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合同协议书陷阱 签售房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5-05 13:27

售房合同协议书存在很多不应被漠视的陷阱,很多的人都将有陷阱嫌疑的合同内容做为行业交易的惯性,其实不然。以往我们在讲签售房合同注意事项的时候,也只是说出了常有的比较明显的事情,但是细节的事情都被忽视了,今天讲讲细节里面的事。

售房合同协议书陷阱 签售房合同注意事项

售房合同协议书陷阱

1·在合同的第一条内容之内就有一个问题被忽视的,那就是身份证的有限日期。现在很多事情的办理都需要用到身份证,但是有多少人注意过身份证上的有限日期,有的是10年,有的是20年,有的是永久的。身份证过期到银行取钱都是不能用的,更何况是签合同了。所以这方面问题的忽视就会被未来的纠纷视为理由。

2·在合同的税费里面,很多合同的内容都是直接就规定由买方支付的,而不是征求意见而进行的。其实这方面的税费问题现在还没有严格的规定由谁支付,都是互相相商的,所以不可以直接定下来由哪一方支付,而是签字确认的商定结果。

3·在支付房款尾款的时候,是在进行完过户手续之后支付的,不是在进行的过程中,所以合同内的尾款支付时间不要是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这样制定的时间是有漏洞的,非要在进行中也是纠纷的源头。

签售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上面有说过的三种就是身份证的有效日期、税费的商定支付、尾款的支付具体时间。这是很容易忽略的。

2·支付房款的时候需要在公共场合或是银行,不可以到陋巷或是隐蔽地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支付房款,手机转账也是有风险的,现在很多骗子就是通过手机转账窃取私人钱财的,好还是到银行支付,或是现金或是银行卡转账等安全交易形势。

3·预留的单位要实际考察一下,不要是什么不不知地址的单位,因为日后发生问题只有一个电话号码是难以解决问题或是找到人的。

4·双方发生事情不能及时办理过户业务的,需要提前打招呼,凭空消失的行为,会让人产生自动放弃协议的想法,到时合同自动解约,之前的支付资金就回不来了。

售房合同协议书的陷阱都在细枝末节的小事里面,留意细节很重要,关于签售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是细节和大体的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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