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下面小编整理了致纳税人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上级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的要求,自曲阜国税局成立税源管理一科(大企业科)以来,我们得到了你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长期以来,你们辛勤劳动,诚信经营,创造了社会财富,汇聚了税收源泉,为曲阜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你们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国税收入持续增长。在此,我们特向您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将以税收风险防控和您的需求为导向,从细节出发,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使您便捷、高效地完成涉税事项。真诚地希望你们:
1、在工作和服务方面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在廉政方面给与监督、配合、理解和支持。
3、在纳税方面一如既往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意见和建议,请您通过拨打3199217电话、登录税源管理科信箱或写信方式向我们局或大企业科反映。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虚心接受你们的监督,更好的履行我们的职责。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依法征税,诚信纳税,建立起良好和谐的征纳关系,为曲阜经济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曲阜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科
3月3日
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纳税人: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即将更换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6年8月8日全面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为尽量减少新系统上线对您的影响,特将相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金税三期是什么
金税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建设。金税三期工程统一了国、地税核心征管系统,实现了税收征管与服务的统一规范,功能更强大,内容更完备,运行更流畅,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手段和统一的服务流程,满足纳税人多方位的纳税服务需求,并将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公共平台,为驱动税收工作“互联网+”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办税安排早知晓
系统切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8点至2016年8月8日8点。系统切换期间,税务机关办税事项安排如下:
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各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国税委托代征单位、所有自助办税终端,除以下业务外,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出口退税申报及证明办理(不含出口退税新户认定);
4.税控收款机的抄报税;
5.涉税咨询业务。
三、涉税软件有调整
(一)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端可以使用的系统
系统切换期间,除以下信息系统外,国税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的涉税信息系统暂停使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可正常开具发票、抄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可正常进行发票勾选及勾选确认)、税控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可正常进行发票认证)、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
(二)纳税人端即将终止使用的涉税信息系统
自2016年7月27日18点起,以下涉税信息系统终止使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平台、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国税单机版)。
(三)纳税人端即将启用的涉税信息系统
自2016年8月8日8点起,启用以下涉税信息系统:
1.启用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和黑龙江省电子申报系统,替代原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平台。
原有使用弘远泰斯电子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可使用“黑龙江省电子申报系统”或“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替代;原有使用哈工大电子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可使用“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替代。
2.启用电子申报工具(适用于金税三期),替代原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国税单机版),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互联网+税务”应用广场/电子申报工具。
四、准备工作要做好
即日起至全省国税系统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前,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特别是发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车购税业务、“四证合一”登记信息采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等事项,尽量减少新旧系统切换对办税的影响。
特提示您:
1.如您持有的发票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无法使用到8月8日),请您于7月27日下班前办理发票领用,若您7月已领用过发票,可于7月27日下班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量业务并领用发票,注意领票前先清卡(盘)完毕并进行发票验旧;
2.如您当月需要代开发票,请您务必于7月26日下班前完成预缴税款入库,并于7月27日下班前办理发票代开;
3.对于急需办理的事项,如相关证明开具等,请您于7月27日下班前办理。
五、延期申报省烦恼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全省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16年8月23日。
六、电子表单网站找
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配套使用的表证单书及填报说明发布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您可登陆上述网站下载使用。
七、办税时间安排好
一是合理安排办税时间。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办理集中、业务量增大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您在不影响业务事项办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办税时间。由此给您带来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二是灵活安排办税方式。对能够通过网络办理的涉税(费)业务,建议您尽量通过网络办理。
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办理业务需要增设办税窗口,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导税服务,确保涉税(费)业务能够顺利办理。
八、纳税咨询渠道多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期间,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将通过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及国税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您密切关注。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对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涉税(费)虚假信息,请您切勿相信,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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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履行我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承诺,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始终致力于采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以保障与纳税人之间畅通无阻的交流。2005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全市纳税户提供了免费邮箱,增加了邮件服务,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随着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延伸,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携手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将在现有免费邮箱的基础上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手机邮箱这一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将地税局发送给纳税人的邮件实时、主动地推送到纳税人手机终端,实现“信随我动,税企畅通”——“税信通”。“税信通”业务不仅可以提醒您邮件到达,还可以使您随时随地使用自己的手机阅览电子邮件,并可以通过手机回复、转发邮件,同时支持在手机上阅读各种格式的附件。
通过“税信通”业务,您可以及时阅读和回复地税局发来的邮件,不再受办公地点的约束,实现您与地税之间的随时、随地、随心的交流。税收专管员通过“税信通”也可以及时查收您发来的邮件,及时受理、解决纳税人的问题,为您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优惠资费: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作为北京市地税局的战略合作伙伴,为广大申请开通“税信通”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资费优惠——免收每部手机终端的月功能费(标准资费为:功能费48元/月/手机终端)。推送邮件产生的GPRS流量费按照现行GPRS资费标准收取。
办理方式:北京市地税联合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在各税务所进行现场服务,请携带贵公司公章,现场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同时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还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业务开通后,您可以通过网上自助免费下载手机客户端软件。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业务咨询热线13800100116,全天24小时为您提供竭诚的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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