按段提问,适当议论,逐步归纳,扣住原句,整体认识)

第一段:论述谋攻的原则和方法。

文章首先提出“以全为上”的作战原则,文章把“全”与“破”对照,“上”与“次”对比,连用五个排比句,层层深入地阐明求“全”的原则,自然地引出“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伐谋”的中心论点,然后作者运用典型事例,极言攻城之弊,以反证“伐谋”之利,在此基础上,作者又加上正面论证:古今优秀将领“屈人之兵”“拔人之城”“毁人之国”都“非战”“非攻”“非久”,不采用“攻城之法”。通过正反论证“伐谋”的重要性之后,进而得出结论:“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

第二段:阐明谋攻原则在战术上的具体运用。

作者用排比句列举六种情况,旨在说明:在战役中,是“围”,是“攻”,还是“分”“战”“逃”“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决定。总之,要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而不要以劣势兵力死守硬拼,不然就会被动挨打,乃至造成被“擒”的严重后果。作者在这段谈的虽然是战术问题,却是“谋攻”原则的具体化,从另一个方面论证了中心论点,深化了“谋攻”的内容,强调了“谋攻”的作用。

第三段:论述将帅在谋攻中的作用。

这段论述了将帅在谋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将帅应善于辅国,将帅的作用不应受到削弱或抑制,否则就会给国家带来危难。这也就是说明只有充分信任和发挥将帅的作用,才能夺取全胜。

第四段:列举“知胜”之道,强调“知彼知已”,说明“知”是谋攻的基础。

作者列举可以预见胜利的五种情况,同时与第2、3段的内容相呼应。然后谈战术问题、谈内部关系问题。意在阐明“知”与“不知”决定着战争的胜负。这样文章很自然地得出传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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