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对拖欠运费的客户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流企业对留置权的相关知识。
物流企业对拖欠运费的客户有留置权吗
【案情简要】
某公司拖欠某物流公司运费约7万元,某物流公司留置了某公司8批服装,声明保险价值25万元,某公司以货物丢失为由起诉到法院主张赔偿货物损失25万元,某物流公司反诉主张运费7万元。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运费7万元,在某公司履行了支付运费后某物流公司返还留置的8批服装,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一、物流企业享有留置权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条明确规定了在托运人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承运人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该条也有除外约定,如果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运输协议里约定不得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的,那么承运人不享有留置权,因为承运人以约定的方式自愿放弃留置权,这种情况下,托运人拖欠运费承运人不得留置货物。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托运人拖欠运费的情况一般都是以月结的方式结算,在约定的月结支付日并未按时支付运费,往往都是拖欠几个月以上的运费。托运人不履行到期的运费支付义务,承运人可以留置托运人的货物,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在实践中承运人如何行使留置权
行使留置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1、留置多少货物合适?货物托运时都被包装完整,承运人不能开箱检验内装的具体货物,货物价值也是托运人单方声明,确定货物实际价值是一个问题。留置的货物价值一般与拖欠的运输金额相对应。如果货物实际价值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留置货物的数量?如果留置的货物价值明显高于运费的,承运人应留置相应的部分货物,如果货物价值远法确定的,承运人可以留置全部货物。
2、如果留置货物价值远远高于拖欠运费,因留置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留置货物目的是敦促托运人支付运费,承运人在留置货物后应立即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在收到留置通知后,要么支付所拖欠运费,承运人继续履行运输义务,要么置之不理继续拖欠运费,货物被留置。如果托运人明知货物被留置而拒不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留置货物造成损失的,应由托运人自行承担。承运人在留置的过程中应通知托运人,最好用书面通知,并保留相关的送达证明。
3、托运人是否可以先履行抗辩权抵抗承运人的留置权?托运人往往以所留置货物的运费还未到期,拖欠的运费与未到期的运费属于不同的债权债务,以此抗辩承运人要先履行运输义务。《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就案例中,承运人留置的服装与拖欠的运费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笔者认为留置的服装与拖欠运费都是基于运输合同产生,具有关联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判决书中并没有对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进行认定,而是引用但书部分,即认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公司企业,不需要与所主张的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某公司辩称物流公司应先履行运输货物的义务不予采纳。
三、留置货物的法律风险
1、留置货物的首要目的是敦促支付运费,在留置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不宜留置的货物不能留置,比如易变质、腐蚀的货物,不易保管的货物等。如果留置过程中造成了货物损坏,不但不能敦促运费支付,反而扩大的损失将在拖欠运费中抵扣。
2、在能确定货物实际价值的情况下不能明显的扩大留置权。案例中留置的服装,因服装的吊牌价与实际价值相差很大,虽然吊牌价有25万多,但实际价值仍无法确定,某物流公司留置全部8批服装并无不当。
3、在留置货物后,应及时通知托运人,积极与托运人就拖欠运费纠纷进行合理的、及时的处理,以免扩大损失。
4、与托运人进行交涉后,仍不支付运费的,应及时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纠纷问题。
5、留置的结果有三种:其一,支付运费返还货物;其一,支付运费,如因留置造成了扩大损失在运费中抵扣;其三,留置货物经过拍卖、变卖仍不能抵偿拖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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