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2 15:36

财务管理是管理的核心内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资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资金是任何企业和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础。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资金管理,资金是贯穿财务管理工作始终的一根红线,但很多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工作做得很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金管理存在隐患。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设置成员账户,没有把股金量化到社员,社员不了解自身权益增减变化情况,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社员股权证明,社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得不到保障。

2.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随意性。有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有些合作社还使用存折户管理货币资金,没有实行支票结算。资金使用随意性大,尤其是非生产性开支,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是理事长一人说了算,货币资金管理失控。

3.没有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大多尚未制定完整的资产保管制度,导致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合作社在资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如实登记,从而不能有效保证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完整无损。固定资产长期不计提折旧,存货资产缺乏盘点制度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盈余分配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合理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动力。目前,中国已经就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作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盈余分配制度却出现多样化、不规范,甚至混乱等问题。笔者调查发现,部分合作社盈余水平不高,可分配盈余较少或没有;部分合作社为了积累资金扩大规模,不愿意分配盈余;部分合作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混乱,账面无法反映盈余情况,“家底不清”而不敢分配;部分合作社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盈余分配,认为合作社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产品给社员,或较高价格从社员处购买物资,社员们已经享受了“优惠”,不需要再进行分配;部分合作社有盈余,但来源于合作社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为了不交税,等待观望,暂时就不再返利。这些做法显然不利于合作社的长久发展,也违反了兴办合作社的目的和意义。不分配或盈余分配比例过低,农民就会失去合作的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会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就会失去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机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表现为部分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理事、监事机构;其次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未按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盈余分配管理制度等,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挂在墙上作为摆设,执行不到位。笔者调查了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省级示范性合作社12家、地市级示范性合作社21家、县市级示范性合作社7家、其他10家),有72%的合作社建立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12%的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根本就没有,这必然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会计核算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已经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使会计核算工作有了制度规范。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会计核算工作还很不完善,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工作还很混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调查显示,示范性合作社都配备了专职出纳人员,但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比例只有70%,而非示范性合作社财务无人专管的现象普遍存在。整体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系统学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财务分析能力比较差。职业素质不高,对国家财经政策理解能力低,没有掌握财务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很多会计、出纳都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会计制度的误用,无法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调查显示,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还有1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的误用,无法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3.筹集资金未入账,权益资金得不到真实反映。有些合作社在筹集股本金时没有向社员开具收据,会计账面上不能反映出社员在合作社中所占的股份比例。有些合作社理事长另办有公司,合作社在向其公司借款时不开发票,没能在会计账中核算,合作社权益资金得不到真实反映。从调查的结果看,92%的合作社已经设置成员账户,并详细记载成员出资和权益量化情况,但还有8%的合作社社没有设置成员明细账户,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合作社成员的利益保护。

4.原始凭证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原始凭证不规范,表现在合作社使用的发票很不规范,管理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这就使得合作社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时各自为营,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财务票据。调查结果显示,40%的合作社能使用财税部门的发票,32%的合作社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还有少数合作社在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票。许多合作社在购买生产资料时未取得对方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合作社存在着大量的自制原始凭证,有些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签字,有些原始凭证没有财务审批人审批就入账。原始凭证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5.会计账簿设置不完整。有些合作社只设有总账,没有必要的明细账。调查显示,合作社与成员、非成员发生交易只有80%的合作社分开核算,没有设置成员往来明细账;8%合作社的股金账户只有总账没有明细账,从会计账中看不出有多少社员,每个社员交纳多少股金,这必然要影响盈余分配的正确性。

6.会计核算不正确。进行账务处理时,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人员对会计科目不能准确使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如不会使用“内部往来”科目,把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经济往来记入应收款、应付款账户中;有些会计核算简单化,把合作社的费用都记入经营支出;还有合作社把所有开支都记入生产成本;农业资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没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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