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城同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1 17:59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提升县城品味,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平安、和谐的宜居家园,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和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创建标准以及《阳泉市“三城同创”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城同创”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改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发展环境为着眼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以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五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三城同创”活动,努力把我县打造成生态、文明、平安、和谐的宜居家园,逐步走上一条经济、社会、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实施“三城同创”要坚持八个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打造精品的原则;三是坚持综合整治和大拆大建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全面整治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七是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八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重点工程任务

“三城同创”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1年建成国家园林县城;到2011年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到2013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先进县(区)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环境模范县城的标准要求,结合平定实际,本着整合资源、同创共建的总体思路,重点实施以下八大工程:

(一)道路建设工程

要立足县城总体建设规划,按照拉大县城框架、拓展建成区面积的要求,一方面,要下大力搞好现有骨干道路和街道的拓宽改造,完善路沿、排水等各种配套设施,确保道路上档升级。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县城道路与国省骨干道路以及周边道路的衔接,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城乡路网建设。同时,要彻底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下大力搞好道路管护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好:

1.平定路东升段道路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2.县城西外环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阳五高速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东大街大林山地段与平定路连接线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投公司)

5.东大街洗马堰村地段与平定路连接线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6.评梅西街西端至西外环道路连接工程。(责任单位:冠山镇、县城建局)

7.南关村至西外环道路建设。(责任单位:冠山镇、县城建局)

8.东大街二中口——南坳村道路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冠山镇、县城建局)

9.县城小街小巷道路硬化改造工程,完成县城所有街道的硬化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冠山镇、县城建局)

(二)园林县城绿化工程

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园林县城绿化标准要求,坚持增加绿量,突出特色,创建精品的原则,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确保实现县城大绿、庭院增绿、道路建绿、广场造景、城中村绿化五大目标。要突出重点抓好207国道、平定路、县城东大街、县城南大街及嘉山、秦王山、龟背山、大林山和县城住宅小区、单位庭院、周边企业的绿化,高标准搞好冠山森林公园、嘉山革命历史公园、大林山居民休闲娱乐公园绿化建设。同时,要继续推进拆迁还绿、拆违还绿、拆围透绿工作的顺利进行,力争到2013年,县城道路绿地普及率、达标率达到95%和80%;建城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化率达到35%,旧住宅小区改造绿化率不低于25%,从而确保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等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彻底改善县城生态环境。要突出重点抓好:

1.县城大林山公园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33公顷。(责任单位:冠山镇、县城建局)

2.县城西外环公路绿化工程,完成绿化带补植补种4.69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县城南大街西段绿化工程,完成绿化带补植补种1.5公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冠山镇)

4.平定路绿化工程,完成绿化带(县管地段)补植补种6公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县城主要街道及景点绿化工程。完成东大街、南大街、评梅街等10公里的行道树补植;三岔口、高速路口、评梅广场等18万平方米景点的完善提高。(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6.姜家沟口小游园建设工程,完成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冠山镇)

7.金源国际酒店地段绿化工程,搞好酒店东侧三角转盘绿化和东侧地段绿化完善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8.县城嘉河沙坡——平冶路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9.县城城南河金地广场涵洞——木材公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县城“五山一庙”绿化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确保松树山、秦王山、嘉山、蔡家山、花果山、虎神庙的绿化进一步完善提高,增加园林小品、健身器材,园林小路等相关配套功能的建设。(责任单位:冠山镇)

11.冠山森林公园的完善提升工程。配套相关功能设施,增强历史文物的管理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提高旅游品味。(责任单位:冠山镇、县林业局、县旅游局)

12.县城周边及城中村10个小游园建设完善工程。完成杨家沟游园、西关游园、沁园游园(冠山镇)、南坳游园、常家沟游园、南石游园、北石游园、前社村游园、东关村游园、董家窑游园(东关村)等10个游园的建设完善,达到园林绿化达标标准。(责任单位:冠山镇)

13.县城10个绿化达标小区创建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东升花园1—3期、东升花园4期、青松苑小区、沁园小区、百花园小区、南苑人家、姑姑寺小区、隆升小区1期、粮源小区、新安小区1—4期等10个小区的绿化。(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14.县城30个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创建工程。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平定一中、污水处理厂、冠山镇政府大院、武装部、高速公路管理处、县医院、县政府大院、水利局、环卫处、自来水公司、县高级职业中学、阳煤集团职高、供水局、国税局、平定师范等30个单位庭院的绿化。(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15.交通广场绿化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16.金地广场绿化改造完善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17.园林式企业绿化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搞好莹玉陶瓷有限公司、阳煤集团新派塑胶有限公司、华通路桥集团粉煤灰砖有限公司等县城及周边企业的园林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县城开发建设工程

要按照城乡一体化以及县城总体建设规划要求,在确保县城现有工程顺利推进的同时,立足高起点、高标准,继续实施县城“东扩西进北连”战略。突出抓好西关、洗马堰、东关、南关、庄窝等城中村以及县城三岔口周边和东升市场地段的开发改造,确保到2013年,县城建城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要突出重点抓好:

1.东升商住楼开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2.县城交通客运中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县城三岔口周边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冠山镇)

4.前社新区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冠山镇)

5.东关新区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冠山镇)

6.平定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迁建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7.西关村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冠山镇)

8.县城嘉山小区廉租房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9.县城东部完全初级中学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县城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三馆合一”工程。(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旅游局)

(四)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要本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净化、美化为目标,下大力解决好县城主要街道、广场以及繁华地段车辆乱停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广告乱贴乱画、垃圾乱倒乱丢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县城脏、乱、差现象,力求做到县城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清洁,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废物箱和垃圾收容器配置齐全,无突出防护网,沿街没有临时、违章、破旧建筑物,街牌、站牌、广告牌匾等各种标志性设施规范统一,主要街道两侧整洁美观。特别是对于蔬菜、水果等露天摊点,要统一划区经营,集中管理;客运、出租等车辆要按照设定的停车场点进行统一停放;主要街道餐饮摊点实行限时经营,规范管理。

1.县城东大街精品示范街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五化”标准要求(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重点搞好三岔口至东升市场段人行道统一铺设、两侧行道树和绿化带补植补种、空架线路整饰更新、街道路灯的维修更换、沿线违章和破旧建筑拆除出新,同时要规范沿线各类广告、牌匾,彻底取缔街道两侧餐饮摊点,杜绝一切占道经营现象,通过综合整治,确保到2011年9月20日前取得明显效果,逐步实现巩固提高,高标准建成精品示范一条街。(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办、县工商局以及沿线各单位)

2.国道207线平定段精品示范路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五化”标准要求(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重点搞好道路两侧违章和破旧建筑拆除出新,做好行道树和绿化带补植补种,消灭断档空间,同时要彻底取缔公路两侧洗煤厂、修车点等各种非法经营商户,通过综合整治,确保到2011年9月20日前取得明显效果,逐步实现巩固提高,高标准建成精品示范一条路。(责任单位:县公路段)

3.国道307线平定段精品示范建设工程。重点搞好道路两侧违章和破旧建筑拆除出新,做好行道树和绿化带补植新植。同时要取消公路两侧洗煤厂、修车点等各种非法经营户,利用沿线废弃石厂,因地制宜打造小景点和小游园。通过整治,确保9月20日前取得明显效果,逐步建成精品道路。(责任单位:县公路段)

4.县城评梅西街集中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办)

5.县城南大街集中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办)

6.县城主要街道集中整治工程。重点要在2011年将城里街建成商业和食品步行街,将嘉河市场建成水果一条街,将华美至姜家沟建成蔬菜一条街。(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7.县城重点地段集中整治工程。重点搞好评梅广场、金地广场、七一广场、交通广场、金源广场的集中整治工程,彻底取消车辆乱停乱放和摊点乱摆乱设。(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办、县交警队)

8.县城东升市场地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东升煤业集团)

9.县城城南河河头村——南川河入口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县城嘉河西关——城南河入口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11.清扫保洁工程。县城建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办)

1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城管办)

13.高速公路北侧(宋家庄—庄窝口)沿线河道整治工程。搞好河道倾倒垃圾的清除保洁和沿线立面墙体的粉刷工作。(责任单位:冠山镇)

14.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抓好乡镇政府所在村及邻近国省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张庄镇政府广场整治绿化和207线锁簧镇段服务区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公共卫生和行业卫生整治工程

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建设标准》,下大力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旅店、美发美容以及超市等公共场所的行业卫生整治整顿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卫生达标。对于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周边的小吃摊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搞好职业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突出重点抓好:

1.中小学健康教育培训工程。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县城中小学卫生室按规定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工程。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公民卫生健康教育工程。各新闻媒体开办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广播局、县报社)

4.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整治工程。下大力搞好浴室、美容美发厅、歌舞厅、旅馆、网吧等公共场所集中整治,确保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5.供水卫生安全工程。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供水局)

6.食品卫生健康工程。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六)环境保护工程

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县城”为目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进一步加大县城及周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确保县城二级以上天气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要积极实施煤炭、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节水工程,加大生产、生活废水治理力度,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成生活污水cod减排指标。县城要继续推进热电联供,大力推广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燃煤污染,要从严治理交通运输扬尘污染,严格控制工业及社会噪音扰民。要以煤矸石、粉煤灰为重点,继续搞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工程。淘汰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推广先进实用节能技术,各项节能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标准。(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2.重点行业领域减排工程。加大“三废”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其中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95%以上,重点工业污染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安装工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全面提高污染防治设施投运率;污水处理厂安装进出口水量计量和水质在线监测仪器,保证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加大热电联产联网联供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解决煤烟型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投公司)

4.清洁燃气能源普及工程。大力发展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扩大清洁能源的普及度。到2011年底,县城所有餐饮公共服务场所,全部实现以气代煤。到2011年底,县城及周边乡村清洁能源得到普遍推广运用。(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环保局)

5.噪音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强化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控制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建立禁鸣路段,严禁机动车辆在城区主干道鸣笛,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责任单位:县交警队、县城管办)

6.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强化货运车辆、建筑工地以及其它厂矿企业的扬尘污染监督管理,控制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建局)

(七)县城亮化工程

要本着“普遍亮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着眼长远”的原则,立足实用性、永久性、观赏性、舒适性和生态节能环保并重,下大力抓好县城东大街、新安街、南大街以及评梅广场、交通广场等主要街道、广场的亮化工程。对一些旧的亮化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更新,彻底消除破损残缺现象。同时对新建道路、小区等街道地段要高起点、高标准搞好亮化,真正形成以主干街道为重点,以街道两侧建筑物为烘托,以广场、商业网点亮化为点缀的具有山城特色的夜景景观,确保在今年9月20日前完成。

1.县城东大街、南大街、评梅街等主要街道的亮化工程,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2.县城主要街道两侧各类建筑物,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单位的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

3.县城主要广场、小游园、街头绿地等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4.县城沿街各住宅小区的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

(八)其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要围绕市场、交通、环卫等,下大力搞好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努力提高县城服务功能。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通过建设集贸市场、便民市场、封闭式街道市场,规范市场管理,逐步取缔“马路市场”。要积极搞好停车场、交通站点等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改善交通运行管理秩序。要加快环卫设施的更新配套,积极推进县城垃圾处理厂和公厕建设,确保环卫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各项标准要求。要按照资源整合、互联共享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中心现有网络,积极整合公安部门“天网工程”、交警指挥系统、环保监察系统以及办公监控网络等资源,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监控系统。

1.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严格按标准要求搞好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含医疗垃圾处理厂)选址和规划设计,确保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城建局)

2.县城街道排水、排污管道铺设工程。完善县城东大街三岔口——原化肥厂路口、交通广场——县城西外环路、评梅西街等主要街道排水、排污管道,确保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环保局)

3.县城停车场建设工程。要在县粮食局路段、华美超市——姜家口路段、东升市场路段规划新建三个露天停车场;在县交通客运中心、东升商住楼、洗马堰村路南新建三个地下停车场。同时,在县城西外环路和县城建城区以外规划建设两个大型停车场。(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交通局)

4.县城公共厕所配套工程。县城主要街道沿线单位和现有公厕一律24小时免费对外开放,同时,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新建(或购置)30个符合环卫设施标准要求的公共厕所,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5.县城休闲文化设施配套工程。要在东大街沿线建设一个羽毛球场、一个篮球场,在大林山建设一个网球场,满足城镇居民休闲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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