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14 11:10

为了加强高瓦斯矿井的地面瓦斯管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瓦斯矿井管理条例

1、选煤厂、瓦斯泵站、通风管理部、生活服务中心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瓦斯管理制度和办法。

2、以上单位必须制定瓦斯管路、设施巡检制度。

3、以上单位有瓦斯的房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4、在距瓦斯(管路)附近50m 内作业时,要有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5、有瓦斯的房间严禁有易燃、易爆和点火物品,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设备必须防爆。

6、房间内必须有可靠的瓦斯监测装置。

7、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

8、每次烧焊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请总工程师批准。

9、瓦斯经常超限的地点必须加装适当型号的风机,确保瓦斯不超限。

10、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

11、业务部门要加强瓦斯地点的检查。

12、危险区域要有警标,瓦斯管路要用专用颜色标记。

特别管理规定

1、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或有突水危险性的煤层,严禁掘进作业。

2、 掘进作业必须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钻,不探不掘”的原则。

3、 局扇必须实现“六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人看护、专用电话、专用维修 。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 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50m内悬挂四台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重量不小于8kg)用于工作面发生燃烧时能及时扑救。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需用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个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5、 工作面切眼用锚网支护的,回采前必须进行退锚处理。 进、回风巷必须设置防火门,位置设在工作面的停采线附近(避开皮带大架),在风门附近要存储足量的沙袋。

6、 炮掘面末端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

高瓦斯矿井介绍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 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瓦斯涌出量,指的是单位时间内实际涌到采掘空间的瓦斯数量。

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指标有: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

绝对瓦斯涌出量:单位时间内涌出瓦斯的体积,单位是立方米/日或立方米/分

相对瓦斯涌出量:正常生产条件下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瓦斯量,单位是立方米/吨。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瓦斯矿井。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岩)层的;

(三)依照有关规定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矿井为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3m3/min;

(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5m3/min

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

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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