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公积金贷款买房千万别犯这些错!
发布时间:2017-05-08 10:10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利率低、还款压力小,但是在贷款申请之前,除了要保证名下公积金账户足月足额缴纳公积金外,还有一些因素需要重视。
1、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您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购房之前好不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款或挪作它用,否则您的账户余额减少甚至清零时,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会随之减少或者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 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无论您多么迫切希望“无债一身轻”,在申请贷款的头一年中好都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 还贷困难可寻找身边的银行
对未来财务状况作出误判是正常的情况,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切勿因为一时的经济压力损害您的个人信用。
4、 贷款期出租住房需告知租户
无论您的房屋申请哪种贷款,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都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 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抵押。
6、 保存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综上所述,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仅要了解大方向,也要关注小细节。如果购房者想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房,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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