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9 11:01

老年人和幼年人都应该受到重点保护,那2017年政府会出台什么样的养老政策了?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苏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苏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如下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补贴。今年8月起,补贴按月发放,且补发2015年度和今年8月以前的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是我市针对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制定的福利性政策。补贴范围包括:具有本溪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60周岁(含)以上,且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或丧失认知能力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据统计,目前我市约有2200多位老年人符合条件。

针对失能老年人评估,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溪市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报告》。同时,明确了老年人在进食、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六个方面独立完成的情况,并安排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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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民政部网站对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通报》,目前,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河北等 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山西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山西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江苏老人很幸福,获得感最强。因为在江苏,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已全覆盖,全省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不分城乡全部享受高龄补贴。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在实行尊老金制度的基础上,江苏还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100元和60元以上补贴。政府采用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城乡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江苏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去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48.2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万,占户籍人口的14.45%,老龄化比例位于全国各省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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