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建立大厦批复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19 12:53
很多都有关于申请建立大楼的请示,这个时候同意建立大厦的批复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同意建设大厦的批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同意建立大厦批复一
天津出版总社:
你单位《关于新建天津出版传媒大厦的请示》(津出总社〔201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根据办公和业务开拓需要,自筹资金在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9号建设天津出版传媒大厦。
请收到批复后,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抓紧规划和立项,按计划启动建设工程,保证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
2013年3月20日
关于同意建立大厦批复二
河西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微山路中学新建综合楼立项报告》(津西教报字〔2005〕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学校的实际办学需要和承担国家招收新疆班的任务,为进一步改善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意微山路中学在校区内建设一幢集教学和生活于一体的综合楼。
拟建综合楼的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商银行贷款和学校自筹。
请据此办理规划选址、消防等手续,并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需报经我委预审后,由我委转报市发改委,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五年七月四日
关于同意建立大厦批复三
福州五洲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单位报告已收悉。经鼓东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为加强辖区楼宇党建工作,同意你公司关于要求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支部名称为“五洲大厦党支部”,关系隶属鼓东街道党工委,决定由高长福同志任中共五洲大厦支部书记。
此复。
鼓楼区鼓东街道党工委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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