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监会批复汇总
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保监会最新批复,仅供参考!
保监会批复:首个基于小贷的资产支持计划
日前,“民生通惠-阿里金融1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获中国保监会批复。该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是2013年保险投资新政下发后,保险资管公司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之一,也是自上述监管口径发布以来首批获准的支持计划之一。
据悉,该支持计划由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旗下蚂蚁微贷合作推出,募集总规模达30亿元。借助该计划所得资金,蚂蚁微贷将可满足20万家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在该支持计划中,民生通惠作为管理人,以产品形式募集资金,购买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旗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资产,以该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偿付投资收益,到期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息,为投资者实现低风险的固定投资收益回报。
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人寿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寿险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5〕122号)收悉。依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78号)的监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宝付通),出资额占比100%。
二、你公司在投资设立宝付通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三、你公司应督促宝付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宝付通的风险隔离机制、关联交易规则等各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四、你公司应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向我会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五、你公司应依据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履行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我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4月15日
保监会批复:同意瑞华健康保险公司筹建
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申请设立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咸阳宇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实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禧嘉福璞缇客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纳托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营业场所上海市。拟任董事长陈剖建,拟任总经理孙伟光。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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