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怎么看待保险的相关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怎么看待保险
不考虑非正常原因,普通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实质是传统保险产品),希望保险公司分担自身风险;
第二类: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当然产品也可能叫做保险产品),希望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为自身获得投资盈利;
第三类:购买保险公司的股票或者债券,希望保险公司通过其运营能力为自身获得投资盈利。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时候都需要保险。所以如果确实需要建立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我们认为最合适的建议是:
第一类是最优选,因为目前暂时还很难找到其他方式能够达到相同的效果,而这也是保险公司存在的基础。当然,这种选择的前提是能够正确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不容易;
第三类是次优选,前提是能够正确进行金融产品的投资,而要做到这一点更加不容易。对非金融业进行金融投资已经非常困难,而要对金融行业进行金融投资,可谓难上加难。当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可以大步向前;
第二类是最好能避免的选项,虽然产品本身看起来利润丰厚,而 保险代理人 又是如此友好。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而言,保险投资的流动性非常差;而相对其流动性,其投资收益根本无法判断,更谈不上保障。
如何看待保险这门生意
金融行业与非金融行业,其实是站在完全相反的方向,而保险行业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当我们都认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给消费者的时候,本质上保险代理人是在从消费者这里“采购”资金,而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个采购合同。基于这份保险合同,未来的某一天,保险公司有可能需要支付资金(这里指的资金已经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下同)给消费者。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销售部门其实是在执行“采购”职能,这个职能虽然也很重要,但并不是这门生意唯一关键的部分。保险公司另外两个重要的职能是产品设计和投资。
如果不考虑保险公司的投资职能,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决定保险公司是否盈利的是产品设计和精算,而不是资金“采购”。如果本身就是一款未来需要付出更多资金才能清偿的采购合同,事实上现在的“采购”越多,未来的亏损就会越多。与其消耗大量的资源建立庞大的“采购”团队进行资金“采购”,还不如直接把资金全部还给股东。
之所以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原因只有一个:至少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认为使用现有的保险合同,资金是值得“采购”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
以上的分析意味着什么呢?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确实没有办法有效分散自己的风险,在价格和条款都合理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平衡风险;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具有和保险公司相同的投资能力,又或者如果我们能找到比保险公司更好的投资管理者,根本不值得通过保险合同把资金“销售”给保险公司。
我们再回头看看保险公司的投资职能。事实上,当保险公司“采购”了消费者的资金之后,便需要进行投资获得收益,以便未来能够进行正常清偿。根据中国目前的保险监管制度,实际上保险公司即使使用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其投资收益也是足够清偿保险合同的。但是为了获取更高额的利润,同时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实力,保险公司都不遗余力地希望使用更加积极的投资策略。
这种想法本身并没有问题,但问题是相对于其他投资管理者,保险公司为什么一定能够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呢?我们都知道当资金规模越大,获得相同收益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就越大。相对于其他同行,我们确实很难找到充分的理由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仅仅凭借自己的满腔热情就比其他投资管理者做得更好。而事实上,考虑到目前中国对于保险资金的监管要求,这种比较几乎就是一群带着枷锁的鲸鱼和一群灵活的鲨鱼一起参加猎食比赛。
如何评价传统保险产品
没有正确的产品,就没有正确的价格。
因为我们并不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是正确的产品,而已经有太多关于如何投资保险公司股票的讨论,所以我们决定将重点集中在如何挑选传统保险产品。我们认为,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四点:
1. 绝大多数中国的 保险代理人 并不能够客观地评价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大家可能都觉得 保险代理人 作为专业人士,能够给自己提供专业的保险意见和量身定制的保险方案。理论上的确应该是这样,但由于目前市场的竞争还远没有达到这个地步,而绝大多数中国的保险代理人,都隶属于特定的保险公司,所以绝大多数中国的 保险代理人 其实都是根据自家公司的产品向客户提出建议。对于其他公司的产品,或者并未进行深入的研究,或者就算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无法向客户进行相对客观的推荐。
基于这样的现实,所有希望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在确定自己所购买保险产品之前,都需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认真仔细地比较不同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和产品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对客观的判断。希望仅仅付出非常少的努力就选择好适合自己的产品,基本是不现实的。
2. 即使是类似的保险产品,其合同条款和产品价格的差异也非常巨大,并不是一分钱一分货
大家可能都认为在一个保险产品推出之前,监管机构 已经做了足够多的评估工作,所以类似的产品,其条款应该都是一样的,价格也都是差不多的。事实上,由于保险产品涉及到非标格式的保险合同,所以不同公司的保险产品,其条款可能千差万别。基于这些千差万别的合同条款所确定的价格,也同样千差万别。而且,由于不同公司的产品设计理念的差异,合同条款和价格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基于这样的现实,所有希望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在确定自己所购买保险产品之前,要牢牢把握合同条款,而不是所谓的保险计划,当然更不是几十年以后的百万富翁的梦想。即使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算知识,基本的语文知识和数学知识还是需要的。
3. 即使是差异不大的条款,也需要仔细分析,仔细比较。
以下是一些关于保险条款的分析,当然这些分析都是不考虑价格的比较,如果考虑到价格,实际上需要更加仔细的考虑:
1). 定期的不如终生的,哪怕是到100岁,也不如终生的。万一你真得活到了100岁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2)不保证续保的不如保证续保的。万一保险公司真的不同意续保呢?而这种时候,往往是你最需要续保的时候啊!“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3)不保证价格的不如保证不调价的。保险公司降价的事情,真的不多;而涨价的事情,我们那已经历地太多。购买保险,是为了锁定风险,而不是制造更多的风险。
4)没有宽限期的不如有宽限期的。就算你记性再好,也不一定几十年如一日能记住啊。
5)保障,再宽也不要紧;观察,再短也要谨慎。“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6)小公司不如大公司;外资不如内资。看看发生灾难时候的捐款就明白了。
4. 其实,并不是所有保险产品都是需要买的。
购买传统保险产品的原因应该是分担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分担的风险。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基本的原则是明确的。
1). 如果那根本就不是风险,没有必要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风险。比如寿险,如果发生风险并不会带来具体的问题,不一定需要购买保险。“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2).风险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规避,不一定需要通过购买保险规避。比如养老金,真正重要的是如何在还没有老之前就有足够的收入,而不是仅仅想着购买养老保险。“自助者,天助之。”
3). 如果仅仅只是认为时机还不够成熟,那需要考虑一下当时机成熟的时候,是否还来得及。“子欲养,而亲不待。”
此文仅仅希望提供一些关于保险的观点和想法,以便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客观地看待保险。保险也是一种投资:“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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